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战略公司特别管理法》要点

发布日期:2017-04-18 17:49:20来源:驻克罗地亚经商参处作者:
4月初,克罗地亚议会通过了《战略公司特别管理法》。该法案主要目的是,在对克罗地亚宏观经济有着战略意义的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时,政府为了保证金融和经济的稳定,而对该公司采取的特别管理程序和方法。 综合克专家和媒体的解读,该法案

        4月初,克罗地亚议会通过了《战略公司特别管理法》。该法案主要目的是,在对克罗地亚宏观经济有着战略意义的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时,政府为了保证金融和经济的稳定,而对该公司采取的特别管理程序和方法。

综合克专家和媒体的解读,该法案实施对象企业需满足2个条件,一是雇佣员工5000人以上,二是债务75亿库纳以上。申请启动法案的主体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是债权人,还可以是与债务人有法律关联的公司法人。

商业法院根据克政府的建议任命特别专员接管涉事企业,以替代债务人行使管理职责。特别专员有权在被任命后的30日内,选择若干企业重组顾问或其他必要的助手。特别专员还应尽早组建一个有5名成员的咨询委员会,其中必须有1名员工代表。同时,还应组建由债权人代表构成的债权人委员会。

启动法案后最长15个月内,特别专员必须在征得债权人委员会同意后,提出关于偿付债务的建议。如果超过15个月仍不能达成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协议,则终止特别管理程序,而进入破产程序。

终止特别管理程序后或进入破产程序时,特别管理期间新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获得赔偿。(刘恺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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