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电改方案,否决“颠覆式”电改

发布日期:2023-03-16 14:12:48来源:南方能源观察作者:蔡译萱
3月14日,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欧盟国家提交电力市场改革草案,旨在通过使用长期合同、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等措施,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保护电力消费者,提升欧洲工业竞争力。

3月14日,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欧盟国家提交电力市场改革草案,旨在通过使用长期合同、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等措施,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保护电力消费者,提升欧洲工业竞争力。

与此前西班牙、法国等国提出的激进方案不同,新草案排除了电价与天然气批发市场脱钩的措施,保留了短期市场的边际定价机制。

同时,欧盟委员还倾向于建立北欧式的远期市场,在整个欧盟地区建立区域虚拟交易中心,整合当前欧洲大陆分散的市场,提高远期市场的流动性。此外,欧盟委员会建议成员国家,每两年提交一次未来5年的系统灵活性规划方案,以保障系统容量充裕。

对于用户侧,新草案旨在保护居民和中小企业用户,试图通过社区内的电力共享,以及提供更长期、稳定的合同等方式,鼓励这些用户成为电力市场的活跃参与者。

根据最新发布的草案内容,记者总结了本次欧洲电力市场改革的要点。

增加长期合同(差价合约+PPA)

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投资,实现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到45%的目标,草案提出改善长期合同市场。

草案指出,欧盟未来新投建的风电、太阳能、地热能、水电和核电项目将必须采用双向差价合约(CfD),以对上述发电机组提供价格支持。

双向CfD的签约主体是政府,以此保障发电商收入长期稳定。长期稳定的收入对海上风电、核电等运营支出较低,却又是资本密集型的技术格外重要,能显著降低发电商的资本成本。

这样,即使在市场电价较低的情况下,发电商也能有资金用于投建发电机组。当市场价格高于差价合约的执行价格时,发电商的收入也能受到限制,发电商将返还资金给公众,来补偿消费者。

除了双向CfD,欧盟委员会还考虑促进其他长期合同,如发电商和电力大用户之间签署的购电协议(PPA)。草案要求,欧盟国家必须采取措施,来降低购电协议的金融风险,并应确保CfD合同与PPA在政策上兼容。

对用户来说,长期合同有望增强欧盟工业在价格过度波动时的竞争力。草案认为,PPA和CfD等长期合同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稳定的价格,也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商提供了可靠的收入,降低了他们的财务风险,并大大降低了其资本成本。这既能让可再生能源发电商降本增效,还能增加用户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是一种良性循环。

不过,有行业人士指出,差价合约也存在显著的缺点。当市场电价低时,差价合约主要依赖政府买单,这有可能是一笔不菲的财政支出。

欧洲经济智库Bruegel的高级研究员G记者rg Zachmann认为,不管是购电协议还是差价合约,各成员国究竟能为电力系统提供多少财政资源,才是问题的关键。“这些电力投资往往耗资巨大,每年可高达800亿欧元”,Zachman表示。

建立远期市场虚拟交易枢纽

降低价格波动

草案指出,防止价格波动的另一种方法是,采用锁定未来价格的远期合同。目前,许多欧盟成员国家远期市场的流动性不足,若形成有效且高效的远期市场,就能降低用户和发电商的长期价格风险,并减少他们对短期价格的依赖。

(注:自俄乌冲突爆发后,欧洲能源市场衍生品的流动性呈下降趋势。2022年8月26日,市场累积的恐慌被放大,德国、法国电力年度期货价格一度突破1000欧元/兆瓦时,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望而却步,继而流动性下降,进一步造成价格波动,市场陷入恶性循环。)

草案建议,为了提升欧盟远期市场各价区的流动性,应建立区域虚拟交易中心来改善电力远期市场的运作。“虚拟交易枢纽”(virtual hub)是非物理合同的交易中心,其交易标的是金融合同,将覆盖多个价区。每个价区的交易将汇总至“虚拟交易枢纽”,最终形成明确的区域参考价格。

这种“虚拟交易枢纽”类似于北欧市场的纳斯达克清算所,清算所是远期(包括远期差价合同)、期货、期权的交易场所,也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北欧市场集合了12个小型价区的流动性,最终形成一个系统价格,用作金融合约的参考。

