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自由区(保税区)基本情况调研
一、有关法规和定义
罗马尼亚对保税区的管理规定与欧盟的法律法规一致,保税区分为两类,一类保税区设有边界围栏,商品进入该区域则享有保税区待遇,罗法律称之为自由区;二类保税区相当于保税仓库,主要针对计征消费税的产品,获批后享受保税区待遇。欧盟关于保税区的规定为欧盟理事会第2913/92号关于建立共同体海关代码的规范,罗本国现行法律为1992年第84号关于自由区(保税区)管理法,后经2004年第244号法律修订。
根据欧洲理事会第2913/92号规范第166条的规定,自由区和保税区为欧盟海关范围组成部分或为位于海关范围内但独立于其他部分的区域。罗法律对自由区的定义是:依据欧盟理事会第2913/92号规范设立、面积相对较大、被定义为货物海关用途、基于中央或相关地方政府申请、经过海关批准、通过政府决定形式设立的罗马尼亚领土区域。对保税区的定义是:通过不动产或围栏的自然属性定界,位于罗领土内、被定义为货物海关用途、基于相关经济实体申请、经由海关授权认定的区域。
二、有关政策
(一)欧盟有关规定和政策
欧盟规范确定,保税区内的货物可以享受:
1、非欧盟国家商品在未自由流动或适用其他海关监管措施之前,以及在未被海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使用或消费之前,被认为未进入欧盟海关范围之内;
2、欧盟国家商品,在依据欧盟法律具有特殊监管规定的情况下,可在自由区或保税区中享受货物出口的相关优惠措施。
规范规定,成员国可自行确定进入和离开自由区和保税区的边界范围。在自由区内建设任何建筑均需提前获得海关管理部门的批准。自由区和保税区的区域范围以及进出地点由海关部门进行监管,可对进出自由区和保税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海关检查,并可以禁止未能满足有关要求的人员随意进出自由区和保税区。海关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规范授权基于运输文件对进、出和存放在自由区或保税区内的货物进行检查,还可应利益攸关方的申请,核查进入自由区或保税区货物的性质。
任何在自由区或保税区内开展的工业、商业或服务业活动必须事先获得海关部门的授权,海关部门可根据货物类型或海关监管要求对有关业务实施禁止或限制措施。
非欧盟国家货物在自由区或保税区期间,可以进行如下处理:
1、自由流动;
2、正常形式的操作处理;
3、实施改进型处理;
4、海关监管下的改变形态;
5、实施临时准许措施;
6、放弃;
7、销毁,需利益攸关人员提前需向海关部门提供所有信息。
所有在自由区或保税区内进行涉及货物仓储、加工或改变形态以及销售和购买活动的人员必须建立经海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固定格式的台账记录。
(二)罗自由区和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罗自由区和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涉及海关、税务和商业等多个方面,如进入自由区和保税区内的货物免缴关税和增值税、对货物存放没有时间限制,可使用自由兑换货币进行财务记账等。进口商享受的优惠和便利主要有:
1、无需履行货物进口报关手续;
2、可从自由区购买货物进行加工增值后再转售国内其他用户;
3、可就近采购区内库存货物,避免国际市场的不利影响,无需支付中间商的额外报价,不需缴纳大宗进口货物的关税等。
出口商可以享受的优惠主要有:
1、不需为生产所需的进口零部件和材料缴纳关税保证金,节省大量现金流;
2、可以更快响应毗邻市场需求,在有利时机销售货物;
3、可在仓库-展览区建立常年展区,扩大产品销量;
4、在出口之前可将货物存储在免税和无限定区域内;
5、对在区内销售和再出口的货物免缴销售税;
6、可为加工货物获得自由区所在区域的原产地证书(需满足50%的劳工和材料增值)
7、可从不同国家进口零部件和组建,加工出口最终产品;
8、有权合作参与自由区的建设、调整和使用,并通过管理服务收回投资;
9、区内企业可在满足相关要求后基于已签署商业合同对投资项目的合理性支出部分申请地区性或国家援助,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可享受的补贴上限分别为50%和65%。
10、自由区管理机构可以独自或合伙在区外的地区开展生产、贸易和服务类业务,但不能享受区内的便利。
此外,罗自由区还在土地租赁期限方面有优惠规定,如加拉茨保税区规定土地转让期限在法定49年的基础上,到期后可以再延长25年。
自由区的管理机构可作为自治体运行,也可重组为商业公司或国有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可受罗交通部或地方政府管辖。
三、设立自由区的程序
罗自由区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为:
(一)以促进国际交流、吸引外资引进新技术以及更好地使用国家经济资源需要为目的;
(二)设立地区为黑海海港、内河河港、多瑙河-黑海运河和其他具备通航能力的运河地区以及国境出入境附近;
(三)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或相关地方政府提出申请;
(四)以政府决定的形式确定自由区的边界范围,同时批准其组织、运作、开发、管理、监管规章、课税方式以及海关和边检手段。
罗现有自由区均在1990-2000年间设立。2000年以后罗工业园区迅速发展,由于工业园区具备自由区的相关用途且享有更多优惠,因此地方政府设立自由区的积极性下降,同时受法律设定要求所限,未有新的保税区设立。
四、现有自由区情况
罗马尼亚现有6个自由区,分别位于苏里纳(Sulina)、康斯坦察(Constanta)、加拉茨(Galati)、布勒伊拉(Braila)、久尔久(Giurgiu)和库尔蒂奇-阿拉德(Curtici-Arad)。
苏里纳保税区是罗马尼亚首个保税区,成立于1993年4月,拥有超过70000平方米的露天储存区域和5000平方米的仓库,可进行商品储存、分类、测量、包装、加工、装配、制造、检验、展览等多项活动。康斯坦察保税区成立于1993年8月,位于港口城市康斯坦察,水陆交通便利,划分为四个区域,1A区、1B区面积分别为20.2公顷和6.33公顷,主要用于商品储存、加工和销售;2区面积10.55公顷,部分出租用于工业生产、商业和银行活动;3区面积97.55公顷,出租用于建设石油和化工散货及集装箱终端,也可开展工业和商业活动。
加拉茨保税区成立于1994年4月,位于加拉茨市东部,靠近摩尔多瓦和乌克兰,总面积136.98公顷,可以开展工业、进出口、销售以及物流等业务。布勒伊拉保税区成立于1994年6月,总面积114.418公顷,划分为4个区域,重点发展轻工业如食品加工、纺织品、化妆品、建筑材料等。久尔久保税区成立于1996年,总面积153.56公顷,所在的久尔久市为多瑙河最重要的港口之一,距离首都布加勒斯特仅61公里,重点引进的是出口加工类企业。库尔蒂奇-阿拉德保税区成立于1999年,靠近匈牙利和塞尔维亚边境,是最新成立的保税区,也是罗西部唯一的保税区,由两个区域组成,一部分位于库尔蒂奇市,面积75公顷;另一区域位于阿拉德国际机场内,面积15公顷,主要吸引了汽车、纺织、塑料、交通运输和物流等领域企业入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