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的电力行业
哈萨克斯坦的电力行业
同其他国民经济部门一样,哈萨克斯坦的电力行业是在原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在适应市场经济的变革中,经历了不少的挫折和艰辛。在企业改革过程中,不少大电站交由外国公司经营管理(见表1)。

一、行业现状
哈的发电能源(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储量丰富,在目前的电力生产燃料结构中,煤炭占主要地位(60.9%),石油和天然气分别占23%和15%。哈独立后,天然气在发电行业中的消费量不断减少,年均下降8%,十年来几乎下降了一半。
虽然哈已经和将要开发的202座油田的石油(含凝析油)储量达30亿吨,还有2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资源,但煤炭在电力工业中的优势地位一直没有动摇。哈90%的热电站使用的是埃基巴斯图兹的煤炭。
在前苏联时期形成的全苏配电体系使哈国内的电力无法全部自给自足。哈北部和东部地区电力过剩,石油企业集中的西部地区(据称集中了全哈98%的油气资源)则依靠俄罗斯的毗邻地区供电。南部地区无法自己开发资源,电力生产企业燃料依靠国外进口,主要从吉尔吉斯等国输入煤炭和天然气。全国的电力燃料生产配置极不平衡。
苏联解体后的经济动荡给哈电力工业造成了猛烈的冲击,生产下降,企业用电量减少,全国发电量逐年下降(如图1所示),1999年经历了最低谷后,到2001年保持了稳中有升的势头。同1990年指数相比,1999年的发电量只有54%,2000年回升到59%。
哈电力工业使用的主要燃料——煤炭开采量也逐年下降。


作为全球十大产煤国之一(产量占全球的1.9%),哈10年来的煤炭生产量几乎下降了五成。
如表2所示,在哈全国的电力生产企业中,有70%使用煤炭,15%使用天然气和重油,另外的15%为水力发电站。
二、发展简史
哈的发电事业起步较晚。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才形成独立的电力工业,当时开始修建一批大型电站,包括叶尔马科夫电站、埃基巴斯图兹1号电站和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总装机容量740万千瓦。同时还建设了当时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超高压配电网。前苏联时期兴建的从巴尔瑙尔到车里亚宾斯克的全长5000公里的输电线贯穿埃基巴斯图兹。发达的高压线网使埃基巴斯图兹能源电力综合体同俄罗斯的城市连为一体。
1990年建成了地区电力系统,吉尔吉斯、土库曼、塔吉克、乌兹别克和南哈萨克斯坦的电网组成了统一的“中亚电力联合系统”。这样,哈南部地区由乌兹别克和吉尔吉斯两国供电,北部地区的电力供应则依靠俄罗斯的毗邻区域保障。该系统中,哈国内生产的电力主要自用,其中60%满足工业需求,12%民用,社会和农业用电各占10%。“中亚电力联合系统”的构成不仅保证了电力资源在该地区跨共和国设置,还因为经济地理配置的合理性大大减少了生产消耗和传输损耗。然而,好景不长,此后不久苏联解体,各国的独立把该电网分成了一个个相互隔绝的区域,电力生产和传输效率下降。哈北部和东部出现电力过剩,南部地区依赖“中亚电力联合系统”配电,15%的电力依靠进口。油气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大部分(68%)用电从俄罗斯进口。这样,目前哈虽然自身拥有71座电站,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但仍然成为俄罗斯在独联体内的最大电力出口对象国,从俄进口的电力占哈用电量的8%。
三、二度联合
1997年,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进行电力“分家”,二者均未从中受益,结果造成哈巴甫洛达尔州电站1997年的发电率比1991年下降了70%,同时,哈欠俄电力出口款成为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为了偿还高达2.39亿美元的电力债务,哈不情愿地同意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电力”)参与哈国内电力项目的私有化。“统一电力”获得了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的部分股份,实现了“债转股”。哈总理托卡耶夫称,将在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的基础上同“统一电力”组建合资企业(双方各占股50%),并将其视为俄哈两国电力一体化道路上的重要一步。哈已把部分国内电网转交俄罗斯,以期在互利基础上实现两国电力系统一体化。这样,哈不仅能够解决国内的电力能源问题,还能够向俄罗斯出口部分区域剩余电力。从1999年7月起,哈北部电网同俄罗斯“统一电力”平行工作,9月份起,“中亚电力联合系统”也加入该行列,因此,提高俄罗斯和中亚地区的电力行业生产输送效率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上述一体化可以将目前哈不饱和工作的电站的发电量提高30%,并将北部地区的多余电力转移到南部。
