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信用卡业务经营法草案: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应对电子支付业务信息收发新标准
2012年6月5日,泰国内阁会议批准信用卡业务经营法草案。该法律草案的目的是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经营商的监督管理,使之达到统一标准,保护消费者与使用信用卡相关的权益,并对有关电子支付业务信息发送接收标准作出规定。开泰研究中心对信用卡业务经营法草案重要性的分析及草案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草案从法律上明确了泰国银行监督管理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在内的信用卡经营商的权力,使央行不需要参照其他相关法律就能对信用卡经营商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包括制定业务经营标准、审核财务状况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各项规则。 草案规定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并且针对各种违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这将有助于消费者增强对信用卡服务公平和安全的信心,同时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也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供执行,因此也将从中受益。 草案规定,在泰国发生的信用卡消费交易信息必须经由在本土设立和运营的电子支付信息收发中心(Local Switching)发出。这一规定原则上将有助于减少央行和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成本,并有助于信用卡经营商和特约商户降低成本,特别是必须向外国合作伙伴缴纳的服务费。不过,信用卡经营商的净收入最终将取决于泰国信用卡经营商在已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对外国品牌业务进行调整,以及泰国信用卡经营商对使用本土金融机构的信用卡(本土品牌)的政策。该规定如何实施尚需等待泰国银行颁布实施细则。 最后,上述信用卡业务经营法草案尚处于立法程序的开始阶段,其最终通过和颁布实施尚需事宜。因此,信用卡业务经营监管部门和经营商以及有关各方还有时间为上述的法律草案实施作好准备。草案的各项规定如监督管理、消费者保护和使用本土电子支付信息收发中心的条文可能还会有变化,因此须跟踪该法律的立法进展以及最终颁布的法律文本。 泰国开泰研究中心认为,在信用卡业务经营法颁布前,下列因素将对2012年信用卡业务走势产生正面影响,并支持信用卡业务在发卡数量和消费额两方面实现良好增长:泰国经济可望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国内民众消费支出总额随着商品和能源价格上涨而增长;信用卡业务经营商举办促销活动争不断加剧。开泰研究中心预计,2012年泰国信用卡消费总额将增长14.5-16.0%。此外,2012年信用卡客户基础的扩大将获得政府实施大学毕业生最低月薪15000泰铢政策以及经营商针对该客户群体开展的推广促销活动的支持,再加上经营商与商业合作伙伴联合发行各种新款信用卡,因此预计2012年信用卡数量将比2011年增加约122-150万张,同比增长8-10%。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