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允许政府实体与未在境内设立区域总部的公司签订合同
中东报2月19日报道,沙特阿拉伯提高了投资环境的灵活性,允许政府实体在严格控制下(以保障支出效率和确保关键项目的交付),寻求与在沙特境内没有区域总部的国际公司签订合同的例外情况。
沙特本地内容和政府采购管理局已通知所有政府机构可通过Etimad数字平台申请豁免机制。
此举旨在平衡2024年初生效的“区域总部搬迁”决定的执行与技术专业化项目需求之间的关系。根据2024年初生效的决定,包括政府机构、机关和政府附属基金在内的国家实体,被禁止与任何在该地区沙特境外设有区域总部的外国商业公司签订合同。
根据新的豁免规则,政府实体可以就特定项目、多个项目或特定时间段向委员会申请豁免,但前提是必须在启动招标或开始直接合同程序之前提交申请。
沙特本地内容和政府采购管理局在两份通告中详细说明了如何提交豁免申请,并阐明了在管制措施下允许签订合同的情况。通告称,豁免服务已于2025年11月在Etimad平台上线。
该服务适用于通过Etimad发布招标公告的实体。在该服务上线之前发布的招标公告以及通过平台外发布的招标公告,将继续沿用之前采用的流程。
在发布合同管制措施时,政府明确表示,在沙特没有区域总部或关联方的公司,并不被禁止参与公共招标。但是,它们的报价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被接受:如果技术上符合要求的报价不超过一个,或者报价在技术上排名靠前,并且在总体评估后价格比第二好的报价至少低 25%。
估价不超过100万里亚尔(约合26.6万美元)的合同也享有豁免权。部长可根据公共利益,修改豁免门槛、取消豁免或暂时中止豁免。
截至2026年初,已有700多家跨国公司将其区域总部迁至利雅得,超过了最初设定的到2030年吸引500家公司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