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确定金融服务清单
文件还确定了AIFC注册企业允许提供的金融服务清单,涉及银行、保险领域和有价证券市场。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11月10日电,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央行)、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当天就外汇监管及AIFC注册企业金融市场准入条件等问题达成协议。哈央行行长多萨耶夫、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署长阿贝尔卡瑟莫娃、AIFC主席克利姆别托夫共同签署相关文件。
文件规定了在AIFC法定区域内从事外汇交易业务,以及向AIFC注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准许使用哈境内金融基础设施的条件和程序。文件还确定了AIFC注册企业允许提供的金融服务清单,涉及银行、保险领域和有价证券市场。文件将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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