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实物:发改委监管下的7类境外投资流程介绍及相关案例

发布日期:2018-05-09 09:45:21来源:作者:林日升
本文主要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发改委监管下的7类境外投资流程进行了介绍并附上市公司相关案例。

自改革开放后,我国引入了不少外资。现在,中国经济逐步腾飞,为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许多企业着手开展境外投资。本文主要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发改委监管下的7类境外投资流程进行了介绍并附上市公司相关案例,希望对业界有所助益。

一、适用范围

本文中列明的流程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非企业组织对境外、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开展投资的情况。

也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非企业组织及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开展投资的情况。

但不适用于境内自然人直接对境外、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开展投资的情况。

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都属于境外投资,例如通过知识产权出资获得境外企业股权,又如用美元购买境外房地产等。

前述“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及合伙企业等各类型企业,前述“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者能够支配企业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例如控股或者是通过协议形成控制。

二、相关重要定义 

本文根据企业类型及中方投资额分类进行阐述,以便大家进行查询,相关定义如下:

(一)中央管理企业

中央管理企业是指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各级企业,笔者认为由前者控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属于此范围。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主要由财政部监管,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银、中国人寿等;国务院直接管理的企业有97家,官方列有名单,具体可见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641579/n2641645/index.html);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数量众多,例如教育部旗下的紫光集团。

(二)地方企业

地方企业指除中央管理企业以外的其它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包括但不限于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等。

(三)中方投资额

中方投资额是指投资主体直接以及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的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以及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例如公司及其子公司投出的美元、专利出资及作为对价的股份等资产的合计数。

(四)敏感类项目

涉及敏感国际和地区或涉及敏感行业的,都属于敏感类项目。

敏感国家和地区,包含以下四类: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2.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4.其它敏感国家和地区。

自巴拿马与我国建交后,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和地区仅有:帕劳共和国、图瓦卢、马绍尔群岛、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共和国、瓦努阿图、危地马拉共和国、巴拉圭共和国、圣文森特及格林纳丁斯、伯利兹、萨尔瓦多共和国、海地共和国、尼加拉瓜共和国、多米尼加共和、格林纳达、洪都拉斯共和国、圣克里斯托夫及尼维斯、布吉纳法索、乍得共和国、马拉维共和国、斯威士兰王国、塞内加尔共和国、教廷梵蒂冈。

根据外交部的提醒,2018年4月,处在战争或内乱状态或有安全风险的国家和地区有:叙利亚、也门、喀麦隆、马尔代夫、尼日利亚、土耳其、巴勒斯坦、以色列等。

“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裁的国家和地区,具体可查询联合国安理会官网制裁名单资料(https://www.un.org/sc/suborg/zh/node/8812)。

敏感行业,包含以下四类:1.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2.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3.新闻传媒;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调控政策,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具体可查询发改委公布的《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http://bgt.ndrc.gov.cn/zcfb/201802/t20180211_877292.html)。

(国家发改委官网:http://www.ndrc.gov.cn/,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方式:010-68503333) 

三、具体流程 

以下各流程中,如果有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共同开展项目,由投资额较大的一方在征求其它投资方书面同意后提出核准申请,如果各方投资额相等,应当协商一致后由其中一方提出核准申请。

(一)中央管理企业开展的属于敏感类项目的境外投资

(发改委窗口电话:010-68505046 68505050)

1.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公司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3.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4.受理后,如有需要,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将申请材料转到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委托评估。(非必须)

5.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意见,报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

6.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核准决定,如有需要,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

7.核准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国家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核准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

8.实施境外投资。

(二)地方企业开展的属于敏感类项目的境外投资

(发改委窗口电话:010-68505046 68505050)

1.地方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3.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4.受理后,如有需要,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将申请材料转到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委托评估。(非必须)

5.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意见,报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

6.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核准决定,如有需要,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

7.核准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国家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核准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

8.实施境外投资。

(三)中央管理企业开展不属于敏感类项目的境外投资

(发改委窗口电话:010-68505046 68505050)

1.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公司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3.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4.受理后,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核准决定。

5.备案通知书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6.实施境外投资。

(四)地方企业开展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且不属于敏感类项目的境外投资

(发改委窗口电话:010-68505046 68505050)

1.地方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3.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4.受理后,国家发改委承办司局办理并作出核准决定。

