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与1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AEO互认

发布日期:2019-04-25 11:02:31来源:商务部手机报作者: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1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

海关总署4月22日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1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还将与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以及新加入“一带一路”倡议的乌拉圭分别签署双边《AEO互认安排》,与俄罗斯签署《中俄海关AEO互认行动计划》。目前海关总署已与蒙古、马来西亚、阿联酋等国家海关基本完成互认磋商,有望于年内实现互认。与伊朗、泰国等10余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的AEO互认谈判也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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