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发会议2006年贸易与发展报告概述(七)
汇率、利率与资本流入 由于缺乏有效的多边汇率管理安排,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越来越多地以避免货币估值过高为目标。这不仅是一种保持或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手段,而且还是保持国内低利率的必要条件及防范未来金融危机风险的保障。 独立于国际资本市场可以使各国的中央银行运用各种可利用的手段来积极地实现发展目标,只要能通过非货币措施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加速。这些非货币措施包括收入政策、支持就合理工资要求建立全国共识的机构建设或是政府直接干预定价,甚至是制定名义工资。采用这一措施的例子包括一些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和中国在1994 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所实施的政策组合,以及最近在阿根廷试行的新价格稳定办法。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都缺乏稳定通货膨胀的额外政策手段,因而面临着两种政策选择:一种是有利于国内投资和阻止资本流入,但会引发通货膨胀的低利率政策;另一种则是相对的高利率政策,高利率有利于使通货膨胀保持在低水平,但会抑制国内投资并会吸引资本流入,而这就需要政府的干预并且往往需要采取代价昂贵的冲销政策。 非正统的亚洲政策组合通过各种形式的资本账户监管得到了完善。虽然此类监管可能有助于抑制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预防危机,但是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应该是防止有利于投机活动的较大利差、套汇可能性和诱因的出现。然而,由于无法完全避免针对货币升值的投机以及与之相伴而来的破坏稳定的热钱流入,采用一种管理这类流入的实用措施业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国家机构与治理安排 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和政策制订者逐渐形成了一种共识:国家机构为决定增长的关键因素。但是,在国家机构在追求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应该确切地扮演什么角色,以及什么类型的机构安排最适合实现这些目标方面,人们的观点则是各不相同,见仁见智。 传统的观点认为,机构的主要作用应该是降低交易成本,以创造新的市场和使现有市场发挥更高的效率。经济政策应该得到普遍适用的各类机构的支持,尤其是根据当今发达国家机构设置的“全球最佳实践”来授予和保护产权。支持这一做法的人指出,基于跨国分析的经验证据通常表明,机构质量与收入水准之间存在着积极的相互关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改善促进市场的机构状况(如保护产权、法治和反腐政策等)是增长和与发达国家并轨的先决条件。与此相反,良好的机构与良好的经济业绩之间才具有相关性。 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机构质量与收入趋同之间关系的详细分析显示,趋异与趋同的发展中经济体在机构质量方面得分都相对较低。这表明在提高增长速度的初期阶段,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并非必不可少。发展中国家只有在实现可持续的经济趋同之时,才可能有必要创建与当今发达国家现有机构类似的机构。 支持前瞻性贸易和产业政策的机构 对于工业化和结构改革的强调使各国家机构增加了一个额外的作用,即为有效地执行旨在实现高投资率和鼓励采用新技术的政策提供各种机制。因此,机构改革的指导原则应该是解决那些损害企业决策的信息和协调问题,以及提高对政府自行其是行为的制衡作用。虽然各国此类机构安排基本上都履行相似的职能,但是各国这些机构安排的形式却可能大不相同,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亦是如此。 直到1980 年代初期,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在实行具有前瞻性的贸易和产业政策。但是在当时,人们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成功地实施这些战略需要一套辅助性的机构和行政能力。仅在恰当地评估了后起工业化国家、特别是东亚后起工业化国家的成功经验之后,辅助性机构安排在使国内政策手段更有效方面的重要意义才得到广泛的认可。 为了启动并支持可持续增长和结构改革的进程,创建负责管理经济收益并与具有前瞻性贸易和产业政策相关联的机构安排尤为重要。一旦经济步入了可持续赶超增长的轨道,政府通过增加公共开支以支持建立优质机构的能力也将会得到提高。这两个进程密切相关并共同营造出一种改善经济绩效,促进机构转型和更有效公共政策的良性循环。 将支持与绩效要求联系起来可以确保初期收益作为培育资金的一部分,并且这种投入随着得到支持的活动日趋成熟而最终将被取消。从某种意义上讲,通过补贴或保护等形式提供的临时收益就是“胡萝卜”,而实行上述绩效要求则是“大棒”,作为对“胡萝卜”的一种必要补充。国家官僚机构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具有“嵌入式自主性”的关系。具有前瞻性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实现其目标的有效性取决于官僚机构的职业化水准以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的效率。这一有效性还取决于制定公共政策的实体所拥有权威的程度以及可以获得用于实现这些目标的预算资源――其中包括收益的提供与取消――的程度。然而不应想当然地认为,与实施前瞻性贸易政策所需要的机构安排相比,实行更为正统政策(比如迅速的自由化和私营化等)所需要的机构安排要求较为宽 松。 多边机构与全球治理 在当今世界经济关系中,很大程度并且日益增加的全球相互依存关系为建立一个结构合理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自我中心的国家经济政策如果不加以控制,很有可能产生不利的国际扩散效应。而且,全球经济的相互依存为具有经济影响力的国家政策的制定者们提供了采取以邻为壑一类的政策。他们可能倾向于采用商业、宏观经济、金融或汇率政策以实行其特定的国家经济目标――比如实现重商主义的目标或推迟调整内部或外部的失衡等,而这样做可能会损害其他国家的经济绩效。由于缺乏多边纪律与合作,受到伤害的国家可能会采取报复行动,而这又可能导致国际经济关系的不稳定和破裂,结果是所有国家情况都更糟。 但是如果要使所有方面都能够接受全球集体行动,则这一行动必须是基于所有相关方面全面、公平和自愿参与的协商过程之结果。多边纪律的约束范围是否过宽,并且是否制约了各国实现其合法的国家发展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经济体的结构特征及其发展水平。在多边纪律与国家政策自主权 之间,并不存在一个适合于所有国家或适用于经济活动所有领域的可量化的单一平衡点。 受世贸组织监督的多边贸易体制有助于提高国际贸易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因为该体制通过采取恰当的制衡措施,仲裁国与国之间的纠纷以及确定所要实施的制裁,为井然有序、照章办事的国际贸易体系提供了一个运作框架。这一体制正在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其扩大多边纪律所管制的领域并争取建立一个同一的监管框架。然而,这些变革不大可能充分考虑到世界经济中不同行为者之间存在的不对称性。为了避免多边谈判陷入僵局――因为这将会对国际贸易领域里的多边纪律迄今所取得的实质性好处产生不利的影响,多边贸易体制必须涵盖所有方面并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反映所有成员国的利益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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