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简化外国投资韩房地产程序
据韩联社21日援引韩国土交通部消息,如拟投资韩房地产开发业的外国人依法获得了韩其他部门的批准,可不比依照韩房地产开发法令向国土交通部重复提交相关原始证明文件,仅需提供获批韩政府文件和1年纳税证明;如相关法令规定的禁止外国人置业的条件不完全一致,该外国人可提交证明其在韩永久居住的身份证明。该部希借此改善外国人投资韩国房地产业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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