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融合聚力,共建合规大时代(五)——保驾护航,防范境外合规风险
一
顺应境外强监管趋势,提升企业合规新格局
近二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实施出海战略,“走出去、谋发展”。然而,2020年至今,疫情蔓延导致全球经济运转受阻,激化了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思潮,也加剧了全球市场的复杂多变和不确定性,境外合规风险被进一步放大,中国“出海”企业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严峻。
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境外合规风险管理是中国“出海”企业行得远、走得稳的必要条件。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的合规监管和执法力度日趋严格,企业对境外合规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聚焦企业风险点位,知己知彼及时规避风险
为减缓疫情蔓延导致的经济发展放缓的形势、保护本土企业发展,部分国家通过扩大审查范围、加强重点领域审查力度、降低触发审查机制投资金额阈值、明确限制外资收购企业名单等方式限制和约束外来投资经营。企业合规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基本要求,尤其对于海外企业在境外经营合规过程中。结合海外投资经营合规风险的定义和特点,企业境外投资合规风险主要包括投资母国合规风险、东道国合规风险、第三国合规风险和多边组织合规风险。
投资母国的合规风险
投资母国的合规风险是境外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数量越来越多,合规风险在给企业带来直接影响的同时,也或多或少地对国内经济和国家声誉带来影响。因此,投资母国往往通过各种手段规范本土企业海外投资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相关监管部门针对企业海外投资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类问题,密集出台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加强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的合规工作。2017年5月23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2017年1月7日,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为解决少数企业合规意识不强,合规管理相对薄弱的问题,2018年12月26日七部委印发了《企业海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推动企业增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意识,提升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水平。这里具体包括了境外设立公司、境外投资并购、进出口贸易、境外工程承包等活动相关合规管理。
东道国合规风险
企业在东道国开展业务,严格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是企业合规经营的最基本要求。2018年以来,针对跨境投资的相关政策呈现趋紧态势。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18年,55个国家或经济体出台了112个与外国投资相关的投资监管措施,较前一年增长11%,其中有31项措施与限制跨境投资有关,与2017年之前相比,限制政策增长明显。部分国家的限制政策中,出于国家安全等因素制定的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尤其值得关注。(*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对外国资本收购本国资产进行监管,由执法机关根据一定标准和程序对跨国并购中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允许外资进入的制度)
2017年,美国通过了《外商投资风险审核现代法案》(简称“FIRRMA”),进一步扩大了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简称“CFIUS”)对外国人士收购美国资产的审查权限,至此美国的国家安全审查不但适用于中国企业对美国企业、资产和技术的收购,还扩大适用于中国企业对成立于第三国但在美国境内有资产和销售活动的企业。英国发布了《国家安全和基础设施投资审查》绿皮书,建立了更严格的外商投资审查程序。欧洲理事会则提议建立欧盟的外商投资审核框架,以保护欧盟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企业在东道国投资经营,需要了解东道国的法律环境,通过实地调研或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等方式,了解东道国外商投资、环境保护、土地、税务、劳工、外汇等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合规经营。
其次,企业要结合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查东道国对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具体包括行业准入、外商股权占比等。对于关系到东道国经济发展特别重要的行业,如矿业、石油等资源类行业,东道国通常会有特殊的管理政策,这些政策对外商投资的合规性要求高,尤其值得企业关注。
本土企业在东道国的日常经营活动涉及众多方面,如税务缴纳、安全生产、收入确认、劳动用工等。以劳动用工为例,企业在出海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相应的东道国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必须遵守我国针对跨境用工过程中劳动派遣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发展的实际经营场景,劳动用工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薪酬个税支付风险
► 劳动法律尽职调查风险
► 工时休假管理风险
► 职业安全健康风险
► 反歧视风险
► 解雇管理风险
► 个人信息保护风险
► 用工模式选择风险
因此,国内企业在海外国家投资、经营发展时,应高度重视劳动用工合规制度的建设,加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设计符合自身需求的合规制度、加强企业人员培训,从而形成合规文化,实现从制度、组织到人文精神的全方位合规,才能在世界树立优秀的中国企业合规形象。
第三国(或国际组织)合规风险
第三国(或国际组织)合规风险是指由于第三国及国际组织的相关法律、规则对企业在东道国投资行为的影响。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各个国家的经济、贸易等关系更加密切。受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相关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企业在东道国的投资可能会受到邻国、区域大国、国际组织等法规政策的影响。例如在跨国河流上建设发电站,下游邻国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将对项目投资、建设产生重大影响;而受到国际制裁的东道国,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要严格评估制裁范围和相关规定,避免投资东道国外的因素影响。
