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领导人发表关于绿色经济合作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1-10-30 19:58:36来源: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东盟各国领导人10月26日在第38届东盟峰会结束时发表关于绿色经济的声明,承诺引导本地区在这一领域的合作。

越南《越南通讯社》网10月26日报道:东盟各国领导人10月26日在第38届东盟峰会结束时发表关于绿色经济的声明,承诺引导本地区在这一领域的合作。

声明指出,东盟绿色经济的概念包括海洋的利用、治理、管理和保护,以及服务水产养殖和捕捞、海运、可再生能源、旅游、气候变化、研发、改善人民福利和促进社会公平等各领域增长的海洋和沿海资源、生态系统。

声明称,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国际法为海洋和沿海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环境提供了法律框架。东盟将通过与包括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青年、科学界和学术界在内的私营部门等有关各方的联系与合作,共同努力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东盟领导人同意探讨在以下领域的绿色经济合作:海洋环境保护;防止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IUU)的规定;保护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可持续水产养殖和捕捞;可持续生产和消费;生物技术;海洋产业发展;防止海洋环境污染;防止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食品安全;贸易;沿海旅游和遗产保护;海洋运输;航海安全;海洋科学;海洋能源;海洋管理协调;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以及能力建设、数字化和创新等。

东盟将通过会议和研讨会、研究和教育、能力建设和培训、信息共享和最佳实践以及其他相应措施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以增进对绿色经济的了解。声明欢迎外部伙伴支持东盟发展绿色经济,并以东盟作为发展动力。

为实现上述目标,东盟领导人交由东盟协调委员会(ACC)负责监督声明的落实,探索和开发有关绿色经济的合作方式,包括起草区域行动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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