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融合赋能法律服务贸易 护航中国企业高质量出海
当前,中国企业出海正由“产品出海”加快迈向“品牌出海”“资本出海”“技术出海”“标准出海”和“产业链出海”。企业面临的竞争,已不再只是产品竞争和价格竞争,而更多体现为规则竞争,并延伸至专业服务能力竞争。谁能更好地识别并适应国际规则,谁能更有效防控跨境经营风险,谁能更系统提升争议预防和处置能力,谁就更有可能在全球市场行稳致远。在这样的背景下,从法商融合视角创新法律服务贸易,更好赋能企业出海,已成为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议题。
所谓法商融合,关键不在于把法律服务简单附加于商业活动之后,而在于面向组织对外商事活动,推动法律规则、商业逻辑、交易流程、风险控制和争议预防在多主体协同中的深度衔接,使法律服务真正嵌入企业经营全过程。其核心,是将分散、抽象、复杂的规则要求,转化为企业在具体业务场景中看得懂、用得上、落得下的流程安排、条款设计和服务方案,并通过多方主体之间的规则协同,实现规则在交易链条中的有效嵌入。换言之,法商融合不是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而是通过提升协同规则嵌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把风险防范从事后救济前移到交易设计和过程管理阶段,增强企业对规则的预期能力和国际经营韧性。
从现实看,当前企业出海面临的一个突出难点就是规则环境日益复杂。企业面对的,往往不是某一法域的单一法律制度,而是东道国法律、国际条约、行业规范、平台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要求、ESG要求等多重规则交织叠加。很多时候,问题并不在于“没有规则”,而在于规则难以及时、顺畅地嵌入商业流程,难以及时转化为合同条款、履约安排、证据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一旦规则和业务之间存在断层,企业在跨境交易、供应链协同、平台经营、数据流转和争议解决等环节,就容易付出更高的制度性成本。
尤其是在数字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海外并购、供应链重组等新场景下,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更加复杂多元。传统合同、付款、交付、担保、质量标准等问题依然重要,但电子签章、平台记录、系统日志、跨境数据流动、知识产权运营、在线争议解决等问题不断叠加。这意味着,法律服务在企业出海中的角色必须随之改变。过去,一些企业将法律服务理解为“出了问题再处理”的事后救济工具;而今天,法律服务更应成为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前置能力、过程能力和系统能力,不仅要帮助企业“解决纠纷”,更要帮助企业“少发生纠纷、少走弯路、少交规则学费”。
这一趋势也在国际交流中得到呼应。2025年11月,在青岛举行的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开幕式上,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展中国家事务委员会主席哈吉·阿卜杜拉赫曼·恩迪奥内围绕“协同、融合与包容——通过标准与伙伴关系推动全球工商法治进步”发表演讲,明确提出法律与商业深度融合正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并概括为法商融合。这一判断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今天企业出海真正缺少的,往往不是某一项孤立的法律服务,而是把法律规则与商事实践有效打通的制度接口和操作框架。企业知道要合规,也知道要防风险,但常常不知道风险应在哪个节点嵌入、规则应如何转化为流程、证据应如何留存、服务应如何协同。正因如此,法商融合不能只停留在理念层面,更需要借助标准化、产品化、数字化手段,把“法律语言”转化为“商业语言”,把“规则要求”转化为“业务动作”。
已有实践表明,法律相关领域不仅能做标准,而且可以做国际标准,甚至正在成为国际标准化竞争的新领域。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已正式启动修订ISO 31022《风险管理——法律风险管理指南》。这说明,法律风险管理并非只能停留在原则性讨论或个案式处置层面,而完全可以通过国际标准实现结构化表达、流程化设计和体系化提升。谁能率先把法律风险管理、商事流程管理和国际标准规则结合起来,谁就更有可能在新一轮国际规则和标准竞争中占据主动。
标准在法律与商业之间具有重要桥梁作用。标准不替代法律,也不代替执法和裁判,但能够在法律与商业之间提供共同语言和协同框架。对企业出海而言,许多问题之所以成本高、效率低,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说法不同、做法不一、接口不通”。标准化恰恰可以在统一术语、统一流程、统一方法、统一接口方面发挥作用,把抽象规则要求转化为具体业务安排和服务规范。
因此,亟须加快构建层次清晰、衔接有序的法商融合标准体系,围绕基础通用、商事活动运行融合、商事法律服务融合、场景应用和服务支撑五大维度统筹推进。基础通用层解决“说同一种话、按同一种方法做”的问题;商事活动运行融合层解决如何把法律规则嵌入合同订立、履约交付、数据协同、证据留存和争议预防等关键业务节点;商事法律服务融合层解决法律服务机构“能提供什么、何时介入、如何对接”的问题;场景应用层应针对出海企业、中小企业等不同主体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指引;服务支撑层则要加强平台建设、案例沉淀、人才培养和动态修订机制建设。只有真正打通这些环节,法商融合才能从理念转化为能力、从倡议转化为成效。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思路已在中国贸促会《2026年贸促工作要点》中得到进一步体现。文件明确提出,要聚焦贸易投资一体化、法商融合等热点议题,以及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发展等前沿领域;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提出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做精做优贸法通平台,强化商事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律查明、合规辅导和风险评估,并高质量办好全球工商法治大会、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中国仲裁周等活动。