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的修订与公司实务研讨会举办

发布日期:2024-03-06 10:42:48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者:
新公司法的修订与公司实务研讨会日前在南京举办。

新公司法的修订与公司实务研讨会日前在南京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以下简称“贸仲江苏中心”)联合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协办。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来云龙在致辞中表示,此次研讨会充分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更紧密贴合了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学习新《公司法》变化及重点难点内容对律师从事司法实务具有重要意义,期望参与活动的律师能够从中受益,进一步提升执业水平。

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表示,贸仲近年来业务数据持续提升,仲裁公信力广获认可,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在解决公司类案件方面贸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依托专业化的仲裁员队伍,贸仲也积极践行以公正专业的仲裁服务保障公司法制化发展、推动企业法治化进程。

贸仲仲裁员、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志表示,仲裁是解决中外合资合作争议、股权转让、投资并购等公司纠纷的重要方式,此次研讨会对从仲裁角度理解公司法修订和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思考价值。

贸仲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通过对比法条变化,就公司设立协议与设立责任、股东出资义务与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经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决议的效力、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登记效力与股权变动登记、股东权益保护、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董监高”义务与责任、公司注销与清算等内容展开了详细的论述,并探讨了其对诉讼和仲裁的影响。他表示,本次《公司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是一次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创新制度的重大修订,随着相关司法实践和司法解释的完善,新《公司法》将为司法实务工作提供更详细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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