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决定将汽油柴油0%进口税率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

发布日期:2026-07-06 10:04:34来源: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越南政府6月30日颁布第34/2026/NQ-CP号决议,决定将汽油、柴油、汽油柴油生产原料及航空燃料的优惠进口税、环境保护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该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越南《财经杂志》7月1日报道,越南政府6月30日颁布第34/2026/NQ-CP号决议,决定将汽油、柴油、汽油柴油生产原料及航空燃料的优惠进口税、环境保护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该决议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根据第34/2026/NQ-CP号决议,政府决定将此前于2026年4月30日颁布的第25/2026/NQ-CP号决议和2026年3月9日颁布的第72/2026/NĐ-CP号议定中有关汽油、柴油及其生产原料的优惠进口税政策,其适用期限一并顺延至2026年9月30日。

同时,国会于2026年4月12日颁布的第19/2026/QH16号决议中关于汽油、柴油、汽油柴油生产原料及航空燃料的环保税和增值税减免规定,其有效期也同步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

第34/2026/NQ-CP号决议还明确,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继续按照第66/2025/QH15号《特别消费税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执行。

如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能源安全保障及市场稳定等因素而需对决议有效期进行再调整,由工贸部提出意见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呈报政府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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