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颁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法》

发布日期:2022-08-18 10:19:42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近日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国家公务员制度法》,加强并规范对公职人员从业、任职、资产、身份等方面的管理和限制。

乌兹别克斯坦详实网8月9日消息,近日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国家公务员制度法》,加强并规范对公职人员从业、任职、资产、身份等方面的管理和限制。

从业方面,除科学教研活动外不得提供其他有偿劳务,不得创办企业或成为合伙人,除持有上市企业股份情况外不得担任企业职务。任职方面,直系血亲、姻亲之间的两人不得担任有从属关系的公职。资产方面,不得持有所在单位控股的企业股份,不得利用公职及公权收取礼金报酬,除入职前财产外不得在海外置业,除用于培训或医疗外不得在海外开户。身份方面,不得获取外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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