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赤几2020控股公司 和共同投资基金的总统令

发布日期:2014-08-27 17:14:28来源:驻赤道几内亚经商参处作者:

关于设立赤几2020控股公司

和共同投资基金的总统令

 

鉴于油气资源不可持续性,考虑到首届经济多元化研讨会报告重申创造经济新增长源的必要性,为拓宽国家财政收支渠道,强化国家财政储备,推进经济多元化进程,增加就业岗位,达成到2020年建成新兴国家目标,实现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由财政与预算部提议并经部长理事会审议,于521日签署2014年第71号和第73号总统令分别设立赤道几内亚2020控股公司(HOLDING GUINEA ECUATORIAL 2020,简称Holding G.E. 2020)和共同投资基金(FONDO DE CO-INVERSIÓN,简称FCI)。

Holding G.E. 2020系政府独资的公共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行政上直属总统府,业务上由财政与预算部监督和指导。初期运营费用由国家补贴,后期从公司经营活动收入中支出。总部设在马拉博,今后视业务需要可在国内外设代表处或办事处。

本总统令生效之日起,Holding G.E. 2020将管理国家在公共产权所有股份(油气行业除外)。Holding G.E. 2020资本构成如下:FCI和国家在经济多元化框架下设立的其他基金(如社会保险储备基金),国家将根据总预算法并通过总统令确定基金使用方式;公司固有财产、产品和收益;经营活动收入;信贷和金融交易收入;任何其他合法收入。Holding G.E. 2020和其参股的公司不得从国家总预算中列支补贴、担保、债务转让、扩资等类似费用,除非这些补贴和救助以其他可能受益人可获得的同等条件下获得且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Holding G.E. 2020开展下列交易前,需由财政与预算部提议并经政府许可:购买和出售股份额超过10亿中非法郎;购买或转让上市公司(Holding G.E. 2020未参股)总资本10%以上的股票、优先认股权或其他证券,且交易在该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募股后一年内;直接或间接购买或放弃其参股的公司的多数参股权;购买或出售一个企业10%及以上资本,应知会众议院有关委员会。

Holding G.E. 2020可进行各种金融交易,可通过在各类规范证券市场发行可交易债券募集资金;举债时要满足国家总预算法每财年对其设定的净负债限度,而不能将其在子公司及占大部分股份公司进行资本运作产生的循环负债计算在内;与子公司和其直接或间接多数参股的企业开展短期资产和负债运作要满足公司年度预算设定的限度。

Holding G.E. 2020根据现行法律确定的公司性质进行会计、预算和财务管理,具体而言,适用非洲商法协调组织《会计规划》有关规定。

Holding G.E. 2020作为国家财政组成部分,将注资能创造就业岗位、收益有保障的战略项目。旨在通过注资实现国家财政收入最大化,以降低国家财政对有限油气资源的过度依赖。运营初期,投资仅限于国内项目,随后根据运营情况可拓展至国外市场。

Holding G.E. 2020目标如下:管理和经营FCI及国家设立的其他推进经济多元化的基金;从所投股份获得更多收益;确立符合公众利益的证券经营和管理标准。

Holding G.E. 2020职能如下:促进和协调其参股的公司的经营活动;根据商法,确定其控股的公司和直接或间接多数参股的公司的经营战略,监督公司规划,确保实现既定目标。但这些公司自行负责日常运营;持有、管理、购买和出售股票;开展各种金融交易,包括发行可兑换债券(或不可兑换)、国债、期票和其他类似证券,以及其他财税和债务交易;直接或间接在其参股的公司开展各种资产和债务交易;政府赋予的其他旨在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化的职能。

Holding G.E. 2020领导机构包括董事会、执委会和总经理。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总统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董事会应主席或半数以上成员提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董事会会议可邀请其参股的公司董事会主席参加;董事会可授权主席或一个或以上成员相关职能,但该职能不能二次授权,除非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应主席提议可委任一名秘书,秘书如果不是董事会成员,则不具有投票权;秘书应具有法学学士学位,向董事会提供法律事务咨询;秘书负责会议准备、通知、纪录以及履行会议决议落实手续。

董事会职责如下:批准和修订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赋予或撤销自然人或法人处理某些具体事项的一般或特殊权限;制定本总统令不包括的董事会规章;批准和修订公司编制以及选拔、聘任、报酬标准;批准公司发展年度预算、开发、资产规划、投资和融资规划并呈报财政与预算部;决定成立新公司或参股现有公司;批准公司直接或间接增加或转让其名下股权或其他证券等交易行为;根据所涉事务重要性和资金规模,批准职权范围内的合约、条约、契约和合同;批准总经理签约权限;处置和管理公司有价值的财产;批准发行债券、期票和其他证券;批准财税和债务交易;授权担保参股公司金融交易;批准董事长提名的在参股公司董事会代表公司的董事人选;就直接参股公司兼并、收购、分解等事宜出台报告;就参股公司开展的导致公司股权或其他有价证券增加或转让等交易出具报告;就以大股东参股公司运行、投资和投资规划出具报告;就以其他形式参股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出具报告等。董事会具有但不限于上述权限。

董事会主席职责如下:召集、主持和取消董事会会议;贯彻执行该总统令,落实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提名公司领导人选;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除主席和副主席外,董事会还有10名成员,分别由财政与预算部,矿产、工业与能源部,经济、规划与公共投资部,农业与森林部,贸易与企业促进部,渔业与环境部,文化与旅游部,国库,中部非洲国家银行(BEAC),赤几2020全国办公室(ANGE2020)等部委和机构负责人的代表担任。

总经理是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财政与预算部长提名,总统任命。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及三个私营行业人员组成执委会。执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战略和目标,确保决策系基于商业因素,而非出自地缘政治或其他因素考量。

Holding G.E. 2020根据现行劳动法和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人力资源。员工分为职业公务员、临时公务员、法定职工(长期或短期)、雇员和临时雇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在编职工、雇员,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跨职业最低工资计算方法基础上,根据公司特殊性质,确定并领取报酬。

FCI作为国家基金,旨在为国家注资提供支持,在生产行业参与或设立国内外合资公司;由Holding G.E. 2020管理;FCI额度约为国家总预算的15%20%,使用期3年;根据优先次序注资不同行业;设立FCI的目的不是同私营行业竞争,而是促进私营行业发展,共同推进经济多元化。

FCI用于Holding G.E. 2020的基金支出,履行与列支国家总预算同样的程序;Holding G.E. 2020使用FCI注资私人投资项目前,由公司董事会开展项目收益可行性研究并确定投资种类、行业和金额;FCI不得注资以酒精饮料和麻醉品生产为主要经营活动的项目;FCI使用决策应严格基于经济和商业因素考虑,而非出自地缘政治或其他因素考量;FCI初期优先注资收益有保障、能创造就业和附加值的国内项目;随着Holding G.E. 2020发展壮大并在情况允许时,FCI可注资风险较低的国外结构性投资项目,如公债、证券交易所和不动产领域。

FCI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和监督;Holding G.E. 2020需在其董事会得到其可行性研究、风险管控和技术部门肯定的报告后,才能决定与FCI共同参与投资项目。

授权财政与预算部和经济、规划与公共投资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上述总统令。

上述总统令在国家官方公报或国家媒体上公布后一月内,财政与预算部和经济、规划与公共投资部筹备和协调董事会、执委会和总经理的提名和任命工作;两月内,准备和协调制定公司章程和注册事宜。

即废除所有有悖于上述总统令内容的同级别或低级别条例。

上述总统令自国家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

 

 

    备注:上述总统令于2014717日在国家官方公报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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