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与世贸组织

发布日期:2006-05-24 14:27:36来源:no作者:

概要 

  作为世界最大的石油出口国和第23位的进口国、以及中东地区最大的经济体,沙特是世界贸易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因此世界贸易组织中没有沙特阿拉伯的席位是世界贸易体系的一个缺憾。

  20051211,这一缺憾被弥补了,沙特经过12年的谈判后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第149个成员国。在争取成员国资格的过程中,沙特颁布了42个与贸易相关的新法令,建立了9个监督管理组织,签署了38个双边贸易协定。沙特在1993年第一次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时,沙特75%的进口商品都实行12%的进口关税率,而到了2003年,85%的进口商品都实行5%的进口关税率。而沙特入世所做的承诺将使得进口关税率进一步下调。

  为了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沙特在许多方面做出承诺:降低关税,对外国竞争者开放经济服务领域,无过渡期地执行WTO各种规则。这意味着从沙特成为WTO成员国的那一刻起,就立即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形成了适合外国投资的环境,实现了贸易的透明度,提供了对贸易伙伴的法律帮助,消除了贸易中的技术壁垒。这一切都满足了WTO的规定需要。在降低关税和贸易壁垒的同时,沙特也降低了一些工业部门的准入标准,如电讯业、信息技术业、医药业、民用航空业和化工业等。

  同样重要的,我们也要看到在入世承诺中WTO对沙特所做的让步。入世条款中没有要求沙特进口猪肉、含酒精饮料等与宗教信仰抵触的商品;没有要求沙特改变对以色列的贸易态度;没有拿人权问题做文章;没有要求改变沙特化政策;没有要求降低沙特食品安全标准;没有要求沙特取消国内能源和化工原料产品的价格补贴;没有要求沙特在面对外国商品倾销时放弃追索权。这些都是这些年来的谈判中沙特一直关心的问题。

  我们认为沙特入世对沙特经济的影响是积极和有利的。在与WTO签署的协议中没有任何单独的协议能对沙特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正是上百个协议产生影响的累积有力地促进了沙特经济的发展。由这些年沙特非石油工业私营部门的持续增长就可以证明,1990-1995年私营部门GDP的平均年增长为1.7%,而2000-2005年这一数字已达到了5%。过去十年中沙特为入世所做的准备触发了经济的改革和贸易的自由化,并进一步造成了经济增长率的升高。接下来的十年中,我们相信这一数字将达到6-8%。并且沙特的入世也必将促进实现经济多元化,创造就业机会和就业沙特化,吸引外国投资,等一些大的经济目标。

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加入WTO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农业补贴将在10年内被逐步取消,一些小型农业企业将受到很大影响。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零售业企业将面临国外竞争者的有力冲击。

石化工业是沙特加入WTO之后获益最多的工业。由于入世条款没有要求沙特提高天然气和液态天然气的价格到国际平均水平,因而以此为工业原料的石化工业就拥有极负竞争力的成本价格优势。并且,沙特石化工业可享受WTO框架下的统一化工产品关税协议的政策优惠,所有由沙特出口的化学产品包括石化产品将享受最高6.5%的低关税。

 

背景与介绍

19936月,沙特第一次正式申请加入当时的关贸总协定。由当时关贸总协定的成员国自愿参加组成工作小组,讨论沙特加入问题。1995年关贸总协定变更为世界贸易组织,原先的关贸总协定工作小组变成世界贸易组织工作小组,并继续通过双边会谈和内部工作会议等形式商讨沙特入世问题,直到20051211,沙特正式加入WTO成为第149个正式成员国。

在沙特成为正式成员国之前,进出口贸易就已经成为了沙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05年沙特正式加入WTO时,沙特已成为了世界第13大商品出口国和第23大进口国。2004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了1707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68%。而当时全球商品贸易总额仅占全球GDP17%。

沙特贸易发展情况良好,过去十年中有九年都出现经常账户盈余。2005年经常账户盈余为870亿美元。沙特进口商品总额为出口商品总额的1/3,原油、石油炼化产品、石化产品占出口产品的大部分,而进口产品和来源国则是多元化。沙特趋向保持商品贸易的大幅顺差和服务贸易的小幅逆差。如果国际石油价格保持强劲势头,沙特的总体贸易顺差有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保持下去。

2004年沙特的主要进口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日本、德国、中国和英国;出口贸易排名则为美国、日本、韩国、印度和中国。过去十年中对沙特贸易规模增加最快的是中国,从进口伙伴排名的1995年的第9位上升到2004年的第4位,出口则从1995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4年的第5位。

沙特的关税近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而沙特对入世的承诺将使其进一步降低。沙特将进出口商品分为7177个条目,1993年沙特首次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时,当中75%的商品条目的关税为12%。至2004年,由于海合会国家统一关税的协议,85%的商品条目的税率低于5%。作为对入世的承诺,沙特同意进一步降低其关税水平。

经济改革和贸易政策变化的进程不是在沙特加入WTO那一刻开始或中止的,而是随着沙特争取加入WTO的过程而不断进行并将继续进行下去的。沙特必须在得到先前的148个成员国对其贸易体制的认可之后方能成为WTO大家庭中的一员,在过去几年里和不同国家就不同重点问题进行商谈的同时,沙特建立了9个监督管理组织,颁布了42个与贸易相关的新法令,这一部分是为了使本国经济体制符合WTO对成员国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促进本国经济改革和市场自由化。在沙特申请入世的过程中,沙特共参与了314轮双边市场准入谈判,签署了38个双边协定。而其中最重要的是2005年九9月与美国所达成的协议。沙特共提供了7000多页的文件就本国贸易体制中的3400个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货物贸易

沙特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贸易往来,贸易谈判是沙特入世过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在签署的38个协议中,较为重要的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这些协议的签署扫除了沙特入世的最大障碍。在多边协议的层次上,沙特签署了阿拉伯国家联盟关税同盟协议海合会国家统一关税协议沙特-欧盟联合贸易协议

在这些协议商谈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沙特对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在12年的谈判过程中,沙特不断的修改关税制度和关税税率,以适应全球关税情况的变化和符合WTO成员资格对关税的要求。现在沙特已经正式成为了WTO成员国,一切关税相关事宜将按照WTO的规则执行。

在沙特国内,关税税率的决定、关税制度的修改都是由内阁负责。所有关税条令的执行、修改或取消都需要在得到皇家法令认可后由内阁颁布执行。

1993年以前沙特的关税制度采用的是布鲁塞尔关税目录1993年之后则转变成为被当时关贸总协定成员国所采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统一分类制度HS编码)。这一全球通用的制度主要是将商品分为不同类别或称为关税条目。目前沙特采用的是商品名称及编码统一分类制度2002”,将工业和农业商品分为7177类,用8位数字编码表示。其中前6位与HS编码相同,后2位为代表沙特的代码。

在沙特入世承诺的文件中标明了各种具体商品的名称和海关代码,实现WTO规定税率的时间表,以及WTO标准规定的最高税率额度。这一额度也被称为限定税率,即对某一商品所能征收关税的最高额度。这一额度在没有和WTO商谈确定的情况下,成员国不能擅自更改。沙特的关税额度是在和WTO38个要求与沙特进行关税谈判的国家进行谈判之后确定的。根据WTO规则,沙特与38个国家签订的贸易协议中针对某一商品征收的最低关税额度自动对其他所有WTO成员国有效,而不管各单独协议中所确定的税率为多少。

在入世承诺和国内发展的共同作用下,沙特的关税税率已经有了明显的下降。如前所述,1993年沙特首次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时, 75%的商品条目的进口关税为12%,6%的商品条目的进口关税为20-50%。至20031月,由于沙特履行海合会国家统一关税协议,85%的商品条目的税率低于5%,7%的商品条目的进口关税为12%,6%的商品条目的进口关税为20%,20个关税条目(如烟草及烟草制品等)进口关税为100%,含酒精饮料和猪肉制品禁止进口。至200512月,在经过海合会国家磋商后,对52种化工和医药产品实行了免关税。

在沙特关税细则中,有一些进口商品是享受免税政策的。2003年实施的海合会国家统一关税法规定,对外交使团和人员进口商品,武器、弹药、军用设备和其他用于军用或地区安全用途的进口商品,慈善组织进口的用于非商业用途的商品,被退回的由沙特出口商品,以及出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少量日常用品等实行免税政策。沙特各政府部门不享受免税政策。2000年沙特国外投资法也相应的修改了外资企业进口商品所能享受的免税政策。

根据沙特与WTO的协议,870种工业和农业产品关税将在未来五年内逐步降低,占了沙特进口商品关税条目的12%。开始阶段将有430种商品首先降低关税水平,并在5年后实现870种商品全部降低到WTO规定的水平。

在受20%关税保护的458种商品当中,396种将在沙特入世之日起关税降低到15%;享受12%关税保护的492商品中,已经有197种降低到了10%或6.5%的水平。而对某些产品如农产品、家禽产品、奶类和乳制品等的关税保护将继续保持。

从沙特加入WTO之日起,巧克力糖果等产品的关税由20%立即降为8%;机械用润滑油的关税降为10%,钢管的关税降为8%。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家具等产品关税降为15%。沙特入世三年后,一切电脑和电脑配件产品、电子通讯产品的关税将降为0%。化工产品的关税如化肥、涂料、肥皂、香水和部分塑料制品将维持目前1220%关税不变,五年后降为6.5%.

