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措施期限

发布日期:2021-07-02 11:01:27来源:驻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延长征收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税5年。

据吉尔吉斯斯坦24.kg新闻网7月1日报道,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延长征收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税5年。

由于此前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应欧亚经济联盟轮胎生产厂商申请,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于2020年8月19日开始第二轮反倾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委员会得出结论,如果停止反倾销措施,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可能继续在联盟市场倾销,并对联盟经济造成损害。联盟决定延长征收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税5年。

2015年11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至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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