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越南电商平台代缴网络卖家税费

发布日期:2025-06-29 06:39:22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据越《Vnexpress》6月16日报道,越南政府颁布第117号法令,规范家庭和个人在电子商务平台和数字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该法令自7月1日起生效。

据越《Vnexpress》6月16日报道,越南政府颁布第117号法令,规范家庭和个人在电子商务平台和数字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该法令自7月1日起生效。

电子商务平台和数字平台必须为平台上的卖家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卖家包括居住在国内外的个人。

上述税费将在订单成功确认且买家接受付款后立即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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