沙特对WTO所承诺的关税税率为限定税率,而目前沙特所执行的关税税率大多低于这一限定税率。沙特无意将关税税率上升到限定税率水平,但沙特政府仍保留调整关税税率的权利以应对一些被迫调整的状况发生,如反倾销,或认为应对本国某一产品实施贸易保护。后一种情况下沙特将在和海合会国家商讨后共同实施。

沙特关税税率制定标准的依据是商品的CIF价格(商品价格+运费+保险)。

贸易制度结构的变化

WTO对商品进的出口权利和提供商品分销运输服务的权利进行了区分。沙特已承诺对相关法律框架进行调整以适应这种区分。这意味着国外公司在没有取得在沙特境内提供分销运输服务的商业注册,或者对沙投资证明的情况下,也可以对沙特进行商品进口。沙特政府将这种进口商称之为记录进口商

沙特承诺采取如下措施以适应WTO的规则:

l          沙特入世之后,外国企业无论是申请成为记录进口商或是从沙特进行商品再出口,沙特都不能对其有最低资本限制和商业注册要求。

l          沙特将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允许非沙特本地进口商申请成为记录进口商,并从事对沙特进口和再出口贸易活动,而且不对其提出对沙投资要求或商业注册限制。

l          沙特政府保留权利,在货物抵达沙特境内时,要求没有注册分销运输服务的记录进口商在海关文件中提供进口商品的下一步处置计划。

我们不期望这些变化能够立即并彻底的改变沙特即有的贸易模式,但它仍为国外进口商与本地分销商合作提供了机遇。这一模式将为沙特的进口商品流通创造一个更为顺畅和高效的市场流通环境,而且不会对沙特本地企业造成竞争压力。沙特本地企业将越来越多地扮演分销商或商业代理的角色,沙特的商业也将发生变化。

工业制成品

制成品和加工产品是沙特进口商品中的主要部分。按照加工种类分析,制成品占2004年沙特总进口商品的70%(312亿美元),半制成品占26%(118亿美元)。未加工产品占4%(17亿美元)。按产品类别进一步细分,电子机械和设备占沙特总进口22%(99亿美元),汽车和交通运输设备占21%(96亿美元),食品占15%(67亿美元),化工产品占13%(57亿美元),基础金属和相关产品占10%(44亿美元),服装纺织品占5%(21亿美元),珠宝和木制品各占1%。

出口商品则主要为碳氢化合物。根据沙特政府初步统计,2004年出口总额为1261亿美元。原油出口占75%(948亿美元),精炼石油产品占12.7%(159亿美元),石化产品占3.9%(49亿美元),建筑材料占1.2%(15亿美元),农业产品占0.75%(9.38亿美元)。原油、精炼石油产品和石化产品出口占了2004年总出口额的92%。2005年这一比例将继续升高。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出口金额所占比例较小,沙特非石油产品的出口在过去四年中都是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这应归功于沙特出口发展项目为沙特出口商提供财政支持和保障。2004年这一项目的支出为5.72亿美元,比前一年增长53.8

价格和利润接受宏观调控的商品

一些关系到社会福利的基础商品的价格要接受皇家法令和内阁决议的控制,而不是由市场决定。这些商品包括交通运输用、家庭烹饪用、取暖用燃料、面粉、医药用品。

医药用品的价格和利润由沙特政府定价和掌控。药品利润根据产品不同分别为自身CIF价格的10%,15%,20%。当地自产的药品也按相同方法定价。进口医药产品无需申请进口许可,但是其中部分产品属于非自动进口许可范围。用于人类的医药用品只需得到沙特卫生部的销售许可即可被进口销售,而用于牲畜的医药用品,出于保证动物健康安全目的考虑,需要申请进口许可。

得到沙特卫生部销售许可的药品将无需更新或获得其他种类许可即可在沙特市场销售,第一次申请许可的时候,需要接受卫生部制定的为期18个月的产品评估,以确定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符合沙特的规定。尽管在入世谈判过程中许多国家对此程序提出意见,但是考虑到公众健康利益,沙特政府坚持不作任何改变。想要在沙特进行医药用品销售的公司需按以下程序申请:

l          向沙特卫生部填写并递交一切必须的证明文件和注册表格。

l          沙特卫生部技术委员会将审查企业递交的表格和附加相关文件,初步同意之后,派检查小组对生产公司和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视察。

l          检查小组将参观公司及下属生产工厂,以确定产品生产和质量符合沙特规定。

l          技术委员会依据检查小组的报告做出最后评判。

l          得到批准之后,公司将被允许获得产品登记资格。

l          医药公司登记费用为1000里亚尔,医药产品登记费用为200里亚尔。

沙特本地的医药用品生产企业也需通过相同的品质检查方可进入市场。

非自动进口许可和禁止进口商品

非自动进口许可表示需要取得进口许可后才能进口的商品,共分73类,其中的大多数具有危险性,如炸药、杀虫剂、动物用医药产品等;或者是具有民用和军用两种用途的商品。而另外的一小部分则是因为特殊原因,如禁止进口活马是为了保证阿拉伯马的血统纯正。进口蒸馏设备需事先获得商工部的进口许可,是因为曾发生过违法分子进口蒸馏设备后在沙特国内违法酿酒的案件。进口农业机械需申请非自动进口许可是出于两个目的。第一,根据沙特对入世的承诺,沙特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农用机械进口商进行补贴。第二,为了保证进口的农用机械不会对沙特的自然环境产生影响。沙特的农用机械产品进口商必须是经过政府授权的分销商或代理公司。沙特承诺这一规定不会成为贸易的潜在约束。

进口种子也需要申请进口许可,以防止进口腐烂种子,滋生真菌或黄曲霉毒素,或者是没有达到沙特规定的杂草含量标准。进口种子时需由专人在装船前进行检查方可出港。

禁止进口商品共有83类,WTO已经认可并同意将其列为沙特市场禁入商品。包括含酒精饮料、猪肉制品、狗类(猎狗除外)、赌博器具、致幻毒品、和其他与伊斯兰教义相违背的物品。还有一些禁止进口商品是出于对公共安全和文化教育原因的考虑,如卫星网络接收装置、沙林毒气等。

须接受强制认证的进口商品

沙特要求有一些商品必需接受强制认证后才能进入沙特市场。这些商品共分五类,包括玩具、电器和电子设备、汽车、化学药品、以及其它商品。进行强制认证的理由是这些都是关系到公共安全的商品。

禁止出口的商品

经过WTO认可,13种商品被认定为属于沙特特有,除了天然出生地之外都不存在的物种。包括纯正血统的阿拉伯马、跑马、小型马、牛、绵羊、山羊、骆驼。属于珍稀品种的椰枣树、鲜草和干草料,以及古董和有历史和考古价值的工艺品。

须事先取得许可的出口商品

共有47种,主要为原油、各种能源气体、沥青、大理石和沙土。这些产品的出口要事先取得沙特石油和矿产资源部的许可。一些农产品的出口也要事先得到财政部的许可,如大麦、玉米、面粉。面粉出口前需要得到粮食储备和面粉生产组织的许可,以证明此农产品所享受的国家补贴已在出口前全额退回。医药产品出口也需要事先取得许可。

港口和海关费用

沙特在谈判中特别提到会对22个关税条目的进口商品征收额外的税目,并在货物存储、海关通关、海关检查和办理进出口许可等程序上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货物进港后13天没有清关运出的,按照每天每吨20里亚尔收取存储费。由于海关部门工作失误、自然灾害、法定节假日造成的延迟不计算在内。货物装卸和进出口手续操作的费用分为两部分:一种是由政府强制征收,另一种是由负责港口运营的私营部门定价收取。政府征收的费用由私营部门代为收取。沙特港务局负责监督各港口收费标准和情况。收取费用的标准不是依据货物价值,而是实施服务的内容。沙特石油出口港的收费没有政府强制征收的成分,完全由港口运营部门定价收取。

其他收费的项目包括各种文件公正、办理原产地证明、和由沙特驻外领事馆或美国沙特经济委员会开出发票证明。这些公正和证明文件都是为了防止商业诈骗和保证进口商品不会危害国民健康安全所必需的重要保证。在入世承诺中沙特保证在20071231之后将取消对办理各种公证证明和与之相关的商品进口手续征收费用。

沙特各部门,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工部,将不会对申请进口许可收费。公司或个人想要进口用于展览目的的样品,在承诺不将其直接销售的条件下,可以获得非自动进口许可来进口一切必需的样品。

农业产品

WTO规定禁止各国对出口的农产品进行直接补贴,以保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但规定没有禁止所有形式的补贴,沙特采取一些经过允许的非直接补贴形式来促进农业基础设施的发展。如建设水坝、灌溉工程,为农田铺路,资助农业研究发展或建立动物实验室等。