以美国进出口管制为例。由于美国、联合国等多边组织在全球经济、金融体系等方面的影响力,第三国(或国际组织)合规风险管控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美国出口管制和制裁及多边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比于中国出口管制体系,美国出口管制体系则更加庞杂,且在近年不断升级相关管制措施。
其中,EAR(出口管制条例)就对我国企业的跨境贸易影响颇深。美国出口管制体系的效力范围非常广,不仅包括管辖美国人(属人)、美国出口的产品(属地),还有基于“美国物项”的管辖。而美国物项的概念不仅包括了美国原产的物项,还包括特定情形下外国制造的一些产品。例如已经从美国出口到国内的产品由中国的A公司卖给了B公司的转让行为,由于该行为发生在第三国国内,因此称之为国内转让。因此,在进行跨境贸易时,我国企业需要关注物项是什么、最终目的地是哪里、最终用户是谁、最终用途是什么等方面。企业通过了解美国出口管制的重点和逻辑后,就可以结合以下决策顺序判断物项是否可以出口。
另一方面,国际组织一般都拥有众多成员国,是其发挥国际影响力的基础。从国际组织的宗旨和运作模式看,国际组织与海外投资权益密切相关,其一是国际组织成员国间的协商机制为海外投资权益保护提供了磋商通道和机制,其二是国际组织相关协议和机制的重要职能是解决成员国间政治经济矛盾、投资者和成员国间的经济争端。这些治理行为在全球治理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例如,联合国有一套制裁规则,通过决议对部分国家的个人或实体实施制裁。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规定,安理会可以采取行动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其中国际制裁就是重要的手段。根据《联合国宪章》第41条规定,制裁办法包括一系列可供选择的不涉及使用武力的强制措施。安理会制裁包括全面经济和贸易制裁,以及一些更为具体的定向措施,如武器禁运、旅行禁令以及金融或商品方面的限制等,企业在受制裁的国家投资经营时,要特别关注相关制裁的规定。
除联合国外,多边金融机构的制裁也值得重视,当投资者违反相关规则时,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以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反洗钱等领域为例,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对存在腐败行为的客户给与严厉制裁,它们之间还建立了联合制裁和交叉制裁的机制。因此,公司或个人一旦被世界银行列入黑名单,只要制裁期间超过一年,该公司或个人还会同时被其他几家多边发展银行联合制裁,失去其资助项目合同的投标资格。因此,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多边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项目,要特别重视多边组织的合规风险。
二
保驾护航 政策护航砥砺前行,安永风控体系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参考国内外较成熟的风险管理理论体系,充分借鉴境外投资经营中的丰富经验,安永设计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风险跟踪”五步走的境外项目风险评估方法论,协助企业从战略、法律、财务、运营、市场等风险视角进行深入分析,为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保驾护航,提供决策支持。
与风险管控的基本方法相同,合规风险管控大体可以分为合规风险识别、合规风险分析、合规风险评估及合规风险处置及跟踪等相关内容。
对于海外投资业务,相关企业应确保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在进入投资目标国家前,全面掌握关于市场准入、贸易管制、国家安全审查、行业监管、外汇管理、反垄断、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具体监管要求。对于承包工程业务,应确保全面掌握关于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履约、劳工权利保护、环境保护、连带风险管理、债务管理、捐赠与赞助、反腐败、反贿赂等的相关监管要求。
此外,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时应结合合规风险的明确性特点,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协助管控合规风险,同时还要加强自身的应对能力建设。通过深度调研投资项目所在国别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结合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内控管理机制,强化合规管理体系。
一是要树立合规理念。在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就潜在的违规可能性、潜在影响等进行分析。以反腐败合规为例,联合国及欧盟等国际组织,纷纷出台打击商业贿赂等反腐败行为的政策及公约,在国际业务开发过程中,企业海外投资经营必须重新认识全球反腐败形势,避免暗箱操作引致合规风险发生。企业应定期组织合规管理培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将合规管理文化嵌入企业运营的各个维度。
二是要建立合规风险管控组织体系。建立决策、管理和执行清晰的三层合规风险管控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合规管理委员会、合规负责人、合规执行机构,明确合规负责人的相关权限和职责。同时,将各合规管理负责人的合规管理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引起相关责任人的重视,避免制度规定与实际执行两张皮。
三是要重视合规风险的评估和预警。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协助识别和评估合规风险,在后续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坚持不触碰合规底线,一旦发生合规风险,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处理好后续的处罚工作,避免由于处置不妥善,加重处罚力度。
四是应充分重视对外沟通工作。及时、有效发布相关权威信息,增信释疑,争取外界理解支持。系统梳理他国的相关法律细节,细分交易环节,甄别潜在合规风险。对于涉及面较广的法律法规文件,企业要寻求外部专业机构的意见,必要时可请外部机构主导调查,增强调查结果独立性。要及时分析形势,主动披露信息,减少负面影响。
五是要重视合规风险的跟踪评价工作。未出现合规风险时,企业应指定专人定期获取所在国家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对照现行规章制度,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及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自身的合规管理水平。对于东道国、第三国、多边组织等的法律或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和评价,对于新出现的合规案例,及时分析和学习,并调整企业内部的合规管理内容,及时传达合规管理意见,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及时更新合规问题。出现了合规风险时,要明确违规的具体情形,评估潜在的处罚影响,如有必要,聘请专业的团队,协助处理,尽量降低由此带来的损失。
企业的一切活动,均无法游离于合规管理之外,而现阶段,中国企业“走出去”,仍面临诸多境外合规风险。涉外企业应不断加强境外合规风险管理,从风险视角进行深入分析,妥善选择风险应对策略,为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保驾护航,为企业长远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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