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政:外国投资者可拥有项目100%股权
据《明天报》最新报道:为放宽限制并提高国民经济业绩,投资委最近拟修订《2016年第77号非约旦人投资制度》,允许外国投资者全额在一些经济活动中拥有项目股权。而现行法律不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商业部门和特定服务领域拥有超过50%的股权。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开放更多的经济活动来增加外国投资,以提高约旦的经济指标和全球竞争力。
根据该法律草案,非约旦投资者有权在经济、商业、服务、运输和清关活动中拥有该项目,但当地员工比例不得低于80%,并应符合约旦现行的所有法律,尤其是与收入、销售和海关程序有关的法律。其中;商业活动为:租赁、批发零售、分销和进出口服务,但不包括为经济活动和出口货物以及租赁融资而进行的进口活动。服务活动:就业和广告服务,代理机构、广告代理服务、商业中介和保险经纪人、餐饮服务、旅行社和旅游管理、公路运输维护、电视广播、体育俱乐部和体育赛事,但不包括在酒店和电影业提供的服务。运输服务:海运和相关服务、客货运输、海运检查、船舶代理服务、船舶供应、船舶租赁、购买和销售以及船舶检验服务的经纪业务,但不包括非约旦人拥有的船只运输;为乘客、货物、邮资、处理和检查提供定期和不定期的航空运输服务、包装、货运代理机构、航空货运经纪人和仓库;旅游运输和公路运输支持服务、公交车站服务、停车场、隧道运营、桥梁和公路服务、货物处理服务、仓库货物和检查机构以及货运代理服务,此外还包括和上述的领域有关的清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