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加大对进口过时设备和技术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发布日期:2016-04-07 23:18:34来源: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作者:

   4月1日,乌兹别克斯坦参议院批准了乌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对进口过时设备和技术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从原先的处以300-500倍最低工资(乌2015年9月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万苏姆/月,合51.5美元)罚款或判处有期徒刑3-5年,增加到有期徒刑5-8年,数额巨大的处以8-12年有期徒刑。

   新刑法修正案还规定,在经济各领域现代化改造框架下,同一款设备自首次进口之日内起算,三年内不限制进口,三年后禁止再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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