同时,文件还提出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好用好企业出海“一站式”服务专区,构建“政策+商机+数据+服务”的数字化生态,强化信息咨询、项目对接、风险防控、海外利益保护等“跟随式”服务,在商法协同护航企业“走出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这说明,法商融合已经不只是理念命题,也正在成为服务企业出海、优化涉外法律服务、提升贸促工作质效的重要实践方向。放在企业出海的大背景下看,其意义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有助于推动法律服务从“个案响应”走向“全链条赋能”。企业出海不是单点动作,而是涵盖市场准入、主体设立、投资架构、合同安排、税务筹划、劳动用工、数据治理、知识产权布局、争议解决乃至退出机制的完整链条。法律服务如果仍停留在零散的合同审查、项目代理、诉讼仲裁层面,显然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其更需要围绕企业出海全周期构建一体化服务体系,在前端做好规则识别和方案设计,在中端做好落地协同和过程控制,在后端做好争议预防与多元化解,真正实现从“被动响应”到“主动赋能”的转变。
第二,有助于推动法律服务贸易从碎片化供给走向标准化、产品化、数字化供给。当前不少出海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并不缺少风险意识,缺的是可直接使用的工具、流程和服务产品。法律服务如果始终停留在“一事一议”的个案供给模式,既难形成规模效应,也难满足大量企业多场景、全天候的现实需求。应当围绕企业出海高频场景,推出更多模块化、组合式、可复制的法律服务产品,并依托数字平台提高可及性和交付效率。
第三,有助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从“纠纷解决导向”走向“韧性治理导向”。企业不可能完全消除外部不确定性,但完全可以通过更成熟的规则嵌入能力、更清晰的条款结构、更规范的证据留存和更顺畅的服务协同,把许多原本高成本、不可控的冲击,转化为可识别、可预防、可处置的管理对象。这种从“堵风险”走向“增韧性”的转变,正是企业高质量出海所需要的能力升级。国际商事调解、仲裁、知识产权维权、合规辅导、风险评估等服务,不应只在争议发生后介入,更应前移到经营过程之中。
具体而言,创新法律服务贸易,应围绕企业出海高频场景,加快形成一批模块化、组合式、可复制的服务产品。比如,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可以推出涵盖平台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数据合规和在线争议解决的综合服务包;针对制造业企业海外布局,可以形成涵盖投资准入、工程合同、环保劳工、供应链审查、政府合规和争议预防的一站式方案;针对数字贸易企业,则应重点加强数据跨境流动、个人信息保护、电子签约、平台责任、算法治理等方面的服务供给。通过场景化设计、模块化组合和数字化交付,法律服务贸易才能真正提升覆盖面、可及性和规模化供给能力。
与此同时,法商融合还意味着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都要更加包容。法商融合不应只服务于发达经济体和大型企业,也应惠及发展中国家以及中小微企业。对于中国推进法律服务贸易创新而言,这一点尤具启发意义。既要通过高端争议解决平台、国际合作机制、知识产权服务和涉外法治交流提升专业能力,也要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数字化工具和标准化服务产品,降低中小企业获取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门槛,让更多企业“走得出、走得稳、走得远”。
还应看到,法律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不只体现在个别高端案件、重大仲裁和复杂并购中,更体现在能否形成一整套适配出海场景、兼顾效率与质量、覆盖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这就要求法律服务机构不能再“单兵作战”,而要进一步推动律师、仲裁调解、知识产权、税务、会计、认证、咨询、金融、商协会、园区平台等多元主体协同,形成“法律+商务+合规+知识产权+数据+争议解决”的综合服务生态。只有把服务链条打通,把规则接口做实,把数字支撑建强,法律服务贸易才能真正成为企业出海的有力支撑。
面向未来,还应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加强法商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育既懂法律、又懂商业、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行业运行逻辑的专业人才;二是加快法律服务标准化和产品化建设,围绕跨境投资、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供应链协同、知识产权运营、多元解纷等高频场景形成更成熟的工具包和服务规范;三是强化数字平台支撑,把分散的政策信息、商机信息、规则信息和服务资源整合起来,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响应效率;四是依托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全球工商法治大会等高水平平台深化涉外法治国际合作,提升我国在国际商事规则、争议解决和标准合作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主动布局国际法律风险管理标准修订等相关工作,形成更多中国实践、中国方案。
归根到底,企业出海比拼的不只是产品和价格,更比拼规则适应能力、合规治理能力和专业服务支撑能力。面向未来,推动法律服务贸易创新,不能只做传统法律服务的增量优化,而要从法商融合视角出发,推动法律服务由事后救济型向前置赋能型转变,由碎片化供给向系统化解决方案转变,由个案服务向标准化、数字化、生态化服务转变。抓住这一方向,创新法律服务贸易,才能更好让法律服务成为中国企业高质量出海的“护航器”和“助推器”,并为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
(作者系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