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出台政策 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购
温都讯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近日,瑞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了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购,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等十四条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意见》,瑞安将通过支持招引新动能重点项目、扩大重点领域外资招引、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等措施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意见》指出,该市将对“三大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实到外资超过1000万美元、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增产业项目(不含产业园区类),从正式投产年度起5年内对其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前3年参照项目所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总额确定,后2年减半。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年度起两年内累计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世界500强企业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且投资“三大产业领域”项目,投产年度起5年内,对年个人薪酬形成的地方贡献度8万元以上的员工给予奖励。
在扩大重点领域外资招引方面,《意见》表示,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或总投资2亿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当年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将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新引进的独角兽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当年实到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在该市新设外商投资性公司(不含基金公司),按照每万美元实到外资奖1000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意见》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购,鼓励企业高水平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支持企业实施境外并购、本土企业跨国发展和企业境外投资,并给予奖励。如对瑞安企业投资建设、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分别给予其投资主体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列入省级本土跨国公司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方面,《意见》支持企业参加重点展会、发展公共海外仓、企业自主品牌出口、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进口指定口岸发展、服务贸易发展和完善外贸预警机制,并给予相关资金的补助和奖励。如对经认定的温州市级进口商品市场年进口商品总额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将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培育一批进口龙头商贸企业,对年进口商品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拥有一种以上进口商品全国总代理的进口企业,经认定后给予5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