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投资及税收法律指南

发布日期:2019-03-15 15:30:39来源:总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作者:郭涛
巴基斯坦对制造业的投资没有最低股权投资或国家所有权要求,政府允许该部门所有固定资产的第一年折旧率为25%。

巴基斯坦产业政策

巴基斯坦对制造业的投资没有最低股权投资或国家所有权要求,政府允许该部门所有固定资产的第一年折旧率为25%。

政府不提供鼓励研究和开发的任何激励措施。然而,某些以技术为重点的行业,包括信息技术和太阳能领域享有的财政激励措施。

投资激励措施

2016年,巴基斯坦对某些制造业子行业实行临时关税减让。这些激励措施部分地减少或消除了设备和机械进口的关税以及某些原材料的免税进口。

巴基斯坦税收政策

巴基斯坦与中国缔结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巴基斯坦的整体税收政策由三部分组成:公司及个人所得、财产相关的直接税;与商品、服务相关的间接税;社会保障税。税收结构分为联邦政府、省政府和地区政府三级。

就公司所得税而言,巴基斯坦对其境内的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适用30%的净应纳税所得税率。其中,对居民公司(即根据巴基斯坦法律注册成立或其管理控制完全在巴基斯坦进行的实体)的全球所得纳税,非居民公司只就其巴基斯坦来源的所得纳税。

对外贸易区/自由港/贸易便利化

政府于1989年在卡拉奇建立了第一个出口加工区(EPZ),专门为出口导向型产业提供特殊的财政和机构奖励。随后在其他七个地方建立了出口加工区:Risalpur,Gujranwala,Sialkot,Saindak,Gwadar,RekoDek和Duddar;目前只有卡拉奇,里萨尔普尔,锡亚尔科特和桑达克的地区仍在运作。出口加工区为投资者提供设备,机械和材料(包括零部件,备件和包装材料)的免税政策,并可获得EPZ管理局(EPZA)“单一窗口”优惠,以便于签发进出口许可证。2012年,巴基斯坦实施了经济特区(SEZ)法案,经济特区法案允许以国内为重点和出口导向的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建立公司和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除了与经济特区相关的激励措施外,政府还为出口导向型单位(EOU)提供特殊激励措施。EOU激励措施包括对进口机器和原材料免税和免税进口。EOU可以在该国的任何地方运营。巴基斯坦为外国投资者和当地投资者提供相同的投资机会。

本地化要求

巴基斯坦对外国投资者没有使用商品或技术或雇用巴基斯坦国民的本地化要求。同样,对在该国经营的外国实体没有具体的业绩要求,本地和外国投资者也可以获得相同的投资激励。

法制与司法独立

巴基斯坦的法律制度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受到伊斯兰教法的强烈影响。巴基斯坦有两类法院:上级(高级)法院和下级(下级)法院,上级司法机构由最高法院、联邦伊斯兰教法院和五个高等法院(拉合尔高等法院,信德高等法院,俾路支高等法院,伊斯兰堡高等法院和白沙瓦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是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对省级法院,联邦政府的转介以及涉及省份之间或省与联邦政府之间的纠纷的案件拥有管辖权。除特殊情况外,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都不对巴基斯坦部落地区的事务拥有管辖权。下级法院由民事和刑事地区法院以及各种专门法院组成,包括致力于银行,知识产权,海关和消费税,走私,贩毒,恐怖主义,税法,环境法,消费者保护,保险和腐败案件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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