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4家银行将参与“金融稳定计划”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拉木图2月28日电,哈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第一副署长斯莫利亚科夫表示,根据银行资产质量评估(AQR)结果,哈政府、央行、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将在2017年6月通过的“金融稳定计划”框架下,通过由“问题贷款基金”提供有偿担保的形式,为部分银行制定专门的“资产保护方案” 。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拉木图2月28日电,哈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第一副署长斯莫利亚科夫表示,根据银行资产质量评估(AQR)结果,哈政府、央行、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将在2017年6月通过的“金融稳定计划”框架下,通过由“问题贷款基金”提供有偿担保的形式,为部分银行制定专门的“资产保护方案” (Asset protection scheme)。
目前,已确定ATF银行、中央信贷银行、努尔银行、欧亚银行4家银行将参与这项计划。其中,努尔银行获得授权按照“金融稳定计划”条件发行次级债;其余3家银行不会获得政府额外拨款,其总计1570亿坚戈的风险敞口由银行和股东自行解决,包括银行股东在3个月内增资400亿坚戈。
斯强调,启动“资产保护方案”的前提条件是,银行已通过接受新的抵押、偿还问题贷款、计提准备金等方式开展改善资产质量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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