斯里兰卡央行收紧出口收汇结汇规定,应对外汇市场波动

发布日期:2026-06-13 07:44:46来源:驻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斯里兰卡中央银行(CBSL)修订了出口收汇管理规定,要求出口商在满足规定的外汇支付义务后,须于收汇次月的10日前将剩余外币收入结汇为卢比。

斯里兰卡《每日金融时报》6月10日报道,斯里兰卡中央银行(CBSL)修订了出口收汇管理规定,要求出口商在满足规定的外汇支付义务后,须于收汇次月的10日前将剩余外币收入结汇为卢比。

该要求通过CBSL行长南达拉尔·维拉辛格博士签发的《2026年第2号出口收汇汇回斯里兰卡规则》出台,对《2024年第1号出口收汇汇回斯里兰卡规则》作出修订。在昨日即期外汇市场上,卢比兑美元收于337/337.75,前一交易日(周一)为337/337.30。

根据修订后的规则,出口商在任一日历月内在斯收到的出口收汇,只能用于一份指定的授权付款清单,之后须将剩余余额结汇为卢比。允许的用途包括:与出口业务相关的经常项目交易、偿还外币贷款及其他经批准的借款、向非居民投资者派发股息、外籍雇员薪资、商务差旅相关外币需求、不超过出口收汇10%的政府外币债务证券投资,以及向有外币需求的间接出口商付款。该修订同样适用于从直接出口商处收取外币付款的间接出口商,其在满足授权付款后,也须于次月10日前将剩余余额结汇为卢比。

此次调整出台之际,外汇市场近期出现波动,美元需求强劲,同时市场流动性趋紧。市场人士称,部分企业为锁定未来付款所需而提前购汇,进口商外汇需求上升;与此同时,出口商因预期卢比走弱而推迟结汇。供求失衡由此对汇率构成压力。修订后的规则预计将增加出口收汇流入国内外汇市场的规模,并改善银行体系内的外币流动性。

斯曾在经济危机期间收紧出口收汇结汇要求,将结汇期限缩短至30天以支撑外汇流入;随着对外部门状况改善,该期限其后放宽至90天。尽管新规未明确重新引入30天结汇要求,但要求出口商在满足授权外币义务后按月结汇剩余余额。此次修订是在央行近期与市场参与者沟通、力求缓解外汇市场压力并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背景下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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