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越南轮胎反补贴复审初裁税率总体下降

发布日期:2026-07-06 10:00:57来源: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日前宣布,美国商务部已公布对从越南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反补贴税令的第四次行政复审初步结论,复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越南《金融时报》6月29日报道,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日前宣布,美国商务部已公布对从越南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反补贴税令的第四次行政复审初步结论,复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认定四项可能构成可抵消补贴的项目,另有二十八项计划经初步认定未在审查期内使用。据此,两家申请复审的越南应诉企业被初步征收3.01%至5.84%的反补贴税,未申请复审的企业继续按6.46%的原税率征收,较初始税率(6.46%至7.89%)总体下降。

贸易防卫局表示,此次初裁只是阶段性结果,美国商务部后续还将进行现场核查,并可能在初裁公布后120天内发布最终裁定。进口货物现金保证金将根据最终补贴水平确定,补贴低于0.5%的企业无需缴纳。贸易防卫局建议相关企业继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在核查及后续阶段充分配合美方调查,同时与贸易防卫局保持密切沟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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