在沙特承诺的农产品关税限定税率中,HS编码中的1320个农产品条目的进口关税税率为15%,而这些产品现行的关税税率为7%。这一差别为沙特对这些农产品进行反倾销留出了空间。在入世谈判中,沙特将165种农产品列为敏感商品,这些商品在进口到沙特时将会有更高的关税限定税率。包括椰枣、面粉、家禽、蛋类、消毒奶、蔬菜和部分水果等。

最近几年沙特一直在减少对国内农业生产的补贴,面粉和大麦等农产品产量不断下降。尽管如此,沙特在入世承诺中仍同意在10年内匀速将农产品补贴下降13.3%。

食品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

沙特已经加入了WTO食品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这一协议旨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使各国建立有科学依据的食品安全标准。为了防止个别国家以此作为贸易保护的手段,成员国在禁止某种食品进口时需要提交有科学依据的证明文件。

在与其他成员国就此协议协商后,沙特重新评估了本国的相关法律,并在2000年和2003年发布了部长级决议,决定合并原有的农产品检疫条例动物产品检疫法令并修改之后成为食品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统一程序,与WTO协议的要求达成一致。这一新的法律条款包括:

l 沙特的食品安全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律将与WTO协议要求达成一致。

l  此法律仅用于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生命和健康安全的目的。

l  此法律将以科学为原则,在有充分科学依据证明的情况下执行。

l  此法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滥用,对国际贸易的自由造成限制。

l  沙特将以国际通用的科学标准和操作方法作为此法的执行依据,除非通过科学判断认为其他方法能提供更好的安全保护。

l  当其他WTO成员国建议的方法与沙特本国实行的方法效果相同时,沙特应接受并执行其他成员国建议的方法。

    沙特将调整本国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执行程序,以便与WTO协议的要求一致。沙特的食品安全和动植物检验检疫统一程序将先颁布后执行,并建立机制将任何的条例变化及时通知给政府部门和各标准执行机构。沙特标准组织也将在其网站上公布沙特食品标准草案,以增加管理条例的透明度。

碳氢化合物

    入世谈判中沙特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原油不在WTO商讨的商品清单之列,沙特原油贸易不能在入世中得到任何有利条件。石油和石油产品在商品清单之内,将遵照WTO有关的市场准入协议执行。但是关贸总协定中有12个国家是将石油和石油产品排除在商品清单之外的。作为WTO的正式成员国,沙特可以与这些国家进行直接的谈判,争取取消这些国家石油和石油产品的关税,或者规定一个最高限定税率。目前全球各个国家对石油和石油产品都采取低关税或零关税的政策。

    沙特另一个关心的问题是一些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对石油炼化产品的征税。这并不是一个WTO规则能够解决的问题,因为征税的对象不是只针对国外进口的石油和石油产品,国内生产的产品也需要同样地在最终销售环节缴税。按照WTO国民待遇规则,从沙特进口的石油和石油产品需要同进口国自产的石油和石油产品一样按照相同税率缴纳税款。欧盟国家的石油日消费量占全球的19%,消费税为6070%;美国的石油日消费量占全球的30%,消费税为0.35美元/加仑。相反的,中国、印尼、菲律宾等国实行补贴政策,对汽油、柴油等石油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补贴。沙特必须通过其它渠道,如双边会谈、国际能源会议等劝说这些国家改变其政策。

    能够从沙特入世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当数沙特的石化工业了。第一,沙特在入世承诺中没有对石化工业的原料价格做出让步。第二,WTO统一化工产品关税协议使得化工产品的关税在全球范围内降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生产的64种化工产品都在低关税范围内。因此沙特石化生产企业具有极大的生产成本优势。沙特也可以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要求那些对化工产品实行关税保护政策的国家降低化工产品进口关税。

    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对国内的原料天然气价格为每百万英国热量单位0.75美元。目前美国的天然气价格为每百万英国热量单位14美元。因此沙特化工企业的生产成本优势明显。由于运输设施造价太高,沙特的天然气目前不对外出口。天然气作为原料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沙特的发电、水处理、水泥制造、化工等行业。

    液化天然气的价格是由2002年颁布的国际市场价格计算公式决定的。由于沙特的液化天然气对外出口,贸易伙伴国十分关心沙特在液化天然气价格上是否实行内外不同的双重价格。事实上,沙特对内销售的液化天然气价格是以国际市场石脑油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进行折扣。沙特液化天然气价格对内降低是因为:

l          无须建设输送设施,节省费用。

l          国内市场的消费者都是长期顾客,而出口外销要考虑行销成本。

l          液化天然气出口多为短期合同。国内用户多为长期合同。

l          由于液化天然气在其他国家主要作为燃料使用而不是工业原料,因此需要考虑季节需求变化和价格波动的不稳定性。

l          国内购买者的购买量要远大于国外购买者短期合同的购买量。

    鉴于其他国家的顾虑,沙特同意考虑适当调整国内液化天然气价格,保证其定价能够包含生产成本和适当的利润。对于沙特国内的外资企业,保证对其销售的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价与对本国公司销售的价格相同。目前沙特国内液化天然气价格为国际市场石脑油价格的70%。

服务贸易

围绕货物贸易的多数谈判都与关税有关,而围绕服务贸易的谈判以及沙特的承诺,核心问题是对于来自国外的服务,在沙特市场内给与更大的准入度。因此,服务贸易谈判与投资环境、外国公司在沙特建立实体所面临的壁垒有很大关系。

沙特在服务贸易上所做出的承诺涵盖12个主要行业,155个分行业,并采取4项管理和服务交付(delivery of such service)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            跨境服务;

如,由国外提供的电信服务。

2            境外消费;

如,沙特人在外旅游、求学、就医等。

3            建立实体( Physical Presence

如,在沙特境内开商店。

4            流向沙特的自然人;

如,因提供服务而进出沙特的国外专业人员、征召外籍劳工在沙特境内工作,或者允许公司雇员转迁到沙特工作。

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时间表涉及各种复杂的情况,如沙特化、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准入以及国民待遇问题。

与货物贸易时间表类似,服务贸易时间表也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例如,如果沙特与某一国商定电信公司准入原则是外方可最多拥有60%所有权,那么,遵照最惠国待遇原则,其他WTO成员国自动获得同样的60%所有权的待遇。

 

银行业

银行业是在沙特加入WTO之前就已经逐步开放的一个行业。1990年后,这个市场已经向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的银行的全资分行开放。近年来,沙特已经开始向其他国家的银行发放许可。20036月制定的《资本市场法》,在现行商业银行的架构外,允许开办投资银行、代理公司以及相关金融服务。截至2005年底,已经发放了10个经营许可。

WTO与银行业的一个关键点是,WTO不能够代替行使一个国家维持本国银行业安全平稳运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没有哪个国家会自动允许任何银行进入市场。当政府管理部门认为可能对银行业造成侵害时,就会采用发放经营许可的方法。不同于其他商业企业,为了财政的稳定和储户资金的安全,必须对银行业进行严格控制。在决定哪个银行可以进入市场时,这种调控仍然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沙特并不会因为成为WTO成员国而出现银行大量涌入的现象。

沙特银行业由11个本地商业银行组成。11个银行中的10 个是私有的。还从来没有银行倒闭。

 

2002年,在向阿联酋银行(Emirates Bank)、科威特国家银行、巴林国家银行发放经营许可后,银行业开始走向开放。

德意志银行,是在2003年底首家获得许可的非海湾委员会国家的外国银行。紧跟着的是2004年,法国巴黎银行、 JP摩根银行获得许可。之后,马斯喀特银行、印度国家银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业与HSBC一起获得许可。HSBC除了作为沙英银行的合资股东,还获得了投资银行的许可。到2005年底,这些银行在沙特都建立不同阶段的实体。

外国商业银行可以以两种方式在沙特建立实体,即合资银行或外国银行的分行。合资银行是指那些外国银行可以拥有60%股份的银行。这是最近才由40%增加为60%的。根据《银行管理法》第3款的规定,运营许可要求,在沙特设立的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和合资银行的运营方应是在沙特股票市场公开上市的合资公司,。通过沙特货币署的推荐,财政部、内阁将进行评估,再向外国银行、沙特国家银行以及合资银行发放许可。

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许可是有不同标准的。分行不需要在当地设董事会,也不需要两名外部审计员。在决定资金是否足够时,依靠的是母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具体的资金需求,因其在沙特业务规划的不同而不同。在沙特入世承诺中,沙方承诺,对于外国银行分行的管理体制将进一步改善,且一定会符合国际惯例。

开放银行业,对银行和消费者来说都可从中受益。而且不会对本地银行的经营构成挑战。市场的开放,适逢经济强劲持续的增长和资本市场的加强,这将削弱由于外来经营者所造成的影响。此外,许多进入市场的外国银行已经开始和沙特国内银行竞争,如来自邻国巴林的银行已经开始向沙特客户提供服务。另外,外国银行进入的是较小市场,如投资银行。来自国外银行的竞争,总的来说可以促使沙特银行改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以争取市场份额,使消费者受益,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开放沙特市场,也可能使沙特银行在扩展业务时,更容易地在境外获得经营许可。

