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关于企业税收的规定
1.税收体系和制度
津巴布韦实行属人税法。津巴布韦的税收结构体系形成于1965年,之后没有大的变化。近年来津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降低税率,但是津税率在南部非洲国家中仍是比较高的。随着津经济改革的深入,税率有逐步降低的趋势。
2.主要税赋和税率
津巴布韦的税收种类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预扣税、资本收益税等。
(1)增值税,所有的出口型企业免增值税,普通企业缴纳15%。对硫酸、磷酸盐岩、过磷酸石灰、硫和大豆原油实行增值税零税率,于
增值税缴款期限由原来的每月20号放宽至每月25号,自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门槛由之前的每月收入225美元上调至250美元,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如下表所示:
| 税阶(US$) | 税率(%) |
| 0-250 | 0 |
| 251-1000 | 20 |
| 1001-2000 | 25 |
| 2001-5000 | 30 |
| 5001-7500 | 35 |
| 7501-10000 | 40 |
| 10000以上 | 45 |
自
奖金免税额由原来的500美元上调至700美元,自
免除对公职人员津贴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自
(3)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国外红利(总税额)20%;
(4)预扣税,指股东税、利息税、劳务费税、专利或版权使用收入税等,它由公司代替政府依法向个人征收,从个人的收入中预先扣除10-20%;
(5)资本收益税(Capital Gains Tax),在津出售或以其他形式清理不动产、处理上市证券所得的资本增值金额等,一般被征以20%的税收。在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某些特定资产销售时免征资本收益税。
(6)消费税(Excise Duty)
对高耗能产品征收消费税,对非节能电灯泡征收每个0.15-0.25美元的消费税。
2012年津提高了烟草消费税,本国地生产卷烟消费税由7美元/1000支上调到10美元/1000支。进口卷烟消费税由40%+5美元/1000支上调至40%+7美元/1000支。
(7)矿业税
自
重新评估资源开采税,包括开采申请、注册、地表租金,出口许可和勘探许可的费用,以减少抱投机目的的资源持有者。
矿业部将重新评估整个资源开采收费机构。
(8)推计科税
对游艇、渔船和快艇征收推计科税,见下表:
| 载客能力(人) | 每季度建议税收(US$) |
| 1-5 | 250 |
| 6-15 | 500 |
| 16-25 | 1000 |
| 26-49 | 1500 |
| 50以上 | 2000 |
渔船按每套渔具每季度350美元标准征收。
同时,将制定相关细则针对私营小巴、肉食店、学前班和汽车销售商征收相应的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