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传媒业发展状况及合作机遇
一、塞拉利昂传媒业发展现状
塞拉利昂在新闻、舆论和出版等方面尽管同西方国家一样开放自由,但由于本国长期以来经济落后,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故目前传媒业的发展非常落后。
(一)报业以私营为主,但规模很小
目前,塞共有报社30余家,全部集中在首都弗里敦。除塞拉新闻报(SIERRA NEWS)属塞政府经营外,其余均为私营报社。塞各类报纸年发行总量500万-600万份。
从报刊发行周期看,共有日报7家(周六、周日休息,不发行),日发行量约2000份/家;半月报及月报的有16家,月发行量在1000至1500份/家,每周发布一期至三期的小报14家,周发行量为2000-4000份/家。
从报社规模看,日报社规模在塞相对较大,但一般雇员也只有10-15人,4-5台电脑。报社自行负责报纸的版面设计排版。
从报刊式样看,塞报纸均为28 CM x41CM版面, 除SIERRA NEWS为12版外,其他报纸通常为8版,其中广告所占篇幅达4-5版。
从报刊印刷质量看,除少数报纸使用彩色套印报名外,其余均为黑白版面,经常出现字体重叠,模糊,颜色不均、不正等问题。
从报刊发行渠道看,塞没有邮局或类似的其他机构提供全国统一订报服务,也没有固定的报亭,大多由报社直接销售给商贩(报童),然后由商贩送报上门(订购单位)或沿街叫卖。据统计,塞目前共有报纸商贩117名。
从报刊销售收入看,每份报纸的发行成本约0.09美元,批发到商贩的价格为0.14美元,商贩的零售价格为0.18美元。因此,报社单从报纸本身销售中获取的收入很低,甚至难以维持报社的正常运转,广告收入才是报社的主要收入来源,报纸广告收费标准基本统一,整版72美元,半版43美元,四分之一版25美元,八分之一版12.5美元。
(二)广播电台是塞人民获取信息的主渠道,但多为非政府组织兴办
塞现有注册的广播电台24家,其中塞政府兴办的有4家,分布在首都和其他三个省会城市,受技术的限制,全为调频广播。电台除播放来自塞新社的消息外,还举办一些谈话类节目,转播英国BBC电台的节目。电台节目一般采用英语和当地语言(克里奥语和曼迪语)播出。其他的一些小型广播电台均由塞当地个人,或宗教组织或国际非政府组织出资建立,信号仅覆盖局部地区。当地百姓因生活贫困,无力购买电视机一类的高档消费品。因此,电台成为其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在大多数百姓家庭中,没有电视机很正常,但没有收音机就不多见。
由于电台能吸引众多听众,很多商人愿意将广告费用花在电台上,一些电台经常要插播大量广告(广告费0.4美元/分钟)。因此,这也是很多塞当地人和非政府组织愿意兴办电台的原因。
(三)电视台独家经营,但覆盖率和收视率很低
塞拉利昂现有一家国有电视台,是政府的喉舌。因机器设备老化,零配件需更新,信号接收效果很差,电视台信号只能覆盖首都弗里敦地区,据估计,现有观众10万人,仅占全国人口的2%。节目播出时间为6个小时,即十八点到二十四点,除播放自制的新闻和访谈节目外,大部分时间主要播放进口的音像节目和转播CNN的电视节目,并插播商业广告。商业广告的收费标准为9美元/分钟。
由于塞电视台很难满足当地不同层次人员的消费需求,当地商人与南非DSTV公司达成了代理协议,主要为当地用户提供收费节目的服务。DSTV公司通过卫星将其节目(共有近40 频道)覆盖西非地区,由其代理为当地用户安装接收天线和解码设备。用户可根据选择收看的频道数量和类型向代理交纳使用费,最低为27美元/月,最高130美元/月。据了解,塞现有DSTV用户2800个。
(四)网络媒体业刚刚起步
目前,塞有三家国际互联网信息提供商(ISP),其中拨号上网用户约2万余个,无线上网用户约100个左右。受电信业发展滞后的影响,目前能够提供的拨号上网速度仅为我国的5%。
二、塞主要传媒企业的经营情况