除了私有银行外,在沙特还有5家国有的专业金融机构:

l      沙特阿拉伯农业银行(SABB

向农民和农业项目提供无息贷款,偿还期为15-20

l      房地产开发基金(REDF

为住房开发提供相当于房屋价值70%的无息贷款,还款期超过25年。为非住房建设提供50%的贷款。

l      沙特工业发展基金(SIDF

向私有的工业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贷款额可达项目金额的50%, 而且可以向全资外国公司或沙特公司提供贷款。

l      公共投资基金(PIF

为公共项目提供资金。对于非常重要的,非常大的项目,私人投资者很难筹集资金,公共投资基金可以在商业运作的基础上,与商业银行合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公共投资基金也是政府拥有股份的公有贸易公司的监管人。

l      沙特信托银行

为低收入者的个人需求,如结婚、小型商业活动以及职业培训等提供无息信贷。

 

保险业

在过去几年沙特进行入世谈判过程中, 沙特的保险业经历了也许是在所有行业中最大的转变。若干年前,保险业是最缺乏规范的一个行业,有超过100家保险公司通过沙特的代理开展业务。这其中只有一家公司,也就是国有的合作保险国家公司(National Company for Cooperative Insurance)进行了商业注册。

合作保险国家公司(NCCI),是1986年按照王室的法令,遵循伊斯兰的保险理念,即所谓合作保险,创立试点公司。这种体制的特点是保险客户也是保险公司的所有者。由于这个理念被合作保险国家公司证明是可行的,《合作保险公司管理法》于20037月发布。20044月,财政部又为这部新法律出台了实施规则。所有在沙特运营的外国保险公司可以有3年期限,即从20054月到20084月,达到新法律的要求,或达到2005年另一部单独的王室法令的要求。这部法令允许外国保险公司设立直属分公司。沙特阿拉伯承认,这部实施规则还有待于改进以完全符合入世承诺,沙特向WTO保证,将于20065月完成必要的改革。

2008年,外国保险公司可以遵循如下条款开办:

l      既可以作为直属分公司,也可以作为合作保险公司,外方合伙人占60%股份,30%在股票市场发行。

l      依照合作体制,公司可以保留90%的利润,并将10%的利润重新分配给保户。

3年过渡期内,在沙特的外国保险公司可以不间断地继续开展现有业务,向新老客户提供新的保险产品。

外国保险公司可以在没有在沙特成立分公司的情况下,将再保险业务、以及一系列保险产品,主要是财产保险,出售给沙特国内的大客户,

有些贸易伙伴国在谈判中,要求进一步降低外国保险公司的最低资金限制。目前,已缴资本最低是1亿里亚尔,从事再保险业务要2亿里亚尔。除此之外,要有20%的法定储备金也增加了资金需求。还需要15-20%的法定银行保证金, 产生的利息不归公司所有,而是由主管部门沙特货币总署掌管。

涉及到这些问题,沙特表示,20065月完成相关规定的制定后,将为保险市场创造出很多有意义的商业机会。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沙特将遵循国际上认可的保险行业的标准和原则,包括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其他保险行业标准。

开办国有股份制合作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必须:

l      SAMA获取经营许可,SAMA负责对保险行业进行调控、检查和监督。

l      经沙特阿拉伯投资总局批准

l      最少有5个创始人,向商工部进行商业注册。

l      获得部长会议以王室法令的批准

l      经沙特货币总署授权开展业务

王室审批法令发出后,已付资本的资金就要到位,商务部的批准下来以后,这家公司就必须将其最少30%的股票在沙特股票市场上以新股形式发售。2005年合作保险国家公司(NCCI)将70%的股票发行了新股。

尽管对各项规章的明晰化尚在进行中,但已经很清楚,沙特正在为保险市场创建前所未有的符合世界上最好的保险业规则的环境。通过市场调查,有超过10家的保险公司正打算登记成为公有股份制合作保险公司。这对未来几年在沙特股票市场上继续保持新股发行的势头非常重要。目前,合作保险国家公司是股票市场上唯一的上市公司。

保险市场的扩展,还有一些和入世关系不大的原因。沙特马上将实施针对外籍工人全面的医疗保险,汽车第三者责任险也于2001年成为强制保险。随着大量的大型项目的实施,特别是石化、天然气、炼化和原油生产,财产保险市场将会在未来的十年内有强劲增长。

我们认为,保险业是明显受益于入世的行业之一。今后几年,市场的增长将非常强劲,而且,此行业将更加有条理,更加透明,国内的公司也不大可能遭遇更激烈的竞争挑战,因为大多数的外国保险公司已经在这个市场中,或在沙特之外提供着保险服务。

保险业的经历,显示出加入WTO整个过程的重要的特点。在入世谈判的过程里,WTO的对沙特的影响逐渐显现,12年的谈判使沙特的商业和贸易环境,与WTO的要求达成一致。

批发和零售

因为加入WTO,沙特的批发和零售业将产生巨大的变化。20004月制定的《外商投资法》旨在使开放市场,吸引更多的外商直接投资,但在执行法律时却继续将外商排斥在批发与零售业之外。2001年,这两个行业都包括在向外国投资者关闭的拒绝行列中。只有大部分所有权属沙特人的公司才能参与批发零售活动。批发零售业是产值的重要来源。

沙特的入世承诺中,允许外国公司在沙特从事批发零售业。入世之后,外国公司可在批发零售业务中,拥有51%的股权。到2008年,外国公司最多可以占到75%的股份。开办批发零售企业的最低资金要求仍然存在,其目的就是要保护国内小型批发零售企业免于外国公司的竞争。每个合资的批发零售企业的最低已缴资本为2千万里亚尔(530万美元),政府还规定最小店面规模,以及雇用和培训沙特人。

保留这些限制的目的,就是希望外资批发零企业在沙特是逐步增长的。一些过去因为所有权限制而无法进入沙特的大型连锁店现在已经可以进入,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近年来,外国超市和超大型连锁店的引入,在沙特增加了竞争机制,提供了消费者在过去所无法得到的产品和选择范围。我们希望这种趋势适度加速。目前存在的主要分销形式,如汽车特许经销,也许会随着时间而有所改变。

特许经营

沙特入世的另一承诺是在沙特可以搞特许经营。入世前,只有沙特人可以拥有特许经营企业的大部分所有权。依据2000年的外商投资法案,外国特许经营者只能申请到建立一个外资占49%的公司经营许可,来经营特许的国外或国内生产的产品。

入世之后,外商可以特许经营,当其获得相应的许可,就可开办公司,并拥有51%的股权。自入世起的3年,最大股权可占到75%。一个外国公司要想开办特许经营,应该在其本国已获得特许经营许可或作为一个已被授权公司的连续经营不少于5年的合作伙伴。

特许经营在沙特商人中非常普遍。快餐特许经营在市场上占大多数,并且,美国企业占四分之三。

商业代理

入世将给代理制带来变化。依据1962年商业代理法令,外国公司不允许在沙特从事商业代理。入世后,外国公司可以成为代理,也可以成为沙特代理公司的合资伙伴。自1950年以来,国外供应商与沙特人之间的代理协议,是非石油私营部门活动的主要支柱,尽管商业代理法对除农业机械外的外国制造商或供货商并未要求其在沙特设立代理商或分销商。沙特代理商为推销进口货物,制定了不同的营销策略,有些建立了广泛的分销网络,有的则成为向零售商销货的进口批发商。

代理商和母公司的关系各不相同。以地域或指定的产品,存在不同类型的独家代理协议。代理协议中的价格也是不同的。沙特的代理商因表现和销售业绩,可能从母公司处获得较便宜的价格。

我们不期望现有的代理市场构成和代理商格局发生大的变化。沙特代理商已经以售后服务确立了其市场地位,不会有母公司想打乱这种状况。我们不指望现有的代理团队立即发生变化,特别是那些在敏感行业,如消费品、汽车以及食品行业中从事市场开发和售后服务的代理商。

一个特别的变化是,外国公司不再需要通过沙特的代理商参与政府项目投标,但非沙特的承包商,必须把合同中不少于30%的工作交给完全由沙特人拥有的公司来做。所有承包商,为履行与沙特政府的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应该向在沙特阿拉伯的沙特代理商购买。

母公司仍然受限于商业代理法规中的退出条款。法规中规定,外国合伙人需要提前6个月通知终止代理协议,再提供备件1年,或者直到找到新的代理商。

沙特化

WTO不会改变沙特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也不会影响沙特政府实施沙特化的计划。除了劳动力问题给货物贸易以及跨境服务产生影响的程度外,劳动力问题不属于WTO管辖范围。WTO关注的是外国公司在与沙特本土公司做生意时被平等对待的程度。这是国民待遇的问题。沙特化的问题,是沙特要求的,并得到允许的国民待遇的一点例外。在这种情况下,沙特阿拉伯对从事服务业的外国企业比同一行业内的当地企业施加更严格的沙特化要求。

