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性制度安排影响中国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
近年来,中国在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背景下,对外直接投资持续大幅增长。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创下1961.5亿美元的历史新高,稳居全球第二。从对外投资流向来看,虽然中国对发达经济体投资增长迅速,但大部分投资还是投向了发展中经济体。截至2016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高达13574亿美元,其中84.2%分布在发展中经济体,即使除去流向中国香港的7807.5亿美元,我国对发展中经济体的投资存量也达3617.7亿美元,远超对发达经济体投资存量的1914亿美元。从理论上来说,发展中国家较低的制度(Institution)稳定性会显著抑制对外投资,但我国的对外投资大都集中在发展中国家。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替代性制度安排对我国流向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起到了促进作用。
正式制度与替代性制度共同影响企业对外投资决策
大量研究表明,东道国的制度稳定性对国际直接投资有显著影响。稳定的制度环境能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不稳定的制度环境加大企业的投资风险。一般而言,企业倾向于到制度稳定的东道国进行投资,这样可以有效保护产权。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较低、自然资源储量丰富,而且国内企业竞争力较弱,跨国企业更容易开拓市场。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稳定性也普遍低于发达国家,表现为法制不健全和国内市场不完善导致的高交易成本、经济自由度低、政治风险高、产权保护尤其是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不健全等,较低的制度稳定性推高了企业的投资成本和风险,对对外投资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跨国企业在东道国所处的制度环境并不单纯由正式制度约束,在正式制度缺失或者效率偏低的情况下,企业会主动寻求其他非正式制度(替代性制度)要素,对正式制度约束进行规避、替代或补充,以此降低企业实际承担的制度成本和风险。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当东道国制度稳定性较低时,为了规避高昂的交易成本和产权风险,跨国企业会主动采用替代性制度安排来弥补正式制度的不足。替代性制度安排主要来源于两种情况:一是提高内部化程度,二是东道国和母国政治联系的改善。
纵向一体化降低交易成本
为了规避市场交易成本,企业组织作为一种市场的替代性制度安排,以内部市场取代不完全的外部市场。一方面,企业通过内部化减少了中间品市场,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内部化也降低了生产分工的程度和企业生产效率。所以,在制度稳定的市场中,企业的内部化行为是低效的,因为其对交易成本的降低有限,却阻碍了生产专业化,并增加了组织内部的协调成本。但是在制度稳定性较低的市场中,内部化可以帮助企业避免高昂的交易成本。
纵向一体化程度是衡量行业内部化的指标,当所处的市场环境不稳定时,企业会通过提高纵向一体化程度,扩张企业的经营边界,降低由于市场不完善带来的交易成本。我国大量的海外投资项目,如能源资源开采,其产品是作为跨国公司内部的中间产品进行转移,是跨国公司产业链条的上游;又如与我国出口产品相配套的售后服务和产品维修项目,其与东道国市场的直接联系也比较有限,是跨国公司产业链的下游。这些海外子公司的内部化程度较高,有效降低了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不同内部化程度的项目,对东道国制度成本的实际承受能力是不同的,项目内部化程度越高,企业实际承受的东道国制度成本越低。
改善东道国和母国的政治联系
国际关系能够通过非正式制度安排对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在政治风险方面,良好的政治联系往往意味着,双方国家在较多政治意见上持一致态度,彼此在国家利益上有更多的合作。从该角度上来说,良好的双边国际关系意味着更少的政治冲突和政治风险。在产权保护方面,当跨国企业受到来自东道国政府的产权损害时,企业可以寻求母国的外交帮助,而外交帮助在政治联系更为紧密的国家间效果较好。在行业准入方面,政治军事联系更为密切的国家间,对于双方的投资准入都更为宽松。从东道国市场环境的角度来看,民族主义情绪和产业保护政策在国家制度不稳定市场中的影响力,都要大于制度稳定国家中的影响力。东道国消费者可能对与其政治联系更差的母国企业的产品,产生抵触情绪。可见,正式制度和替代性制度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对外投资区位的选择。
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为例。2013 年,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各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在经贸、金融、文化、教育、生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重点区域。201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首次超过了千亿美元,标志着我国对外投资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2014 年以来,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已超过500 亿美元,与相关国家的企业合作共建项目达2000多个。实践证明,双边政治联系显著地促进了中国对外投资,通过友好国家和高层互访等双边政治行为,降低了企业获取信息的成本,赋予了企业新的竞争优势,促进了对外投资。两国政治联系也能够影响相关经贸协定的签署,而双边投资协定能够替补东道国制度环境的缺位,促进企业到制度稳定性偏低的东道国投资。可见,政治联系大多被视为国家间正式制度的来源,而这些国家间的合作与协定,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作对东道国国内正式制度的补充。总的来说,双边政治联系显著地影响跨国企业在东道国所感受到的制度环境。
当前,我国企业正处于走向世界的关键时期,未来对外投资额还会快速提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和目标也将发生重要改变。为此,要充分发挥正式制度和替代性制度的作用,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首先,企业选择东道国时除了考虑当地的区位因素,还要结合自身特点,主动规避不利因素,增强自身对制度环境的适应能力,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其次,政府部门应当重视可能的替代性制度建设,创新投资方式。例如,以双边主权投资基金的形式或者协议的形式,将中国企业和其他国家的利益联系起来,使得中国企业能够在国外享受公平的竞争环境。最后,加强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联系,为我国对外投资提供更多的保护。同时,政府也可以鼓励企业对制度稳定性偏低的国家投资内部化程度更高的项目,从而规避制度风险。
(作者:张宗斌 汤子玉 工作单位: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