(一)塞拉利昂广播服务局(Sierra Leone Broadcasting Service,简称SLBS)。SLBS为政府全资国有企业,属塞新闻广播部管理,拥有塞拉利昂国家电视台和4个国家电台。SLBS现有员工202人,人员工资和日常费用由财政拨款,同时从广告、纪录片播放中创收。年营业额在17.95万美元。塞国家私有化委员会计划决定在两年内将SLBS转为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现正在招商。
(二)媒体公司(Premier Media Ltd,简称PM) 。PM是私营企业,2001年成立,主要业务范围是制作电视肥皂剧(TV SOAP)、媒体广告片(Jingle)、纪录片、MTV、印刷品设计、广告牌制作等。目前年业务量为制作TV SOAP 1-2部,纪录片3-4部,电视广告10-15个,收音机广告20-30个,盒带2-3盘。PM正计划拓展业务范围,如增加网站设计制作等服务项目。
该公司对外收取的制作费标准:拍摄电视肥皂剧25-30分钟/集,4.5万美元/集;纪录片30-45分钟,弗里敦市内拍摄制作7200美元,市外1.25万—1.45万美元;MTV1250美元/3-5分钟;电台广告145美元/60-90秒;电视广告1250-1450美元/30-90秒;歌曲录制540美元/首。
三、塞传媒业的有关管理规定
(一)塞政府2000年颁布的《独立媒体委员会法案》(简称媒体法)对注册从事塞传媒业经营活动做了具体规定。
1.媒体法规定,塞独立媒体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国传媒业的发展政策,并管理国家传媒企业的登记注册和许可。
2.广播电视的注册与许可。媒体法规定只有塞拉利昂人个人和在塞拉利昂注册的公司和合伙企业有资格申请开办广播电视业务。申请者需向独立媒体委员会递交一份申请报告并支付规定的许可证费,只要所开办的媒体机构在技术上达到了专业要求,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公众的利益,既可领取一份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此外,申请者还要到电讯部门申请所需的电信波段。
3.报纸杂志的登记注册。媒体法严禁任何个人在没有登记注册的前提下出版发行报刊杂志。申请人只需向独立媒体委员会递交一份兴办报刊杂志的注册登记申请(内容包括报刊杂志的名称,所有人的永久性经营场所),并缴纳规定的登记费用。
(二)注册各类媒体的缴费标准
报社年注册费为100万利昂(360美元);报纸商贩每人年注册费为1000利昂(0.4美元);电台根据广播设备可以覆盖范围的大小,来交纳相应的注册费,范围大,则注册费高,范围小,注册费低,截至目前,年注册最高为300万利昂(1110美元),最低100万利昂(370美元),多数为250万利昂(900美元);电视台年注册费5000美元。
此外,塞独立媒体委员会还要对各媒体机构进行年审,并视年审结果决定缴纳的费用。
(三)对户外广告的管理
塞负责许可户外广告(灯箱广告、墙体广告、街道两旁的标牌广告,悬挂的条幅广告等)的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尚不明确。目前弗里敦市区广告许可主要从市政管理委员会获得,其他地区主要从塞公路局获得。塞对广告的内容除药品外,其他似乎没有严格的限制和禁令。
广告许可证费根据路段的繁华程度分为三类,年许可证费以80平方英尺为单位,其中A类5万利昂(18美元)、B类4万利昂(14.5美元)、C类3万利昂(11美元);条幅广告每日500利昂(0.18美元)。
四、塞传媒业的商业合作机遇及建议
塞传媒业尽管目前谈不上形成产业,但随着经济条件的逐渐好转,特别是2006年弗里敦电力供应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后,其发展将会出现重大转折。因此,我企业应认识到其中蕴藏的诸多商机,切实把握好合作机遇。
