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及时申报外国人综合所得税
韩国国税厅日前发布公告,要求在韩外国人于5月1日至30日申缴2020年综合所得税。
据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官方微信5月19日消息,韩国国税厅日前发布公告,要求在韩外国人于5月1日至30日申缴2020年综合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经营收入(含住宅租赁收入)、劳动收入、年金收入等。其中,仅有日薪或劳动收入的人员,如已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可不申报。2020年出现休业、停业或亏损,或无应缴应退税款的,也应进行申报。2020年在韩国内有劳动收入,但因离职等原因未于今年2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或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因无相关凭证而未获得抵扣的,此次可办理相应结算,多退少补。
我馆提醒在韩中国公民:根据韩国法律规定,在韩外国人亦有依法纳税义务,如未及时申缴税款将被征收滞纳金,并可能对您在韩居留、生活造成影响。请及时申缴相应税款,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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