四、三强鼎立中的领导权之争
最近五年来,哈电力系统经历了激烈的变革,所有的发电站均实现了私有化,配电网的私有化也已经完成了部分工作。
哈总统1995年颁布的关于电力能源的总统令和1996年出台的电力系统私有化和改组纲要是哈电力系统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为建立国内电力市场,降低电价,改组了国家电力网,OAO KEGOC成为技术支持商,组建了一批独立的电力生产公司。为了配送和销售电力,在原有电力网的基础上组建了一批地区电力公司。这样,原来统一的“哈萨克斯坦电力”国家电网公司一分为三。
电力生产者(地区电站、热电站、水电站)一般是独立的法人(通过出租或出售转交个人),不从属于任何一家电网公司。大部分高压输电线转给OAO KEGOC公司,其他转给地区电力公司。此外,在哈国内还有集中联合电源、区域输电网和配电网的三个垂直一体化公司,即阿拉木图电力集团,美国AES公司管理的南哈萨克斯坦州的地区供电公司集团、热电站、地区电站,美国Aksess industris公司管理的北哈萨克斯坦州的热电站、地区电站。这些公司是本地区的垄断者,一方面为其他公司来此竞争设置障碍,另一方面靠高电价攫取更大的利润。鉴于上述种种弊端,哈专家认为,在建立垂直一体化公司时,应该让最终用户有权选择供电商,同时让供电商承担送电任务,以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降低电价。
五、当前的问题
电力行业私有化的目的是增加利润,优化工作。但哈一些分析家指出,国家电力行业实际上完全私有化之后,并没有解决财务问题。电力行业固定资产明显老化,需要维修养护,但不管当初签订的合同条款如何规定,迄今尚没有一家外国来的电厂新主人出资对设备进行完全的现代化改造。结果在全国18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中,实际生产力不足一半。预计进行维修改造工程的总造价为150亿美元左右。
要发展电力工业,除了要进行固定资产维护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消费市场。哈消费市场的水平较低,造成比较普遍的拖欠电费情况(个别地区的拖欠比重达30%至70%),导致一些电力企业破产。而地方电力公司的欠款行为则影响了KEGOC公司和电力生产企业的经营。对欠款者进行断电的措施收效甚微:用电量的下降造成更大的技术损耗和商业损耗,偷电现象增加。这样,在需求下降的条件下形成的现实市场可能会导致无交费能力的消费者停止用电,破坏电力供求关系平衡,电力生产能力出现相对过剩,电站使用率下降。例如,装机能力123万千瓦的江布尔地区电厂已经停产。哈最大的天然气重油电站没有流动资金,燃料价格的上升使其在电力生产成本中的比重增加到60%。装机容量400万千瓦的埃基巴斯图兹1号电站使用率只有八分之一。
要找到有支付能力的消费者,电厂要么接受用电量大的大型工业企业(象哈萨克锌业公司、哈萨克铜业公司、欧亚银行集团等)的收购,要么游说主管输配电的KEGOC公司改变收费办法。以前,KEGOC公司对电力公司的收费由入网费和输送费两部分组成,后者按距离计价,现在如果输电距离超过600公里以上,单位电力的运价统一不变。这种价格政策使埃基巴斯图兹1号电站、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叶尔马科夫这样的电站能够进入原来无法涉足的市场,但由于消费者支付能力低,电费已经无法弥补支出。
六、发展计划和前景
1999年,哈制定了电力资源发展战略实施措施和2030年电力发展纲要。该纲要规定的发展重点有:
发展硬质燃料和伴生气发电;
建设使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发电(小水电、风能和生物能);
保持大城市中热能和电能的综合发展;
保障本国同邻国电力系统的平行发展,建立同其他输电系统竞争的大型跨国电力体系。
在2030年电力发展规划框架下,制定了2005年保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电力独立的措施,其中规定加强同其他国家(包括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电力系统的一体化,发展电力出口。2005年前完成埃基巴斯图兹——托帕尔——南哈萨克斯坦地区电站(南北输电线)的第二条50万伏高压回路,减少从中亚国家的电力进口,实现北电南调,提高哈南部地区的供电稳定性。为减少西部地区的电力缺口,2000年开始在乌拉尔斯克市兴建5.6万千瓦的燃气涡轮电站,2003年前完成中哈合资阿克纠宾油气公司GTU-48号电站的发电准备工作,阿德劳州的哈美合资田吉兹雪孚龙石油公司开始建设48万千瓦的燃气涡轮电站。到2005年,大大降低哈对国外电力的依赖性,保障居民点的电力和热力供应。