劳动法规定,任何企业,沙特企业或外国企业,沙特工人要不少于全部劳动力的75%,收入不少于全部工资的50%。依照同样的法律,劳动部有权在缺少合格沙特工人的情况下,调低这个比例。这种做法在沙特其实很普遍,有些岗位,工业区内的制造业,沙特化的要求不高,只能例外了。沙特在服务贸易的承诺中,外国公司在沙特的服务业开展业务,就要保持75%的沙特化要求,另外25%人员的构成,如有多少行政人员、多少无特殊技能的人员和有一定技能的人员都有限制,而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国内企业。

另外,法规规定,公司内的某些岗位要留给沙特人,如人事管理人员、招聘官、接待员、收银员、保安以及跟踪政府交易的人员等。这一要求适用于外国公司和当地公司。

外籍工人仍然需要工作签证才能在沙特工作。担保制度仍不会改变。外籍人士从一个雇主转到另一个雇主,仍然需要解聘信。在服务贸易入世承诺中,沙特规定商务访问者可在沙特停留不超过180天。内部调动(跨国公司的雇员调到沙特工作)可以在沙特停留两年,之后其合同可以更新成一年延期。如果一个获得服务合同的公司在沙特没有经济实体,而这个实体对于雇员是必要的,就可以为各种专业人士发放可更新的6个月期限的签证,朝觐组织者和旅游代理除外。

产业措施

沙特同意接受一些产业措施。WTO产业措施的目标是在特定产业降低关税,开放市场,超越作为WTO成员的基本义务。沙特同意加入信息技术协定,在2008年将软件和计算机设备的关税降为零。也接受其它一系列措施,如基础电信(引入竞争,基础电信服务行业外资可控股)、制药以及民用航空器及备件。特别一提的是,沙特同意电信业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外资所占股份由入世之初的49%,在三年之后可增加到51%,再过三年可增加到60%。

也许,对于沙特最为重要的是签署了化工产品关税协调协定,这项产业措施使沙特的石化行业直接受益。这一协定对大约1100种化工产品规定了最高关税为6.5%,包括64种沙特石化行业出口的化工产品。作为WTO成员,沙特将谋求向其它成员扩大此协定的范围,以保证现有的和未来的成员都能将石化产品的关税限制在6.5%之内。

知识产权

入世谈判给沙特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很大的变化。过去,贸易伙伴的关注集中在沙特的法律框架和显而易见的松懈的执法措施。在入世谈判过程中,沙特向着遵循WTO规则和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大步前进。一系列法律颁布后,沙特承诺入世之后,直接达到TRIPS要求,不申请过渡期。

TRIPS协定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l      版权是一种专门的权利,由政府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有创造性和艺术性的作品,如文学、电影、音乐作品、录音、绘画、摄影、软件、表演、电视和广播作品和工业设计的使用进行管理。

l      专利是政府授予发明者的一种专门权利,在一定期限内,防止他人使用和销售这项专利来为己牟利。

l      商标是与众不同的符号(徽标),在贸易中用于标识自身和自身的产品,以便与其它产品和贸易进行区分。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公司、作者、艺术家、音乐家和发明人进行认可、资金回报的一种基本手段。通过版权或者专利获取的利润可以帮助公司或个人进行研究与开发,使其更加有创造性。举例来说,版权法保护沙特作者在沙特境内首次发表的作品或者沙特作者在境外首次发表的作品。

版权

侵犯版权一直是沙特贸易伙伴所关注的问题。软件和视听作品的盗版持续存在多年了,由于沙特采取了各种打击盗版的措施,这种现象开始下降。可以看到,视听作品和印刷品保护方面取得很大进展。最令人关注的是计算机软件的盗版。

2003年,沙特颁布了新的版权法。其目标是使这个国家完全达到WTO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新的版权法,对印刷品、讲稿、录音、可视作品、艺术作品以及计算机程序提供版权保护。对视听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匿名作品(anonymous works)的保护期是自首次发表后的25年。其它有创造性的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终身及以后的50年。新版权法的主要特点是:

l      对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的保护更加明确;

l      对视听作品和录音作品更大的保护力度,首次公演和出版后50年的保护;

l      禁止翻译和拷贝

l      根据1971伯尔尼公约,对所有艺术品和文学作品的保护期进行了调整。

199312月,沙特签署1971伯尔尼版权保护公约。2004年,沙特加入伯尔尼文学艺术作品保护公约和巴黎工业产权保护公约。重要的是,入世之后,沙特同意将这些专利保护扩展到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组织成员国的个人及公司。

新版权法对侵权者施以比以往更加严厉的处罚,包括6个月的监禁(对重复侵权可以加倍),最大处罚金额为25万里亚尔(对重复侵权者50万里亚尔)或者赔偿。

专利

1989年的专利法,由阿卜杜阿奇兹国王科技城的专利办公室实施,对在沙特销售的产品和加工过程确立了所有权。新的专利法于2004年颁布,进一步加强了沙特专利制度。旧专利法规定专利有效期为15年,有可能延长5年。新专利法将专利保护期延长为20年。新专利法对工业设计进行保护。获得设计保护的条件是,设计必须新颖,具有独特的特点,而且不与伊斯兰教义相抵触。在新专利法下仍然不予专利保护的是植物、动物、基本生物过程和微生物过程。至于制药,如果一个与制药相关的专利申请未通过阿卜杜阿奇兹国王科技城批准前,卫生部不会对制药的非专利形式进行登记,除非这项专利没有可能被批准。

为了保持专利有效,专利所有者需要支付必要的年费。确立专利需要支付的申请费为800里亚尔,第一年的年费为500里亚尔,到第20年,年费达10000里亚尔。个人申请专利,只收取一半的申请费。

有的贸易伙伴认为专利审批时间过长也是一种贸易壁垒。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作为入世承诺的一部分,阿卜杜阿奇兹国王科技城将专利审查人员从15人增加到80人。对于专利审查程序也进行了改进,对由其它国家发布的专利进行核对,避免专利重复。沙特承诺,将积压的11000件专利申请处理完毕。

商标

入世谈判的结果,沙特于2002年修改了商标法。商标法对商标提供10年的保护。新商标法对商标侵权可以处以高达100万里亚尔的罚金或者长达1年的监禁。如果商标申请被拒绝,申请者可以向Board of Grievances提起诉讼。这部法律保证了对著名商标的保护,即使其尚未进行注册。商工部定期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打击。

WTO认可地理标识在全球经济活动中是有价值的市场开发手段。地理标识确定了一个产品产自具有良好质量声誉的地区。沙特作为地理标识的实例包括:Hail土豆;Taif葡萄;Al Qassim椰枣。新商标法包括了对地理标识进行保护的条款。换句话说,只有Hail的土豆生产者才有权使用Hail土豆商标。

投资制度

入世谈判,为沙特的投资环境带来了变化。同时,GCC内吸引外资的竞争使这种改变显得更为迫切。一部新的外国投资法于20004月颁布,旨在取代1979年的外国投资法。

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商业性固定资产(如建筑和设备)投资而不是金融投资(如股票市场),是加速增长最需要的东西。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是因为商人被一个国家长期的繁荣所吸引和对政策与制度的信心。外商直接投资这几年有所变化,但自2002年明显增长

2000年的这部法律以及其它相应的措施,极大地改善了沙特的投资体制,使得这个国家对外商直接投资更加友好和更加开放。旧法律对合资企业的优惠超过外商独资企业100%。新法律下,外国投资者不再需要找沙特的合作伙伴,非沙特的公司能得到平等的对待;允许将利润和资本汇回本国;外资企业有权按公司需要来购买资产,也可为自己的雇员提供担保,而这在过去是不允许的。新法律通过承诺在接到申请后的特定期限内给予回复,从而提高投资办理过程的效率。附件1中包括了新旧投资体制的详细对比。

过去5年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投资环境更加开放。20004月,外资公司最高收入所得税率由45%降到30%,2004年新税法实施后,税率降到20%。进入沙特的商务签证也变得更加容易,我们期望针对商人的签证规定更加宽松。

为了保证与WTO规则一致,20054月,沙特取消了外商投资的最低投资额限制。过去,农业项目需最低投资2500万里亚尔,工业项目最低投资500万里亚尔,服务业最低投入200万里亚尔。新法律不再规定技术转让作为投资的条件。

2000年的投资法,促成沙特投资总局(SAGIA)的成立,SAGIA负责审批外商投资项目。SAGIA提供投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办理程序方面的咨询。SAGIA的负责人属于内阁大臣的级别。

20012月,22个经济领域列入了对外资控股公司禁止的清单中,并被批准作为投资法的一部分执行内容。2002年,一份较短的包含18个领域的禁止清单取代了原来的清单。目前的禁止清单包括石油勘探、钻井和生产,房地产经济人,陆运和空运,视听和传媒服务。沙特入世谈判中承诺每年复审这份清单,以进一步将其缩减。

反思这几年入世谈判对立法的影响,沙特确认2000年的外商投资法,符合WTO协定中关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的协定(TRIMS,沙特不会采用任何这一协定所禁止的措施。

