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规:成员国公共债务不得超GDP的60%
按照通过的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改革法案,欧盟成员国年度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公共债务不得超过GDP的60%。
当地时间23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稳定与增长公约》改革法案。欧盟议员支持欧盟控制国家年度赤字的新规则。
按照通过的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改革法案,欧盟成员国年度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公共债务不得超过GDP的60%。在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多个成员国呼吁对欧盟财政规则进行改革,赋予各国更大的灵活性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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