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提交至众议院的新版港口法草案(第733号法案)主要包括简化港口投资程序、分散监管机构权力、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最长调整至70年、更现代的劳工保障等相关内容。
《商业标准报》报道称,孟政府计划出台“外国直接投资(FDI)激励计划”,通过对促成新增外资股权投资的个人提供现金奖励,来扩大该国急需的外资流入。
据韩国《韩联社》8 月 21 日报道,韩国国土交通部当日称,经中央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定将首尔市及京畿道、仁川市大部划为 “外国人土地交易许可区”,措施 8 月 26 日生效,有效期至明年 8 月 25 日。
波兰没有专门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对投资者的优惠政策和工具包括:支持新投资的波兰投资区、2011-2030年支持对波兰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投资计划、经济特区、工业和科技园、专利箱、房地产税豁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