这一协定认为有些投资措施可能产生对贸易的限制和曲解的效应。TRIMs要求任何WTO成员不允许采取为GATT3条款(关于国民待遇的)和GATT6条款(关于量化限制的)所禁止的措施。一个与此不一致的例子就是包含了当地要求的内容(p29-line14.此协议有关于过渡期的安排,即允许WTO成员在一定时间内保留TRIMs(发达国家成员2年,发展中国家5年,不发达国家7年)。为此协定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以监督这些承诺的操作与执行。

总的来说,90年代固定资产投资,不管是外资还是内资,占GDP的比重一直徘徊在18%10年中私有经济的GDP平均增长为2.1%,逊于6%的总GDP增长速度. 很明显,投资比重不够恰当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新的投资法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

我们认为,投资比重占GDP25%是维持持续增长所需要的。2004年以来,国外和国内的投资都显著增加,期望在20062010年间可达到GDP25%。

比外商直接投资更为重要的是投资的总体水平。在我们看来,沙特阿拉伯并不像其他WTO成员国那样迫切地需要外商投资,两个重要的原因如下:1)并不需要外商投资解决进口所需外汇。沙特石油出口贸易是进口的三倍,出口为这个国家提供了充足的外汇。2)有充足的资金折现能力和储蓄支持对当地经济的投资。沙特不缺现金。

然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对沙特仍然有重要的意义。外资流入多少是衡量沙特在全球相对竞争力的标尺。如果一个行业吸引了外商投资而另一个行业没有吸引到外商投资,这表明市场发出了某些行业更有吸引力的信息。另外,外商直接投资也促进了更多的国内投资,刺激了技术的引进与传播。

WTO的基本目标是解决货物与服务的跨境流动,入世谈判也对沙特的投资制度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针对贸易的技术壁垒(TBT)

TBTWTO TBT协议解决的是对进口商品检验的技术标准,这些标准并不是对进口货物的不公平的歧视手段。沙特向所有贸易伙伴承诺,入世之后,将遵守TBT的所有条款。沙特标准化组织(SASO),沙特唯一的制定标准的机构,于20007月制定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准则,2005年又进行了修订,旨在使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评估程序都符合TBT协议。

入世谈判时,检验是否符合沙特标准的措施是International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Program(ICCP)。按照这种措施,外国商品在向沙特装运之前要进行检验。WTO成员认为这是属于预先检验规定(pre-inspection regime),不符合WTO原则,因为增加了检验费,而且并不应用于本国的商品。那么,较为接近WTO原则的做法是对国外和国内的商品都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谈判的结果是,沙特同意20039月开始取消这项措施,到20048月就不再采用了。为了更换ICCP,沙特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以制定符合WTO要求的替换措施。这个替换措施要求进口商品需取得达到出口沙特标准证书。与ICCP不同,这个证书是不收费的,是由货物原产地国家权威部门授权的实验室或机构签发的。沙特还承诺,当沙特具有足够的能力在国内对进口及本国货物进行检验后,将不再需要此证书。

这种商品检验方式上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对进口货物放宽了标准,沙特保留向那些必须考虑沙特特有的恶劣环境的商品,如必须能承受沙特夏季温度的汽车轮胎,执行技术标准的权利。这只是为了符合WTO要求而对原来收费的商品检验措施进行的改变。

海关定价

海关定价决定进口商品的入关价值。按照沙特的关税征收方式,关税按照货物入关价值的百分比征收,定价对征收关税是必不可少的。定额关税是对定量货物征收定额关税,如每吨货物收100美元关税。在对货物进行定价时存在的问题,如同实际征收税率一样至关重要。WTO海关定价协定旨在通过公平、统一和中立的体系对货物进行定价,禁止乱定价。

沙特的一些贸易伙伴,对沙特提供的文件中描述的定价体系不完全符合GATT19947款表示关注。第7款规定对进口货物的海关定价,应当以货物的实际价值为基础,并依此征税,不能够以货物原产国价值或虚构的价值为依据。各成员还要求沙特对一系列的海关定价体系进行改进,以更加符合WTO海关定价协定,如:

l      沙特的定价体系中缺乏预见性和以最近商品的价值作为代替价值

l      起诉到司法部门的权利

l      透明性

沙特的解释为,沙特王室20031月批准的GCC共同关税法,已经纠正了这些问题。

至于对海关决定的投诉权(海关定价协议第11款),沙特向贸易伙伴保证,向独立司法机构和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诉的权利在19896月的第190号王室令中得到保证。

关于透明性,《管理基本法》要求将信息刊登在官方公报上。而且,2002828由部长会议发布的第162号法令也要求司法部和Board of Grievance将行政裁定或法庭的最终裁决以及权威部门的决定刊登出来。沙特向贸易伙伴保证,刊登的内容将包括有关海关定价协议执行的一些决定。

沙特向贸易伙伴承诺,海关官员和代理人已经经过培训,海关定价的必要的法律与规定已经公布。沙特向WTO工作组递交了海湾国家共同海关法(COMMON CUSTOMS LAW),以及操作规定,其中包括了沙特的新的海关定价体系。沙特从20031月开始实行新的COMMON CUSTOMS LAW以及操作规定,在沙特看来,这是符合GATT(现在的WTO)的海关定价协定的。

争端解决

一个公司在沙特开展业务或做生意与政府部门产生争议时,首先的解决途径是通过相关政府机构解决。例如,关于海关权限的问题,如货物的分类、征税时对货物的定价,有一套针对已做出的裁定进行诉讼的行政制度。如果政府部门坚持已做出的裁决,外国公司有权向Board of grievance上诉。Board of grievance是独立的司法机构,针对政府行政裁决的投诉可以在这里进行。Board of grievance的裁决如果引起争议,就要诉诸到更高的职权部门。

如果争议升级到政府与政府间的官方争端,WTO提供了作为全球贸易重要支柱的争议解决渠道。WTO制定了详细的争议解决程序和时间表,只有WTO成员国可以对另一个WTO成员国采用这一争端解决机制。一宗案件从开始到做出首个裁定,通常需要一年的时间,如果提起诉讼则时间可能更长。时间表是弹性的,如果某一事件被认为是紧急的,将尽可能加速处理。事情的处理也可能非常缓慢。

争端解决期限

60

咨询、调解等

45

工作组成立,工作组成员产生

6个月

工作组最终报告提交到争议双方

3

工作组最终报告提交到WTO成员

60

争端解决机构采纳工作组报告(如果未上诉)

合计=1  (未上诉)

60-90

上诉报告

30

争端解决机构采纳上诉报告

合计=15个月

注:每个阶段的期限为目标数字

 

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争议双方对问题进行讨论,并在国家之间解决争端。截至20057月,总共332起争端中的130起递交到WTO并执行了工作组程序。其他大部分争端要么在争议双方间解决要么还在长时间的询问阶段,有些是从1995年就开始了。尽管做出了裁决,在实施以贸易制裁作为惩罚方式之前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在这一阶段首先要做的是,争端中败诉的一方改变其政策,达到与裁决结果或WTO的建议的一致

WTO与经济

现在已经十分清楚,沙特加入WTO,深入的改革以及已经执行的并且使沙特成为WTO成员的那些对法律和制度的变革,对沙特宏观经济运行是非常有好处的。没有哪一项单一的协议或者承诺能给经济带来显著的影响,那些数以百计的不断增加的变革的累积影响,才是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的因素。这些广泛的积极影响如下:

      沙特的所有消费者已经并且将进一步受益于世界上最好的商品和最低的价格;

      更大的竞争将是私营部门的主要表现,这意味着更多的革新、更好的价格和服务以及资本在经济中的更有效分配;

      法律执行及立法更加透明以及私营部门中更多的与贸易相关的法律;

      沙特出口商享受到更有竞争力的条件进入他国市场;

      沙特政府在WTO谈判桌上有了一席之地,并将对未来全球贸易体制和协定施加影响。

入世有助于沙特完成一些经济目标。这些目标包括使经济多样化,不再仅仅依靠石油行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及在私营部门中为沙特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外商投资。

入世给经济带来好处的最实际的证据是私营部门的高增长率。随着沙特经济更加适应WTO,这些变化在过去的几年里确实一直在发生着。广泛的经济改革进程从1995开始就已经开始稳定进行,直至现在。改革的进程比集中在贸易方面达到WTO要求的改革更为广泛,而且着眼于使改革所带来的变化能持续地满足WTO的要求。

改革开始前的6年,即1990-1995,私营部门每年的GDP平均增长率为1.7%。改革的前5年,1996-2000,私营部门每年的GDP平均增长率增加到4.1%。最近的5年,2001-2005,每年的GDP平均增长率达到5.0%。预测2006GDP增长将超过5%,而私营部门在这10年余下的几年中GDP平均增长率将超过6%。我们的观点是,沙特私营部门的长期的持续的GDP增长率是6%。这个增长率,能使新生劳动力投入工作,也能合理地提高生产率。过去的5年,沙特的增长率已经到5%,到2010年有可能超过这一数字。