5.备案通知书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6.实施境外投资。

(五)地方企业开展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且不属于敏感类项目的境外投资

1.地方企业按照省级发改委(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

2.登录对应省级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上传材料。

3.网络系统收到材料后,省级发改委承办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4.受理后,省级发改委承办部门办理并作出核准决定。

5.备案通知书通过机要渠道送至来文单位(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通知其自取或经其同意后邮寄),结果信息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6.实施境外投资。

(六)中央管理企业或地方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且不属于敏感类项目的境外投资

1.中央管理企业或地方企业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将有关信息告知国家发改委。

2.实施境外投资。

(七)中央管理企业或地方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且不属于敏感类项目的境外投资

无需发改委核准、备案及向发改委报告。

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情况,在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常见错误主要有:1.项目请示文件未加盖来文单位公章或未标注签发日期;2.投资主体财务报表未经审计;3.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等材料中涉及的项目名称与申报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8年2月28日在官网发布的问答,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商务部主要对企业境外投资设立新企业进行核准、备案。原则上应先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四、相关案例

经检索,在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公告中,适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生效自2018年3月1日)开展境外投资活动的主要案例的特点如下:

1.《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等规定同为现行有效的境外投资监管规则,在这些案例中,即便实施时间点在现行《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生效前的境外投资,亦尊重《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规范;

2.证监会关注境外投资是否符合我国发改委、商务部门及境外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核准、备案等手续。

3.《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投资地点、项目总投资、中方投资额、中方投资额构成、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其中,投资地点包括直接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中方投资额有两种口径,包括按美元计价的金额和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中方投资额构成对不同法律主体的出资进行了区分。这些内容也是投资主体提交申请时应当向发改委提供的信息。

4.对于投资标的是境内公司股权但标的公司子公司在境外的项目,监管部门可能质疑该投资是否适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认为不适用(300518盛讯达)。

5.自《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新规生效后,002396 星网锐捷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制定了公司内部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可以作为公司内部制度的参考。

具体案例如下:

600219南山铝业: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2018-01-24

结合发改委 2017 年 12 月颁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近期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境外投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

1、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境外投资相关规定

(1)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

本次募投项目已于 2017 年 12 月获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17】517 号),符合当时有效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亦不存在违反于2017 年 12 月 28 日发布、2018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在本次募投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将继续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601212白银有色: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 2018-03-20

问题 25.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需取得发改委、商务部门的备案以及南非反垄断审查,如是,补充披露前述备案或审查的进展。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交易正在履行的发改委备案程序

……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作价人民币 219,719.88 万元,本次交易不涉及前述规定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及敏感行业。故,根据前述规定,本次交易应当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不涉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程序。

经核查,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白银有色已经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流程所需资料,相关备案流程正在进行中。

002512达华智能:关于收到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的公告 2018-03-2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粤发改外资函【2018】1247 号):公司并购斯里兰卡SUPREMESAT(PRIVATE)LIMITED 公司 49%股权项目材料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1 号),对公司并购SUPREMESAT(PRIVATE)LIMITED 公司 49%股权项目予以备案,《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 2 年。……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300518盛讯达: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050号)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三)本次交易是否违反《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的禁止性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中联畅想系在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属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所规范的境外投资行为。

此外,中联畅想于 2014 年 10 月在香港注册成立欢乐畅想时,已履行了相应的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并已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 4403201400986 号)。

603393新天然气: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2018-03-26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各相关方已经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 2017 年第 11 号令)及《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号)规定正式向国家发改委、四川商务厅提交境外投资备案材料;目前备案工作正在审核过程中。同时,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7 号)开展财务顾问、法律等各项工作。

002396星网锐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8年3月)2018-03-30

第一条为加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11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境外投资特点,制定本办法。

002647民盛金科:关于对浙江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8-04-09

问题 5、请说明公司目前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单位的沟通进展情况,上述部门是否对重组收购事项设置条件。

回复:

停牌期间,公司保持与深交所沟通,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本次重组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披露后,需提交深交所审核并出具问询函。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指引》、《公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本次交易构成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项下的非常重大资产出售,需要香港联合交易所事前予以核准。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细节仍在谨慎论证,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项下的非常重大资产出售。因此,香港联合交易所是否会对本次重组收购事项设置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收购事项需要商务部门、发改委和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由于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细节仍在谨慎论证中,可能根据尽职调查进展情况、交易双方商洽情况以及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进行调整。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细节确定后,公司将会尽快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商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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