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参议院批准修订《公司法》和《经济活动监管法》

发布日期:2017-08-14 16:30:59来源:驻约旦使馆经商处作者:
根据 《约旦时报》报道,约旦参议院近日批准了众议院提交的2017年《公司法》草案和《经济活动监管法》草案。 《公司法》草案包括以下内容:完善公司治理规则,加强对公共责任公司股东的监督,禁止同时担任董事会主席和总经理职务;允许在约旦建立风险

根据 《约旦时报》报道,约旦参议院近日批准了众议院提交的2017年《公司法》草案和《经济活动监管法》草案。

《公司法》草案包括以下内容:完善公司治理规则,加强对公共责任公司股东的监督,禁止同时担任董事会主席和总经理职务;允许在约旦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允许使用“强制性储备金”来减轻有限责任公司、私募股权公司和公众股份公司的损失;授予工贸大臣签署发布可赎回股份的权力。

《经济活动监管法》草案将工业、商业、农业、旅游业、手工业、服务业、卫生行业、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业的活动列入经济活动的定义;设立由工贸供部、有关机构和私营部门代表组成的专门检查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设计检查的有关政策,协调有关检查机构的工作;明确了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劳工权利、环境、职业许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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