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新实行药品进口登记制度
近日,巴布亚新几内亚卫生部药品供应司司长宣布,巴新药品进口商在进口药品时,需将其进口的药品登记后才能销售。巴新医药董事会已向进口商发布了有关通知。 他称,实行登记制,卫生部能够监控进口药品的质量,对使用进口药品的安全性做出判断。海关将在港口检查药品的进口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检查清单送往卫生部。 他指出,进口商可继续进口已办理登记的进口药品。但如果进口其他药品,仍需进行登记。 登记手续在卫生部药品供应司办理,一次登记费用为20基纳,登记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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