改革以及入世到底对私营部门的增长有多大贡献还不是很清楚,因为最近5年(2001-2005)石油价格的上涨,石油收入对私营部门的增长的作用很明显(见图)。1975-2005年的35年间,私营部门增长与石油价格关联度为0.80。最近10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有很强的0.66的关联度,也和经济多样化取得了一些成功有关。考虑到这些数字,过去10年里,面向WTO的经济改革,给私营部门带来了6-7%的增长。

谁是沙特入世的赢家和输家?我们迫切地要找出谁是本质上的输家。人们所忧虑的大量的劣质商品从国外涌入沙特,或者大型跨国公司进入沙特,将当地的小企业挤出市场的现象并没有出现。这些都不可能发生,而且高增长率和私营部门的竞争力与活力将给市场的每个参与者带来机会。多数受WTO影响的行业中,市场的开放和高增长率,给当地和外国企业都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正像上面讨论的那样,石化行业是最明显的赢家之一。国外市场进一步向沙特的石化行业开放,而沙特低成本原料的优势也将继续保持。

金融服务,特别是银行和保险业也是赢家。金融市场的深化,给银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本来就已经成长壮大了的保险业,也将受益于世界级的保险管理机制,而这些在过去是缺乏的。

极少的行业可能面临巨大竞争的挑战,但在我们看来,并不足以威胁到他们的生存。那些在当地从事生产的企业,享受20%的保护性关税来同进口商品进行竞争,在入世之后将降到15%。举例来说这些商品,有建筑材料(如当地的石料)、农产品(如谷物和加工过的食品)、许多的纺织品及皮革制品。我们不相信这一关税降低会带来迅速的混乱,使得当地产业来不及进行调整。

另一个面临压力的产业是农业。入世后,综合支持度(Aggregate Measure of Support AMS)降低,在10年内要达到13.3%,农产品的进口税也要降低。沙特农业出口量很小,所以加强了的农业市场准入不会带来有益的补偿。同样,我们认为入世不会对沙特农业带来无法应付的震荡。经过一段时间,政府的支持降低了,进口商品的竞争加剧,这将影响到农业的表现和收益率。

受到关注的还有,中小型企业在外国企业竞争的冲击下可能特别艰难,但我们觉得未必如此。例如,面向外国专业服务提供者(律师、医生、会计、工程师、顾问等)的市场是开放的,对这些职业的需求的增长非常强烈,在多数情况下,对当地情况的了解是取得成功的重要标准,所以当地的从业者未必遭受损害。在零售分销业,存在着许多当地的小的企业,很有可能,外国从业者仍然需要沙特人的平等参与。由于外商投资零售企业仍然有数目不小的最低投资额限制,所以他们的主要目标还是那些大的竞争对手。对外国零售商最低2000万里亚尔的已缴资本限制,就是为了保护60万沙特中小企业免于外资企业的竞争。

一个使沙特可以向着WTO成员的目标作出调整的重要因素是,沙特入世恰逢经济处在繁荣时期,而且这种势头会在今后几年得以延续,90年代经济低靡给企业带来的压力得到缓解。在现在的经济形式下,企业可以作出调整,应对竞争,走向昌盛。

入世对政府的财政状况的影响并不显著。因入世承诺的降低关税造成的税收收入的损失,完全可以被私营部门GDP高速增长,企业所得税的增加所弥补。所以,不会因为降低关税和WTO承诺造成政府财政收入的降低。在最近一次公开评论中,财政部长预计,2006年因降低关税减少的财政收入为3亿里亚尔(8千万美元),不到全年财政总收入3900亿里亚尔(1040亿美元)的0.1%.

关税只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小部分,并且还在下降。据统计,在过去的10年(19942000)中,关税占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6.4%,下降到2004年的2.5%。造成下降的一部分原因是近年来石油收入的增长。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有:所得税、股票红利、对外投资回报以及政府服务的费用。

另一个相似的趋势也很明显,当将关税收入与进口总值相比时,就能清晰地看出关税税率的下降,特别是在2003年生效的海湾海关联盟内更为显著。作为GDP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关税收入从90年代中期占1.5%下降到2004年的.094%

WTO协定并不影响政府的私有化计划,沙特入世,没有承诺要在什么时间对什么组织进行私有化,唯一的承诺就是每年向WTO报告私有化的进展情况。

因低关税而带来的进口增加和经济的强劲增长,不会对沙特的国际收支差额带来压力。沙特出口的货物,以原油出口为主,几乎是进口总值的3倍,其结果是年复一年的贸易顺差。即使出现了不大可能出现的石油出口不增加的情况,沙特也可以进口更多的货物并且维持贸易顺差。

贸易一直是沙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只能在WTO框架下增长。正像我们介绍的那样,货物贸易(进出口)比重在沙特GDP中占68%,而全球货物贸易只占GDP17%。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出口国,世界很多国家的主要进口国,至少在中东地区最大的经济体,如果沙特不是WTO的一个成员,显然这是全球贸易体系的一个缺憾。成为WTO成员,对沙特有利,也对WTO本身有利。正像WTO总干事拉米在庆祝沙特加入WTO时所说的,WTO真正成为了世界贸易组织。

附件1

  1979年版和2000年版外商投资法条款比较

 

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并进行管理的机构

新法

旧法

沙特投资总局投资者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沙特投资总局由来自9个与投资相关部委的代表组成。

几个不同部委。

 

对境外投资者开放的投资领域

新法

旧法

除禁止名单所列以外的所有领域。

旧法规定所投资的项目必须经国家发展计划批准,而且所附带的国外科技和专业技术应便于进行技术转让且经外商投资局认可其可行性。

 

投资申请反馈期限

新法

旧法

30天为限。

不明确。

 

获得多于一张执照的可能性

新法

旧法

境外投资者可以因不同的经营范围而获得不止一张的执照。

禁止。必须在同一经营范围内。

 

外商投资方式

新法

旧法

除合资企业以外,100%外商独资也获许可。

旧法相对于外商独资而言更倾向于合资企业。

 

激励措施

新法

旧法

外商投资项目或企业与本地公司享受同等的激励措施和特别待遇。

外商投资资本与国内资本共同享有的激励措施仅限于生产制造领域。且沙特资本所占份额必须不小于25%

 

投资保障

新法

旧法

境外投资者有权将其通过出售其资产或利润 而获得的股份转移到境外。除与公共利益抵触或因其他法律规定对该转移交易需交付等额补偿以外,不对此交易征收任何费用。

不明确。自1957年以来没有征收案例。

 

不动产产权

新法

旧法

外商投资法案规定外商持证设施适用于所有为实现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固定资产和为员工提供的住宅。同时,不动产条例允许外商投资不动产价值大于等于3000万沙特利亚尔。

境外投资者被禁止拥有不动产产权。

 

违规处罚

新法

旧法

投资者可向申诉委员会提交反对处罚的 请愿书。可能的处罚包括:

-         拒绝可能给与境外投资者的激励措施。

-         处以最多不超过500,000利亚尔的罚金。

-         吊销执照,针对在沙特投资总局书面要求违规者限期进行整改之后仍继续实施违规行为者。

沙特政府可在投资者收到工业电力部发出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的警告之后吊销执照或取消对其激励措施。投资者可在30天之内向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

 

免税

新法

旧法

对利润所得征税比已减至20%,亏损将可转移至下一年度。

如沙特本地股份占总资本的25%,工业和农业项目或企业被赋予10年免税期,其他项目或企业5年免税期。对利润所得征税比例最高达45%

 

担保制

新法

旧法

旧法的相关规定已经废止。境外投资者和非沙特籍员工可由其所投资项目或企业担保。

境外投资者必须经沙特公民担保。

 

 

附件2

常见问题问答

问:何谓世界贸易组织?

答: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唯一的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事务、制定贸易规则的全球性国际组织。其核心是经各成员国谈判、签字并由各自国家国会批准通过而制定的世贸协议。世界贸易组织的目的是帮助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出口商和进口商没有任何壁垒和障碍地开展商业活动。其主要功能是保证贸易流进行得尽可能的顺畅、可预见和自由。而结果则是获得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知道他们在成品、部件、原材料和使用的服务方面可以获得安全的供应和更多选择。生产者和出口商则知道海外市场的大门是向他们打开的。这样的结果更加显示出一个更加繁荣、和平和负责任的经济世界。

 

问:何为沙特阿拉伯和世界贸易组织之间的协议?

答:主要是关于使沙特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之一并因此可以享受到同其他成员国一样的所有权益,而更重要的是可以与148个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进行自由贸易。沙特阿拉伯签署的这份协议,主要由3个部分组成,统一称为加入议定书。沙特商工部部长代表沙特阿拉伯签署了这份议定书,从而正式承诺沙特王国接受在普通程序中提出的为加入而规定的所有要求,包括:

  货物让步和承诺协定

  服务专门承诺协定

  工作组报告

沙特于公元200512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

 

问:何为货物让步和承诺协定?

