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系列丛书之《欧盟》将提供基本的信息,成为你了解欧盟的向导。但因欧盟及成员国在不同事项上权限划分不同,具体国别情况请参见各成员国投资合作指南。
根据CITA第8ba至8bd条和第35条规定的转让定价反错配规则,在境外交易对手未相应向上调增的情况下,禁止单边下调整转让定价。CITA第8bd条第1款特别规定避免在特定情况下由于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定价差异,而造成...
2022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达成临时协议,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参见安永全球税务简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就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达成临时协议,2022年12月13日)。
在宣布采取的多项措施中,荷兰政府考虑将30%免税优惠仅适用于不超过特定金额的工资(目前未设定上限),但短期内仍可适用过渡规定。
对于跨国企业而言,如何建立健康优化的税收结构,遵照公平的商业规范纳税,同时尽可能避免双重缴税,这个课题在不确定的大环境下也变得更为突出和困难。
荷兰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国之一。目前,中国是荷兰第二大外资项目来源国。据荷方统计,目前,共有700家中国企业在荷兰开展绿地投资,主要涉及贸易、物流、金融、电子、化工、机械、能源及ICT...
截至2019年底,欧盟累计对中国直接投资1379亿美元,中国累计对欧盟直接投资1021亿美元。但相较双方庞大经济体量,中欧投资仍大有潜力。
成立私营公司,必须提交一份发行并实缴的额定资本的说明。发行并实缴的额定资本的改变每年都要提交一次。如果发行的股份没有完全缴付,则要提交一份清单,列出股东的姓名和地址,股份数和已缴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