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康牧业发布收购新西兰佩尼牧场资产的进展公告
4月27日,湖南大康牧业发布关于收购佩尼牧场资产的进展公告。2015年1月7日,公司委托并授权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境外子公司THELAND FARM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Theland农场公司”)与MJ&CM PINNY LIMITED、Mervyn James Pinny、Paeroa Trust Management Limited as trustees of the MERV PINNY PERSONAL TRUST(以下合称“卖方”)签署了不动产买卖协议”或“本协议”,双方就收购佩尼牧场达成初步意向。
201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佩尼牧场的议案》,决定以自有(筹)资金不超过44,450,000新西兰元收购佩尼牧场的相关资产。
根据不动产买卖协议,Theland农场公司有权指定其他公司完成收购。2015年1月23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Dakang New Zealand Farm Group Ltd(以下简称“Dakang农场”)与Theland农场公司签署了《Deed of nomination-agreement for sale and purchase of Pinny Farms》(以下简称“指定协议”),Theland农场公司指定Dakang农场自指定协议签署日(含签署当日)起作为不动产买卖协议的买方(即Dakang农场为佩尼牧场资产收购的主体),并履行买方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Dakang农场的通知,其聘请的境外律师顾问Minter Ellison Rudd Watts(以下简称“MERW律师”)完成了对佩尼牧场的尽职调查并出具了尽职调查报告;同时协议双方签署了不动产买卖协议,最终确定以自有(筹)资金43,250,000新西兰元收购佩尼牧场资产(包括:土地和所有建筑物、围墙、固定装置和配件及本协议签订之日坐落在地产上的其他改良、牲畜、厂房和设备、恒天然股份920,227股,以下合称“牧场资产”),并以自有(筹)资金不超过1,200,000新西兰元收购非固定设备器械和2015年出生的牛犊(以下合称“除外资产”)。
本次收购佩尼牧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牧场的收购尚需获得中国相关有权机构或部门的备案或批准,以及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以下简称“OIO”)的收购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