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功能性化妆品将添加“非药品”标识

发布日期:2017-05-08 13:10:15来源:韩联社作者:
据韩联社5月8日报道,为避免诱导消费者将功能性化妆品视作药品使用,韩食品药品安全处表示《化妆品法实施规定》将于6月作出修订,要求改善皮肤过敏、青春痘、妊娠纹、脱发等症状相关的化妆品需在外包装上标注“非预防及治疗性药品”字样。

据韩联社5月8日报道,为避免诱导消费者将功能性化妆品视作药品使用,韩食品药品安全处表示《化妆品法实施规定》将于6月作出修订,要求改善皮肤过敏、青春痘、妊娠纹、脱发等症状相关的化妆品需在外包装上标注“非预防及治疗性药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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