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府提高两家中巴经济走廊项目承建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

发布日期:2016-09-12 14:51:39来源:驻卡拉奇总领馆经商室作者:

据巴《论坛快报》8月19日报道,本周四,巴经济协调委员会(ECC)通过将建筑机械进口税收优惠范围扩大至包括自卸车、特殊机动车等,从而给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CSCEC)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CCC)更多税收优惠待遇,预计将为企业节省税收近330亿卢比(约合3亿美元)。巴联邦税务局(FBR)也签发相关文件,取消了这两家中国企业的相关预扣税。据了解,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中巴经济走廊拉合尔至卡拉奇高速公路木尔坦(Multan)至苏库尔(Sukkur)段和喀喇昆仑公路塔科特(Thakot)至哈维连(Havelian)段总承包方,此次税收优惠政策是在两国政府签订的中巴经济走廊框架协议下制定。巴财政部表示,现已有超400件工程机械和机动车辆滞留在港,后续还有超200件即将来巴,均需享受该税收优惠。

此外,由于巴政府正在制定新的再贷款利率政策,经济协调委员会推迟审核巴原子能委员会(PAEC)关于降低核电项目再贷款利率(re-landing rate)的要求。据了解,该贷款主要用于恰希玛(Chashma)核电站三期和四期,目前巴方自中国贷款利率为3.18%,但融资回国后由巴政府再贷款给原子能委员会的利率则高达15%。有相关人士称,较高的再贷款利率将导致核电每度成本16.12美分,高出预计电价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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