(一)商业电视台。塞仅有一家国有电视台,现正在进行私有化。由于电视台不能满足各层次观众的服务需求,塞当地不少家庭和单位要么自行购买DSTV的节目,要么购置VCD机,从市场购买和租赁音像节目。据统计,塞仅首都弗里敦有潜在的电视观众在30万人以上。在2006年塞用电问题得到解决后,其电视观众还会增加。另外,弗里敦人口集中和塞国土面积很小有利于投资开办商业电视台。
我国小城镇有线电视台星罗棋布,我在兴办电视台方面已积累了成熟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我能生产廉价的有线电视设备。我企业如能收购塞现有的国家电视台,或与其合资兴办商业有线电视台,或与其频道代理商合作,向西非地区提供我特色频道卫星节目,都将具有良好的商业合作潜力。
(二)广告制作业务。广告业发展在当今世界属于朝阳产业,很多先进的技术大多运用于该领域,但在塞却非常落后,且费用高昂。在首都弗里敦,我们看到的很多广告制品相当粗糙,主要原因是制作广告的企业没有先进的设备、技术和人才。我国广告业已与世界同步,但自身竞争也非常激烈,有的开张不久就面临生存危机。
我企业如能把眼光投向塞这样的落后国家,积极到这些国家开辟广告业的新市场,其前景应是光明的。在塞拉利昂,我企业只需在广告设计上利用较先进的理念,不必投入大量的资金,即可打败竞争对手,占领应有的市场。
(三)造纸厂和印刷企业。塞现没有造纸厂,纸张完全依靠进口,印刷企业也只有两家,且设备十分落后,印刷质量不尽如人意。据了解,当地不少机构因不满国内的印刷质量,将自己的定单拿到国外。我国造纸与印刷行业都已饱和,很多企业无米下锅,大量设备闲置。
我有关企业如到塞探讨兴办造纸厂和印刷企业的可行性,一方面可以利用我闲置的设备,另一方面还可利用塞当地的资源(林业资源和废旧纸张)。
(四)相关产品的出口。电视机,电脑以及其他传媒业所需产品随着塞传媒业的发展,其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我国的电子产品,尤其是小型号的黑白和彩色电视机因价格低廉,质量可靠,在塞已深入人心。
我企业如将传媒业投资与贸易有机结合,定能扩大我电子产品向塞出口。
驻塞拉利昂使馆经商处
二00四年六月九日
塞拉利昂在新闻、舆论和出版等方面尽管同西方国家一样开放自由,但由于本国长期以来经济落后,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故目前传媒业的发展非常落后。
(一)报业以私营为主,但规模很小
目前,塞共有报社30余家,全部集中在首都弗里敦。除塞拉新闻报(SIERRA NEWS)属塞政府经营外,其余均为私营报社。塞各类报纸年发行总量500万-600万份。
从报刊发行周期看,共有日报7家(周六、周日休息,不发行),日发行量约2000份/家;半月报及月报的有16家,月发行量在1000至1500份/家,每周发布一期至三期的小报14家,周发行量为2000-4000份/家。
从报社规模看,日报社规模在塞相对较大,但一般雇员也只有10-15人,4-5台电脑。报社自行负责报纸的版面设计排版。
从报刊式样看,塞报纸均为28 CM x41CM版面, 除SIERRA NEWS为12版外,其他报纸通常为8版,其中广告所占篇幅达4-5版。
从报刊印刷质量看,除少数报纸使用彩色套印报名外,其余均为黑白版面,经常出现字体重叠,模糊,颜色不均、不正等问题。
从报刊发行渠道看,塞没有邮局或类似的其他机构提供全国统一订报服务,也没有固定的报亭,大多由报社直接销售给商贩(报童),然后由商贩送报上门(订购单位)或沿街叫卖。据统计,塞目前共有报纸商贩117名。
从报刊销售收入看,每份报纸的发行成本约0.09美元,批发到商贩的价格为0.14美元,商贩的零售价格为0.18美元。因此,报社单从报纸本身销售中获取的收入很低,甚至难以维持报社的正常运转,广告收入才是报社的主要收入来源,报纸广告收费标准基本统一,整版72美元,半版43美元,四分之一版25美元,八分之一版12.5美元。
(二)广播电台是塞人民获取信息的主渠道,但多为非政府组织兴办
