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境外投资企业 首次在“家门口”领证
浙江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商务局(委)对属地企业境外投资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规定中方协议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委托设区市进行备案管理,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瓯海区企业的境外投资备案材料可直接报市商务窗口,也可按属地一窗受理由瓯海商务窗口转送。
温商网讯(通讯员 董宝生 蔡飞霞)8月31日,瓯海企业温州芳易贸易有限公司在市行政审批中心领取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这是我省企业境外投资备案部分权限下放到市商务局后,该区首家在“家门口”领证的境外投资企业。
此前,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商务局(委)对属地企业境外投资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规定中方协议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委托设区市进行备案管理,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瓯海区企业的境外投资备案材料可直接报市商务窗口,也可按属地一窗受理由瓯海商务窗口转送。
为确保该事项属地一窗受理顺利对接,瓯海区商务局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此次温州芳易贸易有限公司拟在孟加拉国投资成立制鞋企业,瓯海区商务局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并在办理备案事项中跟踪服务,使该企业提前拿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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