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荷兰2020年度低税管辖区名单去除科威特、卡塔尔、沙特阿拉伯王国和伯利兹,增加巴巴多斯和土库曼斯坦

发布日期:2020-02-07 16:03:13来源:安永中国作者:
2019年12月18日,荷兰政府颁布了一项法令,对荷兰各项税收法规进行了更新,对荷兰低税和非合作管辖区名单进行了调整。该名单对荷兰的某些反避税举措的申请具有相关性,包括获得事前确定性的可能性。

摘要

2019年12月18日,荷兰政府颁布了一项法令,对荷兰各项税收法规进行了更新,对荷兰低税和非合作管辖区名单进行了调整。该名单对荷兰的某些反避税举措的申请具有相关性,包括获得事前确定性的可能性。与2019年度的名单相比,1继公开征求意见之后,2 2020年度名单不再包括科威特、卡塔尔、沙特阿拉伯王国(KSA)和伯利兹,增加了巴巴多斯和土库曼斯坦。

新名单适用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管辖区被列入名单,可能对下列跨国公司产生影响:在其中某一管辖区设有实体或常设机构,并受荷兰纳税人控制或与荷兰纳税人开展交易。

详细讨论

2019年10月7日,荷兰政府就更新2020年度荷兰低税和非合作管辖区名单征求意见,以纳入荷兰政府认定的下列管辖区:未制定利润税制度、或有利润税制度但法定税率低于9%的管辖区(低税管辖区),以及相关财年开始之前的日历年度公布的欧盟(EU)非合作税务管辖区黑名单上的管辖区。

该名单与荷兰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荷兰的税收裁定实践、以及新颁布的荷兰《2021年预提所得税法案》(2019年12月27日通过并颁布)密切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荷兰公司向名单上管辖区境内的集团公司支付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有条件地征收预提所得税。关于预提所得税,另请参阅关于荷兰2020预算案的安永全球税务简报3。

荷兰2020年度名单包括下列管辖区:安圭拉、巴哈马、巴林、巴巴多斯、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根西岛、马恩岛、泽西岛、土库曼斯坦、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瓦努阿图和阿联酋。

此外,欧盟认定、且适用上述2020年度荷兰税制的非合作管辖区包括:美属萨摩亚、斐济、关岛、阿曼、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瓦努阿图。

2019年10月公布拟定名单征求意见时,荷兰政府已宣布不再认为沙特阿拉伯王国属于低税管辖区,因为考虑到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当地公司税制度和强制慈善税,当地平均税负超过上述9%利润税的标准。2019年12月18日颁布的法令还指出,科威特和卡塔尔的税制与沙特阿拉伯王国的税制几乎相同,因此,名单也去除了这两个管辖区。对于伯利兹,荷兰政府认为,当地对收入的法定征税的结果导致利润税税率超过9%。

自2019年1月1日起,巴巴多斯将其法定利润税税率下调至1%-5.5%。土库曼斯坦采用8%的税率,被视为一般法定税率。因此,2020年度名单增加了这两个管辖区。

影响

总而言之,通过实体或常设机构在名单上的管辖区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应审慎评估上述调整是否会影响其现有架构、潜在投资和重组计划。此外,对于在荷兰、伯利兹、沙特阿拉伯王国、科威特或卡塔尔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将上述管辖区从名单上去除比较有利,可消除荷兰受控外国公司规则以及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规定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可能与荷兰税务机关达成税收裁定。

注:

1. 见安永全球税务简报,荷兰政府发布低税管辖区名单:对中东的影响,2019年1月14日。

2. 见安永全球税务简报,荷兰政府开始就2020年度将采用的最新低税管辖区名单征求意见,2019年10月11日。

3. 见安永全球税务简报,荷兰发布2020年预算案,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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