塞现有注册的广播电台24家,其中塞政府兴办的有4家,分布在首都和其他三个省会城市,受技术的限制,全为调频广播。电台除播放来自塞新社的消息外,还举办一些谈话类节目,转播英国BBC电台的节目。电台节目一般采用英语和当地语言(克里奥语和曼迪语)播出。其他的一些小型广播电台均由塞当地个人,或宗教组织或国际非政府组织出资建立,信号仅覆盖局部地区。当地百姓因生活贫困,无力购买电视机一类的高档消费品。因此,电台成为其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在大多数百姓家庭中,没有电视机很正常,但没有收音机就不多见。
由于电台能吸引众多听众,很多商人愿意将广告费用花在电台上,一些电台经常要插播大量广告(广告费0.4美元/分钟)。因此,这也是很多塞当地人和非政府组织愿意兴办电台的原因。
(三)电视台独家经营,但覆盖率和收视率很低
塞拉利昂现有一家国有电视台,是政府的喉舌。因机器设备老化,零配件需更新,信号接收效果很差,电视台信号只能覆盖首都弗里敦地区,据估计,现有观众10万人,仅占全国人口的2%。节目播出时间为6个小时,即十八点到二十四点,除播放自制的新闻和访谈节目外,大部分时间主要播放进口的音像节目和转播CNN的电视节目,并插播商业广告。商业广告的收费标准为9美元/分钟。
由于塞电视台很难满足当地不同层次人员的消费需求,当地商人与南非DSTV公司达成了代理协议,主要为当地用户提供收费节目的服务。DSTV公司通过卫星将其节目(共有近40 频道)覆盖西非地区,由其代理为当地用户安装接收天线和解码设备。用户可根据选择收看的频道数量和类型向代理交纳使用费,最低为27美元/月,最高130美元/月。据了解,塞现有DSTV用户2800个。
(四)网络媒体业刚刚起步
目前,塞有三家国际互联网信息提供商(ISP),其中拨号上网用户约2万余个,无线上网用户约100个左右。受电信业发展滞后的影响,目前能够提供的拨号上网速度仅为我国的5%。
二、塞主要传媒企业的经营情况
(一)塞拉利昂广播服务局(Sierra Leone Broadcasting Service,简称SLBS)。SLBS为政府全资国有企业,属塞新闻广播部管理,拥有塞拉利昂国家电视台和4个国家电台。SLBS现有员工202人,人员工资和日常费用由财政拨款,同时从广告、纪录片播放中创收。年营业额在17.95万美元。塞国家私有化委员会计划决定在两年内将SLBS转为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现正在招商。
(二)媒体公司(Premier Media Ltd,简称PM) 。PM是私营企业,2001年成立,主要业务范围是制作电视肥皂剧(TV SOAP)、媒体广告片(Jingle)、纪录片、MTV、印刷品设计、广告牌制作等。目前年业务量为制作TV SOAP 1-2部,纪录片3-4部,电视广告10-15个,收音机广告20-30个,盒带2-3盘。PM正计划拓展业务范围,如增加网站设计制作等服务项目。
该公司对外收取的制作费标准:拍摄电视肥皂剧25-30分钟/集,4.5万美元/集;纪录片30-45分钟,弗里敦市内拍摄制作7200美元,市外1.25万—1.45万美元;MTV1250美元/3-5分钟;电台广告145美元/60-90秒;电视广告1250-1450美元/30-90秒;歌曲录制540美元/首。
三、塞传媒业的有关管理规定
(一)塞政府2000年颁布的《独立媒体委员会法案》(简称媒体法)对注册从事塞传媒业经营活动做了具体规定。
1.媒体法规定,塞独立媒体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国传媒业的发展政策,并管理国家传媒企业的登记注册和许可。
2.广播电视的注册与许可。媒体法规定只有塞拉利昂人个人和在塞拉利昂注册的公司和合伙企业有资格申请开办广播电视业务。申请者需向独立媒体委员会递交一份申请报告并支付规定的许可证费,只要所开办的媒体机构在技术上达到了专业要求,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公众的利益,既可领取一份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此外,申请者还要到电讯部门申请所需的电信波段。
