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

发布日期:2026-06-04 14:05:26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钱颜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滕继国表示,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日前,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关情况。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滕继国表示,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2026年司法部将继续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强国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低空经济立法等。”司法部副部长武增表示,司法部将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更加精准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修订对外贸易法,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等行政法规。积极履行国务院法治部门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牵头起草仲裁法、商事调解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等重要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科技创新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人民法院要为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方面,要聚焦关键前沿科技,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强刑罚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威慑力。依法用足用好证据保全、行为保全、责令停止侵害以及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工具,确保权利依法得到有效救济,让恶意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精准划定权利边界,依法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以及滥用诉权行为,维护良好创新秩序。

另一方面,要聚焦新兴产业领域,针对数字经济新业态,研究制定涉人工智能、数据产权司法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完善数据权属、数据交易、AI生成物等方面的裁判规则,助力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此外,科技成果转化,高效审理技术合同、专利许可转让、投融资并购等纠纷,依法保护守约权益、追责违约责任,促进创新要素顺畅流通与高效配置。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滕继国表示,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立法,健全人民群众诉求强烈、实践急需事项的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提高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建设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

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已形成多层次人工智能法治规范体系,为综合性立法奠定坚实实践基础。现阶段我国已出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专项监管规章,同时依托《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法律,搭建起人工智能领域安全治理、权益保护、规范发展的基础法治框架。上海、深圳等地也已出台地方性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开展地方先行立法探索,为国家层面统一立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