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安永网络研讨会——关于香港最新优化离岸收入豁免制度
根据该提案,香港将继续遵循地域来源征税原则,但对于跨国企业集团的香港成员实体,不论其总部地点和集团资产规模和收入情况,该实体在香港收取的范围内离岸被动收入(包括股息或股权处置收益、利息、知识产权相关收益)均需遵循优化后的FSIE制度。
为应对欧盟对香港离岸被动收入豁免制度的担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最近提议在2022年底之前修订香港的优化离岸收入豁免(FSIE)制度,以使优化后的制度能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该提案,香港将继续遵循地域来源征税原则,但对于跨国企业集团的香港成员实体,不论其总部地点和集团资产规模和收入情况,该实体在香港收取的范围内离岸被动收入(包括股息或股权处置收益、利息、知识产权相关收益)均需遵循优化后的FSIE制度。
若未能满足“经济实质要求”或“关联方法”条件,相关离岸被动收入将被“推定”为源自香港,须缴纳香港利得税。针对离岸股息和海外股权处置收益,并配套参与免税机制,若符合免税条件,即使不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相关收入仍可维持免税。
在本次安永网络研讨会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提案的细节以及企业需要注意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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