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4

发布日期:2013-02-02 21:41:15来源: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作者:

第四部分: 领事官员不可以为您做什么

    一、不可以为您申办签证。

    二、不可以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三、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四、不可以参与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五、不可以替您提出法律诉讼。

    六、不可以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七、不可以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八、不可以将您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九、不可以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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