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政府2004年财政法案要点介绍

发布日期:2004-03-04 20:03:00来源:ma作者:
1. 制订2004年财政法案的主要依据

摩洛哥政府制订2004年财政法案的主要依据是:
2003年8月国王在新一年国会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本届政府对2003年工作报告和对新一年工作的施政纲领,主要突出四个重点:促进生产性就业,促进经济的高速增长,改善基础教育体制,改善贫困阶层的住房条件;2000-2004年摩洛哥经济社会五年发展规划目标。

2. 2004年财政法案的主要条件

制订2004年财政法案的主要条件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通货膨胀率2%,国际收支赢余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石油价格为每桶25美元,欧元与美元的汇率为1欧元 = 1.17美元,预算赤字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3%。

3. 2004年财政法案的重点

促进公共部门和私人投资,促进地方社团发展,深化金融体制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制订部门发展战略,政府部门改革。

4. 鼓励公共投资

2004年安排公共部门投资总额为704.5亿迪拉姆,其中不包括上财政年度结余,安排数比上财政年度增加9.94%,具体安排如下:

政府投资项目 192.2亿
国库专项投资 64.0亿
哈桑二世基金 44.0亿
国有部门与企业 341.9亿
地方政府部门 60.0亿
国有资产管理 2.6亿

公共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提高政府部门,特别是农村基层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5. 2004年财政法案的主要数据

摩洛哥政府2004年财政法案收支安排列项如下:

5.1 财政支出 1680.3亿迪拉姆 +2.98
总支出 1418.7亿迪拉姆 +1.66
辅助财政支出 0.73亿迪拉姆 + 3.59
国有资产管理 1.49亿迪拉姆 +2.33
国库专项支出 23.95亿迪拉姆 +11.62
5.2 财政收入 1676.3亿迪拉姆 +4.32
总收入 1413.7亿迪拉姆 +3.36
辅助财政收入 0.73亿迪拉姆 +3.59
国有资产管理 1.49亿迪拉姆 +2.09
国库专项支出 24.05亿迪拉姆 +10.53

6. 预算内官员岗位增加数(略)

7. 落实2004年财政法案的主要措施

7.1税收层面的措施

关税与间接税方面的措施:包括煤炭进口关税从10%降至2.5%;对沥青征收的附加税从每吨900迪拉姆降至450迪拉姆;对国家电力办及私营电力公司凡超过10兆瓦功率的免除用于生产电力的燃料(重油、煤炭、石油焦碳)的消费税;用于书本印刷的纸张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税的豁免期从4个月延长到12个月。

公司所得税方面的措施:凡上市公司减征公司所得税的政策延长至2006年。

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措施:由社会福利机构、公共或私人机构,或企业向其职工按有关规定提供的借贷利息在交纳所得税时予以扣减;2005年1月1日起对行业协会取消所得税;按现行规定提前退休或退职人员的补偿金免征所得税;人寿保险或养老基金收益免征所得税;对顾主交纳的补偿退休基金集资减征所得税。

增值税方面的措施:电力增值税从7%增至14%,但取消发电企业能源消费税,这样对民用电价没有影响。

7.2 非税收层面的措施

预算审核和帐户会计加强由政府部门负担的延期利息的管理;改善货运车辆的登记制度,提高货运企业的竞争力;水泥销售税从每公斤0.05提高至0.10迪拉姆。

8. 与财政法案相关的法律文件

法律层面:自2004年起提高社保基金的交纳比率,从现在的劳方资方各7%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直至到2006年提高到劳资双方各为10%;增设全国道路信托局;修改的小额信贷的有关法律,以使中低收入阶层能在住处用上自来水和电;修改有关地方性税收法规,促使发展旅游业。

法规层面:以例外方式制订行政部门官员提前退休的鼓励措施:6到9级干部提前退休者按每一个工作年限享受一个月工资额的退休津贴,以30个月的津贴为限,1到5级干部则没有月数的限制。

驻摩洛哥使馆经商处
200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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