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和英国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6月28日发布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6月28日发布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央视新闻报道,公告指出,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2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0年第40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被调查产品名称:碳钢紧固件,包括木螺钉、自攻螺钉、螺钉和螺栓(无论是否带有螺母或垫圈,但不包括用于固定铁轨的螺钉以及杆径未超过6毫米的螺钉和螺栓)和垫圈。被调查产品范围不包括螺母以及用于民用航空器维护和修理的紧固件。自2022年6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碳钢紧固件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公告就复审裁定进行了说明: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碳钢紧固件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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