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将于10月30、31日在夏威夷受理证件申请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领区服务,总领馆将于当地时间10月30、31日(周三、周四)在夏威夷受理护照、旅行证、签证(L字旅游、Q字探亲、M字商务、F字访问、C字机组)和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30、31日(周三、周四)10:00-15:00;
地点:Prince Waikiki Hotel
100 Holomoana St, Honolulu, HI 96815
二、受理范围
综合考虑场地、人手、办证要求等条件因素,此次现场办证受理对象为在我馆领区居住人员,证件类别如下:
(一)中国公民申办因私普通护照,包括:
1、换发: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过期的;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容貌变化较大的。
2、补发: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但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
(二)中国公民申办旅行证,包括:
1、颁发:具有中国国籍,从未持用过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2、换发:因原持旅行证过期或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3、补发:因原持旅行证遗失或损毁的。
(三)外国公民申请赴华签证,限申请L字旅游、Q字探亲、M字商务、F字访问、C字机组签证。
(四)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办理。
三、办证程序
(一)线上预约
请申请人通过下面的预约链接或二维码提前预约(可由本人或亲友协助),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申请人本人信息。提交后,总领馆工作人员将在后台审核您的信息。如审核通过,总领馆将发送确认邮件至您预约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请打印确认邮件作为预约凭证,并连同其他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携带至现场办证地点。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证件服务,综合考虑场地及办理要求,预约系统将在护照旅行证预约量达200人次、签证养老金预约量达200人次时自动关闭。
注意:预约系统于该通知发布时同步开通,每人限预约1次,如有多人一并前来现场办证,请按照实际办证人数分别预约。未经预约的申请、预约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信息不一致的申请恕无法受理。
您可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
护照旅行证预约链接:
https://www.wjx.cn/vm/QKCqX7m.aspx#
二维码:
签证、养老金资格审查预约链接:
https://www.wjx.cn/vm/mHH2ynz.aspx#
二维码:
(二)现场提交申请
1、因私护照、旅行证申请材料:
办理护照、旅行证的申请人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本人携带至办证现场供审核,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办理。
2、赴华签证申请材料:
办理赴华签证的申请人,可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至办证现场供审核。
3、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办理: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2)在美长期居住地址证明:带有申请人姓名、地址的驾照,水、电、煤气、网络、垃圾处理费、银行卡账单等证明的复印件。
(3)在美合法长期居留证明:如绿卡、工卡等的复印件。
申请人需本人在现场填写《在境外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不需要自行携带该表格,材料确认无误后,可现场完成办理。
4、回邮信封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
(1)购买邮寄信封和回邮信封(共2个)并贴足邮资。回邮信封请使用美国邮政局USPS的PRIORITY MAIL信封或USPS PRIORITY MAIL EXPRESS信封(请不要使用其他信封)。
(2)请在回邮信封上填妥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可自行留存查询号码(Tracking Number),以备自行向邮局查询。
(3)如有多名申请人,请分别准备回邮信封,有几份申请准备几个回邮信封。
(三)寄出申请材料
现场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尽快将经总领馆现场盖章的邮寄信封(内装已审核申请材料)寄至总领馆。
总领馆邮寄地址:
Visa and Passport Office 证件处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Los Angeles
443 Shatto Place, Los Angeles, CA 90020
(四)查收制好的证件
1、一般而言,总领馆在收到申请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将把制好的护照、旅行证、签证通过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出。因补材料、核实身份、邮寄等情况耗时不计算在内。
2、若您在30天内未收到制好的护照、旅行证或签证,可联系证件处查询:
http://losangeles.china-consulate.gov.cn/lbqw/lxwm/lxfs/202312/t20231229_11214645.htm。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证当天请提前准备好邮寄信封、回邮信封、邮票等,以便顺利提交申请材料。
(二)以下情况此次现场办证恕无法受理:
1、未成功预约当天现场办证的;
2、预约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信息不符的;
3、不属于本次现场办证受理范围的;
4、未在预约时间内抵达办证地点的;
5、需提供加急服务的;
6、居住地非我馆领区的;
7、总领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其他情况。
(三)受外地办公场地、人手等条件的制约,现场可能无法提供拍照、复印、打印等服务,总领馆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上述服务,办证现场亦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现场协助。申请人自行选择照相、复印、打印、邮寄等服务而产生的任何收费均与总领馆无关。
(四)除按规定收取相关办证费及邮寄服务费外,总领馆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请见:
http://losangeles.china-consulate.gov.cn/lbqw/lszj/sfbz/
(五)预约系统采用第三方软件,请勿相信预约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广告信息。
(六)只接受居住地在我馆领区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我馆领区包括:犹他州、科罗拉多州、亚利桑那州、南加利福尼亚、夏威夷州、新墨西哥州、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美属萨摩亚。
责编:张靖雯、卢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