同其他国民经济部门一样,哈萨克斯坦的电力行业是在原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在适应市场经济的变革中,经历了不少的挫折和艰辛。在企业改革过程中,不少大电站交由外国公司经营管理(见表1)。

一、行业现状
哈的发电能源(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储量丰富,在目前的电力生产燃料结构中,煤炭占主要地位(60.9%),石油和天然气分别占23%和15%。哈独立后,天然气在发电行业中的消费量不断减少,年均下降8%,十年来几乎下降了一半。
虽然哈已经和将要开发的202座油田的石油(含凝析油)储量达30亿吨,还有2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资源,但煤炭在电力工业中的优势地位一直没有动摇。哈90%的热电站使用的是埃基巴斯图兹的煤炭。
在前苏联时期形成的全苏配电体系使哈国内的电力无法全部自给自足。哈北部和东部地区电力过剩,石油企业集中的西部地区(据称集中了全哈98%的油气资源)则依靠俄罗斯的毗邻地区供电。南部地区无法自己开发资源,电力生产企业燃料依靠国外进口,主要从吉尔吉斯等国输入煤炭和天然气。全国的电力燃料生产配置极不平衡。
苏联解体后的经济动荡给哈电力工业造成了猛烈的冲击,生产下降,企业用电量减少,全国发电量逐年下降(如图1所示),1999年经历了最低谷后,到2001年保持了稳中有升的势头。同1990年指数相比,1999年的发电量只有54%,2000年回升到59%。
哈电力工业使用的主要燃料——煤炭开采量也逐年下降。


作为全球十大产煤国之一(产量占全球的1.9%),哈10年来的煤炭生产量几乎下降了五成。
如表2所示,在哈全国的电力生产企业中,有70%使用煤炭,15%使用天然气和重油,另外的15%为水力发电站。
二、发展简史
哈的发电事业起步较晚。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才形成独立的电力工业,当时开始修建一批大型电站,包括叶尔马科夫电站、埃基巴斯图兹1号电站和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总装机容量740万千瓦。同时还建设了当时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超高压配电网。前苏联时期兴建的从巴尔瑙尔到车里亚宾斯克的全长5000公里的输电线贯穿埃基巴斯图兹。发达的高压线网使埃基巴斯图兹能源电力综合体同俄罗斯的城市连为一体。
1990年建成了地区电力系统,吉尔吉斯、土库曼、塔吉克、乌兹别克和南哈萨克斯坦的电网组成了统一的“中亚电力联合系统”。这样,哈南部地区由乌兹别克和吉尔吉斯两国供电,北部地区的电力供应则依靠俄罗斯的毗邻区域保障。该系统中,哈国内生产的电力主要自用,其中60%满足工业需求,12%民用,社会和农业用电各占10%。“中亚电力联合系统”的构成不仅保证了电力资源在该地区跨共和国设置,还因为经济地理配置的合理性大大减少了生产消耗和传输损耗。然而,好景不长,此后不久苏联解体,各国的独立把该电网分成了一个个相互隔绝的区域,电力生产和传输效率下降。哈北部和东部出现电力过剩,南部地区依赖“中亚电力联合系统”配电,15%的电力依靠进口。油气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大部分(68%)用电从俄罗斯进口。这样,目前哈虽然自身拥有71座电站,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但仍然成为俄罗斯在独联体内的最大电力出口对象国,从俄进口的电力占哈用电量的8%。
三、二度联合
1997年,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进行电力“分家”,二者均未从中受益,结果造成哈巴甫洛达尔州电站1997年的发电率比1991年下降了70%,同时,哈欠俄电力出口款成为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为了偿还高达2.39亿美元的电力债务,哈不情愿地同意俄罗斯统一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电力”)参与哈国内电力项目的私有化。“统一电力”获得了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的部分股份,实现了“债转股”。哈总理托卡耶夫称,将在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的基础上同“统一电力”组建合资企业(双方各占股50%),并将其视为俄哈两国电力一体化道路上的重要一步。哈已把部分国内电网转交俄罗斯,以期在互利基础上实现两国电力系统一体化。这样,哈不仅能够解决国内的电力能源问题,还能够向俄罗斯出口部分区域剩余电力。从1999年7月起,哈北部电网同俄罗斯“统一电力”平行工作,9月份起,“中亚电力联合系统”也加入该行列,因此,提高俄罗斯和中亚地区的电力行业生产输送效率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上述一体化可以将目前哈不饱和工作的电站的发电量提高30%,并将北部地区的多余电力转移到南部。
