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应发挥更大战略作用
《东亚论坛季刊》近日刊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学者Shiro Armstrong和美国国际战略研究中心学者Yose Rizal Damuri联合撰文,认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应积极发挥战略性作用,将协定文本转化为动态合作伙伴关系。
文章称,RCEP不仅在GDP、人口、货物贸易等方面举足轻重,也在保护主义抬头和多边贸易体制受挫的时刻重申了保持市场开放的承诺,更新了东亚贸易投资规则。经济合作议程是RCEP的重要支柱之一,沿袭了东盟促进最不发达成员发展的路径和目标。经济合作议程下开展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活动,有利于成员履行协定承诺,但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开展深度经济合作,拓展规则、成员乃至政治合作。
RCEP机制建设较为完善,设置秘书处、部长定期会议、领导人年度峰会等机构和活动,上述政治轨道为广泛深入的经济合作提供了保障。除此之外,协定还设立联委会和专项委员会,将促进产业界和专家参与的机制化。在当前的地缘政治环境下,上述架构将对构建地区互信发挥重要作用。
RCEP规则覆盖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将有利于深化价值链合作。对于RCEP尚未覆盖的国企、环境、劳工等规则,建议通过经济合作过程对规则加以完善。同时,并非所有影响国际贸易的议题都应纳入自贸协定,如基础设施投资原则和标准、争端调解、能源转型、数字经济、供应链韧性、主权债务管理、疫后复苏等重大问题,缔约方可以自愿、灵活方式开展合作。此外,与东盟发展路径相似,协定还有望成为推动市场准入多边化的重要平台。
灵活路径和包容哲学还将有利于拓展协定潜在缔约方。比如,协定仍欢迎印度的加入,其可参与疫后复苏合作等感兴趣的议题;孟加拉国也表示希望加入协定。南亚国家的参与将有助于拓展东亚全球价值链,并有利于东盟国家比较优势的精细化。制造业成本低廉的国家和地区将更多融入价值链。
总之,RCEP的经济合作议程是开放地区主义的集大成者,其架构将有利于吸引更多感兴趣的成员就广泛议题开展合作。文章认为 RCEP生效实施是重要的开端,下一步缔约方应聚焦规划协定发展的战略方向,并在年内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前确定合作范围和雄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