总的来说,建立虚拟交易枢纽可以活跃远期市场,增强流动性。既能提高各价区的价格透明度,也可辅助购售电双方进行长期电力价格对冲。

为了增强远期市场的流动性,欧盟委员会还要求,欧盟的容量分配平台应定期拍卖不同价区和区域虚拟交易中心之间的长期输电权,以允许市场参与者对冲跨区竞价的价格风险。

在遵守欧盟竞争法的前提下,市场运营机构可以自由开发各类对冲类的远期产品,以便市场参与者可以对冲价格波动带来的金融风险。成员国不得要求此类对冲活动仅限于成员国内或竞价区内的交易。

草案称,为确保足够的流动性,长期输电权的拍卖应定期举行,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有效对冲。此外,合同期限的设定,应从提前一个月到提前三年不等,以帮助市场参与者有效对冲。

欧洲能源监管机构(ACER)也支持创建更多虚拟交易中心,以改善远期电力交易。

而欧洲最大的电力交易所Epex Spot认为,北欧模式的作用并不大。这是因为,当各价区之间的电网阻塞有限时北欧模式运行良好,但近几个月,北欧各价区之间不断扩大的价差,增加了市场风险,市场的流动性大幅降低。

瑞典公用事业公司Vattenfall则认为,提升欧洲电网的输电能力,并减少各价区之间的阻塞,是做大电力交易市场,并提高远期流动性的关键。

增加灵活性资源进入市场

建立容量机制

为抑制过度的价格波动,欧盟委员会正在考虑通过增加需求响应、储能等方式,来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

草案指出,系统越灵活,价格就会越稳定,并入系统的可再生能源也越多。草案要求各成员国的监管机构,每两年必须就未来五年的系统灵活性需求,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必须评估整合电力系统的灵活性需求,并将主要通过潜在的需求侧响应和储能来满足系统的灵活性需求。此外,欧盟国家有义务在其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中,设定需求侧响应和储能的国家目标。

根据草案,输电系统运营商要设计出“调峰”产品,用以支持需求侧响应,减少高峰时段的电力需求。这将限制高价电力(气电)的使用,且有助于可再生能源并网。

与此同时,成员国可以设计或重新设计容量机制,例如设定排放上限,在容量机制中引入绿色标准。

草案指出,如果以上措施不能充分实现灵活性目标,或成员国家不采用容量机制,成员国家可引入灵活性支持方案(包括为需求侧响应和储能的可用容量付费)。

灵活性支持方案仅限于新增投资,它保留了市场价格信号,并向跨境交易市场参与者开放。其价格机制必须同时考虑输电系统运营商(TSO)和配电系统运营商(DSO)的资本和运营支出,以提升系统效率,为系统提供灵活性服务。

另一方面,为协助可再生能源并网,系统运营商还要提高并网系统可用性的透明度,帮助开发商进行项目选址。(注:在波兰等国,由于并网规则不透明,有30吉瓦的可再生能源遭到限电。)

消费者保护

重点关注居民用户和中小企业

新草案的另一目标是,保护电力消费者,重点针对居民用户和中小型企业。草案提出,在社区内实现电力共享(如共享屋顶光伏发电);增加用户获得更长期、稳定的合同的机会;鼓励中小用户成为电力市场的活跃参与者。

G记者rg Zachmann表示,这些零售市场的改革举措,将对欧洲售电商的商业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草案要求,欧盟成员国必须确保电力零售商提供固定价格和动态电价合同。所有终端用户都有权要求,签订具有固定价格和固定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至少一年。此外,所有成员国都需要指派兜底的电力供应商,防止用户无法用电。

此外,活跃的电力用户有权根据私人协议或通过代理公司,与其他的活跃用户共享可再生能源,共享的总装机容量最高可达100兆瓦。用户也可选择多个售电商,为其使用的热泵或电动汽车等高耗能产品签订专门的合同。

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 Power Europe表示,用户在社区内共享电力,既能支持电网,还能增加当地光伏发电的使用率,使其他居民也能受益于屋顶光伏。

在危机时期,为确保用户能负担起电价,欧盟委员会明确高电价将触发“危机制度”,即用户的部分消费可以享受“优惠电价”。

草案提出,当批发电价大大高于过去五年的平均水平,或零售电价大幅上涨时,欧盟国家可对中小企业的电价设定进行干预,并让中小企业主动减少用电。对居民用户也是如此,可激励居民用户减少用电,并给予他们相应的电价优惠。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