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掉紧箍咒 越南高尔夫投资经营或迎来黄金时代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越南投资网,本网获授权转载)
越南政府刚刚颁发了关于投资建设和经营高尔夫球场的52/2020/ND-CP号议定书,对在越南境内投资建设和经营高尔夫球场的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个规定对于越南高尔夫投资经营行业来说,可以说是“一场革命”。
为什么说是一场革命呢?因为此前,在越南投资经营高尔夫球场,必须要将高尔夫球场纳入到各个地方的规划里面,只要没有规划,就不允许投资建设。刚刚出台的52/2020/ND-CP号议定书将高尔夫球场必须要纳入规划的条款去掉了,取而代之的是设置相应的条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投资建设和经营高尔夫球场。
《越南政府网》、《越南投资者报》、《都市人报》等媒体昨天对52/2020/ND-CP号议定书的出台都做出了报道,根据这一议定书,投资建设高尔夫球场的地方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土地使用规定的原则和相关条件;根据省级规划、县级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符合经济社会、国防安全、环境保护发展定向、空间安排和资源分配的规定;满足高尔规球场内外区域景观工程技术基础建设条件;符合水资源保护、防止污染、退化、干涸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河堤的法律法规以及海洋海岛环境资源自然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管理规划的政府管理部门,有责任按规划法律法规公开公布和提供规划信息和土地使用信息,以便确定高尔规球场的建设地点。
高尔夫球场项目投资者的选择按照与土地有关的投资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
有关土地使用的条件方面,52/2020/ND-CP号议定书清楚规定了不能用来建设高尔夫球场及其高尔夫球场经营辅助设施的各种土地如下:
1.用于国防、安全目的土地;接近省级人民政府已经统计备案进入名录的旅游名胜或历史文化遗迹区域的土地(特殊场合除外);工业区、工业园、集中信息科技园区、高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河堤法、资源法、环保法及海岛法规定的河堤保护区域范围和海岸保护岸堤区域。
2.在丘陵及山区地区,高尔夫球场项目可以使用最多不超过5公顷的分散分布的一季稻稻田,并且要满足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和发展水稻种植、土地租赁、转换使用目的等条件。
3.高尔夫球场使用森林生产用地的,必须不能是天然林区,并且要满足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和发展可再生林业种植、土地租赁、转换使用目的等条件。
4.如果在历史遗迹周围建设高尔夫球场,不得影响到历史遗迹的结构构件,不得影响到历史遗迹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同时要满足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条件。
高尔夫球场及辅助设施的建设条件:
1.标准高尔夫球场(18洞)面积不能超过90公顷(平均每一个洞不能超过5公顷);首次建设高尔夫球场项目不能超过270公顷(54洞)。
2.高尔夫球场及辅助设施的总体建设密度要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规划来实行。
3.投资者要在不超过36个月(对于18洞球场)、或者在从土地租用的节点开始算起不超过48个月的时间内完成高尔夫球场建设。
4.高尔夫球场项目如果要扩建,只有在原项目已经完成建设、开始运营并且满足相关规定之后才给予考虑。
5.在同一个省(市),如果投资者提出要建设多一个高尔夫球场,只有在已经得到投资主张的原项目已经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之后才给予考虑。
投资高尔夫球场的投资者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
1.要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同时要有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高尔夫球场项目实施需要租赁土地和转换土地使用目的的条件。要按照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资金抵押证明(对于需要资金抵押的项目而言)。
2.对于用作高尔夫球场的土地上的原住民,投资者要有计划和方案合理地解决原住民的拆迁、培训和使用劳动等问题。
3.投资者自行解决拟建高尔夫球场与周边交通、电力、清洁饮用水、污水管网联接的问题及相关环保问题。
52/2020/ND-CP号议定书从2020年6月15日开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