3.报纸杂志的登记注册。媒体法严禁任何个人在没有登记注册的前提下出版发行报刊杂志。申请人只需向独立媒体委员会递交一份兴办报刊杂志的注册登记申请(内容包括报刊杂志的名称,所有人的永久性经营场所),并缴纳规定的登记费用。
(二)注册各类媒体的缴费标准
报社年注册费为100万利昂(360美元);报纸商贩每人年注册费为1000利昂(0.4美元);电台根据广播设备可以覆盖范围的大小,来交纳相应的注册费,范围大,则注册费高,范围小,注册费低,截至目前,年注册最高为300万利昂(1110美元),最低100万利昂(370美元),多数为250万利昂(900美元);电视台年注册费5000美元。
此外,塞独立媒体委员会还要对各媒体机构进行年审,并视年审结果决定缴纳的费用。
(三)对户外广告的管理
塞负责许可户外广告(灯箱广告、墙体广告、街道两旁的标牌广告,悬挂的条幅广告等)的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尚不明确。目前弗里敦市区广告许可主要从市政管理委员会获得,其他地区主要从塞公路局获得。塞对广告的内容除药品外,其他似乎没有严格的限制和禁令。
广告许可证费根据路段的繁华程度分为三类,年许可证费以80平方英尺为单位,其中A类5万利昂(18美元)、B类4万利昂(14.5美元)、C类3万利昂(11美元);条幅广告每日500利昂(0.18美元)。
四、塞传媒业的商业合作机遇及建议
塞传媒业尽管目前谈不上形成产业,但随着经济条件的逐渐好转,特别是2006年弗里敦电力供应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后,其发展将会出现重大转折。因此,我企业应认识到其中蕴藏的诸多商机,切实把握好合作机遇。
(一)商业电视台。塞仅有一家国有电视台,现正在进行私有化。由于电视台不能满足各层次观众的服务需求,塞当地不少家庭和单位要么自行购买DSTV的节目,要么购置VCD机,从市场购买和租赁音像节目。据统计,塞仅首都弗里敦有潜在的电视观众在30万人以上。在2006年塞用电问题得到解决后,其电视观众还会增加。另外,弗里敦人口集中和塞国土面积很小有利于投资开办商业电视台。
我国小城镇有线电视台星罗棋布,我在兴办电视台方面已积累了成熟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我能生产廉价的有线电视设备。我企业如能收购塞现有的国家电视台,或与其合资兴办商业有线电视台,或与其频道代理商合作,向西非地区提供我特色频道卫星节目,都将具有良好的商业合作潜力。
(二)广告制作业务。广告业发展在当今世界属于朝阳产业,很多先进的技术大多运用于该领域,但在塞却非常落后,且费用高昂。在首都弗里敦,我们看到的很多广告制品相当粗糙,主要原因是制作广告的企业没有先进的设备、技术和人才。我国广告业已与世界同步,但自身竞争也非常激烈,有的开张不久就面临生存危机。
我企业如能把眼光投向塞这样的落后国家,积极到这些国家开辟广告业的新市场,其前景应是光明的。在塞拉利昂,我企业只需在广告设计上利用较先进的理念,不必投入大量的资金,即可打败竞争对手,占领应有的市场。
(三)造纸厂和印刷企业。塞现没有造纸厂,纸张完全依靠进口,印刷企业也只有两家,且设备十分落后,印刷质量不尽如人意。据了解,当地不少机构因不满国内的印刷质量,将自己的定单拿到国外。我国造纸与印刷行业都已饱和,很多企业无米下锅,大量设备闲置。
我有关企业如到塞探讨兴办造纸厂和印刷企业的可行性,一方面可以利用我闲置的设备,另一方面还可利用塞当地的资源(林业资源和废旧纸张)。
(四)相关产品的出口。电视机,电脑以及其他传媒业所需产品随着塞传媒业的发展,其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我国的电子产品,尤其是小型号的黑白和彩色电视机因价格低廉,质量可靠,在塞已深入人心。
我企业如将传媒业投资与贸易有机结合,定能扩大我电子产品向塞出口。
驻塞拉利昂使馆经商处
二00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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