四、三强鼎立中的领导权之争
最近五年来,哈电力系统经历了激烈的变革,所有的发电站均实现了私有化,配电网的私有化也已经完成了部分工作。
哈总统1995年颁布的关于电力能源的总统令和1996年出台的电力系统私有化和改组纲要是哈电力系统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为建立国内电力市场,降低电价,改组了国家电力网,OAO KEGOC成为技术支持商,组建了一批独立的电力生产公司。为了配送和销售电力,在原有电力网的基础上组建了一批地区电力公司。这样,原来统一的“哈萨克斯坦电力”国家电网公司一分为三。
电力生产者(地区电站、热电站、水电站)一般是独立的法人(通过出租或出售转交个人),不从属于任何一家电网公司。大部分高压输电线转给OAO KEGOC公司,其他转给地区电力公司。此外,在哈国内还有集中联合电源、区域输电网和配电网的三个垂直一体化公司,即阿拉木图电力集团,美国AES公司管理的南哈萨克斯坦州的地区供电公司集团、热电站、地区电站,美国Aksess industris公司管理的北哈萨克斯坦州的热电站、地区电站。这些公司是本地区的垄断者,一方面为其他公司来此竞争设置障碍,另一方面靠高电价攫取更大的利润。鉴于上述种种弊端,哈专家认为,在建立垂直一体化公司时,应该让最终用户有权选择供电商,同时让供电商承担送电任务,以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降低电价。
五、当前的问题
电力行业私有化的目的是增加利润,优化工作。但哈一些分析家指出,国家电力行业实际上完全私有化之后,并没有解决财务问题。电力行业固定资产明显老化,需要维修养护,但不管当初签订的合同条款如何规定,迄今尚没有一家外国来的电厂新主人出资对设备进行完全的现代化改造。结果在全国18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中,实际生产力不足一半。预计进行维修改造工程的总造价为150亿美元左右。
要发展电力工业,除了要进行固定资产维护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消费市场。哈消费市场的水平较低,造成比较普遍的拖欠电费情况(个别地区的拖欠比重达30%至70%),导致一些电力企业破产。而地方电力公司的欠款行为则影响了KEGOC公司和电力生产企业的经营。对欠款者进行断电的措施收效甚微:用电量的下降造成更大的技术损耗和商业损耗,偷电现象增加。这样,在需求下降的条件下形成的现实市场可能会导致无交费能力的消费者停止用电,破坏电力供求关系平衡,电力生产能力出现相对过剩,电站使用率下降。例如,装机能力123万千瓦的江布尔地区电厂已经停产。哈最大的天然气重油电站没有流动资金,燃料价格的上升使其在电力生产成本中的比重增加到60%。装机容量400万千瓦的埃基巴斯图兹1号电站使用率只有八分之一。
要找到有支付能力的消费者,电厂要么接受用电量大的大型工业企业(象哈萨克锌业公司、哈萨克铜业公司、欧亚银行集团等)的收购,要么游说主管输配电的KEGOC公司改变收费办法。以前,KEGOC公司对电力公司的收费由入网费和输送费两部分组成,后者按距离计价,现在如果输电距离超过600公里以上,单位电力的运价统一不变。这种价格政策使埃基巴斯图兹1号电站、埃基巴斯图兹2号电站、叶尔马科夫这样的电站能够进入原来无法涉足的市场,但由于消费者支付能力低,电费已经无法弥补支出。
六、发展计划和前景
1999年,哈制定了电力资源发展战略实施措施和2030年电力发展纲要。该纲要规定的发展重点有:
发展硬质燃料和伴生气发电;
建设使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发电(小水电、风能和生物能);
保持大城市中热能和电能的综合发展;
保障本国同邻国电力系统的平行发展,建立同其他输电系统竞争的大型跨国电力体系。
在2030年电力发展规划框架下,制定了2005年保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电力独立的措施,其中规定加强同其他国家(包括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电力系统的一体化,发展电力出口。2005年前完成埃基巴斯图兹——托帕尔——南哈萨克斯坦地区电站(南北输电线)的第二条50万伏高压回路,减少从中亚国家的电力进口,实现北电南调,提高哈南部地区的供电稳定性。为减少西部地区的电力缺口,2000年开始在乌拉尔斯克市兴建5.6万千瓦的燃气涡轮电站,2003年前完成中哈合资阿克纠宾油气公司GTU-48号电站的发电准备工作,阿德劳州的哈美合资田吉兹雪孚龙石油公司开始建设48万千瓦的燃气涡轮电站。到2005年,大大降低哈对国外电力的依赖性,保障居民点的电力和热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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