答:这是沙特阿拉伯与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贸易协议的第一部分。该协定确定了沙特阿拉伯对农业和制造业产品(共7,177项)制定的有关关税的承诺。这些所列出的商品包含了针对其中每一项商品的限制关税税率,该限制关税税率是沙特阿拉伯未与所有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进行新一轮谈判之前不可超过的关税上限。这些限制关税税率是为协调世贸组织成员国与沙特阿拉伯之间贸易问题而进行谈判并签署38项双边协议后达成的。相应地,如果沙特阿拉伯与某一成员国就某种商品达成了某个特定的限制关税税率,比如20%,而与另外一个国家之前协定的是40%,那么在最惠国待遇的原则下,最低税率20%将自动适用于所有成员国。最惠国待遇原则主要是为了避免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歧视而互相适用。

 

问:何为服务专门承诺协定?

答:这是沙特阿拉伯与其它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贸易协议的第二部分。该协定确定了沙特阿拉伯在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该服务贸易包含了12个大项,155个小项和4种进行行政管理和相应服务交付的方法。交付方法表现在多重领域,比如电信服务、境外消费;比如出境旅行、旅游、教育和医疗。而具体方式则或者通过物理存在比如在沙特开设商店,或者通过自然人的活动进行,比如在沙特境内招募外籍员工提供相应服务。服务专门承诺协定处理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比如沙特化、外商直接投资(FDI)、海外服务提供商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与商品方面协定类似,服务协定也遵循最惠国待遇原则。例如,如果沙特在其通信领域与某世贸组织成员国经过谈判确定对于一个沙特本地通信公司,外资持有份额可以最多达到70%,则该70%的比例在最惠国待遇原则下适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

 

问:何为工作组报告?

答:这是沙特阿拉伯与其它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贸易协议的第三部分。该工作组报告由313个段落组成,详细介绍了沙特阿拉伯在立法程序、政府层级、外商投资法、本地经济结构、商业、财经等方面的政策。该报告也清楚显示了诉讼程序、决策、和向上诉委员会上诉及其他有关世贸协议及其执行的问题。同时,该报告也包括了沙特阿拉伯所作的承诺和可以获得除外情况

 

问:哪些是沙特阿拉伯所作的最重要的承诺,和可以获得的最重要的除外情况?

答:沙特阿拉伯做出了58项承诺并获得了59项除外情况。一些最重要的承诺包括:

1.      执行几乎所有的世贸组织多边协议,从而分时期、分领域逐步实现无偿执行所有协议,例如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商投资的开放。沙特阿拉伯并不是只选择有限数量的协议来遵守。这清楚地表明沙特对于世贸组织和全球贸易规则方面是一个全方位的积极参与者。

2.      实质性地降低关税。沙特为了本国消费者正向来自全球各地的产品低成本进入沙特市场的方向积极迈进。

3.      把对农业方面的全面补贴从加入世贸组织之日起10年内削减13.3%

 

关于免除的待遇,一些最重要的方面包括沙特:

1.      利用在一些领域的逐步变化,比如废除一些保护性关税、在一些服务领域提高外资所占份额的最高比例,还比如批发和零售渠道。举例来说,沙特阿拉伯同意向海外投资者开放电信领域,条件是加入WTO后外资所占比例不超过49%3年后这一比例将提高到51%,再过3年后则最高可以达到60%

2.      从政府采购协议中获得免除,要求政府采购不能偏袒本地生厂商和承包商。

3.      在服务业为外来参与者引入国民待遇的免除,对适用于本地公司劳动力要求方面规定更具体的沙特化方针。

4.      对很多农业进口产品保持比现行关税更高的新的限制关税(上限),从而给沙特在必要时对这些产品提高实际关税的范围。

5.      将继续禁止在某些服务领域给外资进入的机会,比如商业代理和内陆运输。

 

问:批发和零售渠道现在已经对外资开放。这将导致现行的与沙特本国企业之间的独家商业代理协议终止吗?

答:批发和零售渠道暂时是放开的,具体的条件和条款见报告文本,摘要如下

1.      外资拥有份额在加入WTO后不能超过51%3年以后提高到最多75%。同时适用最小资本额要求,从而有效防止外资占有小型零售商店。

2.      从开业起沙特籍雇员必须至少占劳动力的75%

该承诺并不会导致取消现行的代理协议,也不会废除商业代理制度。按规定,代理人仍然必须为沙特籍公民,但是法律并没有要求产品进口必需要有代理。同时,法律也没有禁止为同一产品或同一公司委任多个代理,也就是说,沙特法律没有强制规定需独家代理。

 

问:为什么有些WTO的成员,如欧盟(EU)在沙特阿拉伯已经承诺消除出口农产品补贴的情况下仍然允许保留农业补贴?

答:世界贸易组织反对所有形式的补贴,在当前的这回合谈判,多哈回合目的是完全地减少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沙特阿拉伯不对农产品出口进行任何补贴,因为农业发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本国需求。所有WTO成员都要求与其发展程度相适应地废除或减少他们的补贴体制。在这点上,沙特阿拉伯没有选择发展中国家程度的发展阶段。

 

问:政府如何应对外国公司倾销的风险?

答:每个国家都有权保护他们的民族工业不受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和倾销所害。特别是WTO的成员国,都可以将这样的违规行为提交WTO总理事会以解决商业争议。此外,海湾合作委员会于2004年初发布了一条反倾销的规定,该项规定也正在执行之中。同时,另外一条皇家法令也已经颁布,规定要形成一个由来自各个政府部门的专家组成并由商务部主持的委员会。该委员会对沙特公司提交的有关倾销和政府补贴方面的投诉予以关注,并保护沙特公司利益不受国外实体倾销所害。

 

问:为什么原油没有包括在世贸组织协议里?原油同沙特与WTO之间协议相比的情形如何?

答:原油不被包括在世贸组织协定中是很正常的。类似于所有其他农业和工业产品,石油和石油产品也被列在WTO商品协定清单内并且遵从WTO成员制定的关税承诺。然而,在早期的关贸总协定谈判期间,一个有限数量的团体,大约12个关贸总协定成员设法通过使石油和石油产品排除在商品协定之外,这在当时被他们看作是发展为WTO之前作为关贸总协定创始成员获得权利的一项行动。作为WTO的一员,沙特阿拉伯可以直接跟该团体的成员进行谈判从而对本因对石油和石油产品实行限制关税或关税上限的情况作出例外处理。当然,实际上,石油进口在全球范围内都执行非常低的关税。

 

问:加入WTO将怎样影响沙特的激励计划?

答:许多现行的激励计划,比如沙特工业发展基金的贷款方案并没有受影响。因为在新的投资法下,这些激励计划对外商和本国企业是同等适用的。比如,沙特阿拉伯已经保留对为了本国制造业而进口的产品实行免税政策,以及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对本国产品和服务给与一定特权。对本国企业来说,有一个很重要的优惠政策即针对于本国制造的产品形成竞争的进口产品征收20%的关税。但现在几乎所有的关税税率都在加入之后降到了15%,而在以后将进一步有小幅降低。

 

问:加入WTO后,哪些行业将获益最多?而哪些行业将受损最大?

答:我们不得不思考哪些行业将实际性地受损。沙特选择在经济正急速发展并很有可能在很长时期内继续高速发展的时机加入世贸组织,因此,即使面对新的竞争压力,企业也有调整的余地并能获得成功。一个很明显的好处就是在石化行业。它可以在其他国家对沙特石化产品降低关税的情况下继续享受低成本原料的优势,从而使该行业获得更多全球市场进入机会。农业则将在政府支持方面经历一个10年期的逐渐减少的阶段,从而使边缘的参与者面临一些压力。

 

问:哪些服务将对海外投资者开放?这将对沙特公民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电信(固网和移动)、批发和零售贸易、银行和保险业是目前对外资开放的最明显和最重要的领域。其他服务业包括计算机咨询、研发(R&D)、商号、广告和公共关系和一些如管理咨询方面的专业性服务。其中部分活动对进入沙特市场的海外投资者仍然要求有沙特合伙人、最低投资额,或者两者同时要求。

 

问:同是WTO成员,沙特阿拉伯现在必须跟以色列进行商业往来吗?

答:不。沙特阿拉伯对以色列的态度不会因为加入世贸组织而改变。沙特王国自从1995年以来对以色列一直实行二级和三级抵制。二级抵制禁止沙特公司与对以色列军事和经济发展方面提供帮助的外国公司从事商业往来。三级抵制则禁止与跟其他被列入黑名单的公司打交道的外国公司进行商业往来。第一阿拉伯联盟对以色列的抵制仍然有效。

 

问:家庭工人和担保制会因加入WTO受影响吗?

答:不。国内的工人,如女佣和司机都不会因沙特加入世贸组织所作的承诺而受影响。

 

问:作为WTO成员,会提出人权问题并成立工会吗?

答:不。沙特为加入世贸组织而对贸易伙伴所作的承诺不包括这些问题。然而,现在WTO成员国正在多哈回合框架下讨论一个新的方案。该方案处理工作标准等问题,并有一个专门的章节是关于工会。

 

问:加入WTO意味着沙特阿拉伯必须进口酒类和猪肉,或者允许开放电影院和夜总会吗?

答:不。沙特阿拉伯利用了WTO的次要规章中的条款,该条款允许成员国因宗教和文化原因而禁止某些产品的进口。比如,沙特就行使了这样的权利来禁止猪肉和酒类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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